职业职前危害安全培训协议(精选7篇)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通过“培训平台”产品相应功能的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定义
1、培训平台:指广西紫竹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紫竹科技”)积极响应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相关政策的要求,针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培训做了大量的调研,自主研发了交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平台(简称“培训平台)”。
培训平台由企业管理端、驾驶员培训端两部分组成,以“互联网+安全培训”的新技术与方式对传统培训模式进行补充和升级,驾驶员可以通过手机端进行自主学习。
2、使用期限:指甲方依据本协议及附件的约定使用“培训平台”服务的期限,也即乙方向甲方提供“培训平台”服务的期限。甲方首次购买“培训平台”服务的使用期限,最少为12个月。
二、服务内容
1、乙方按照附件约定的服务、版本、用户数及使用期限等,向甲方提供“培训平台”的服务。
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就甲方购买的“培训平台”服务开通甲方企业账户,甲方可以通过该账户登录“培训平台”使用相关服务。
3、乙方以本协议中的甲方名称、附件中填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为开通账户的依据,以附件中填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为服务启用的通知方式。
4、乙方向甲方提供培训平台,并负责为甲方操作人员提供使用手册及远程或现场培训。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平台服务费,如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把账号收回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培训平台服务费。
2、本协议期内,乙方保证培训平台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如提前终止合作,需提前30天告知我司业务员并提供“协议终止说明”及结清费用。
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从本合同生效起开始计费;
2、收费标准: 人, 元/人/月, 元/人/年;
3、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4、结算方式:□月结、£季度、□年结(先交费后服务原则);
5、支付时间: ;
6、提供票据:£增值税普通发票;□收据(如对私只提供收据);
7、乙方统一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服务费,次年服务费以签订时间为收费日期。
五、协议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知识产权保护
1、培训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咨询、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乙方依法拥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
2、乙方培训平台运营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乙方所有。前述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户信息、运营信息等数据。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因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
3、本协议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之后,甲方仍需继续遵守上述知识产权条款的约定。
七、其它约定事项
1、保密责任:甲、乙双方保证培训平台产品的所有技术信息和资料,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2、不可抗力:如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协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协议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
3、争议的解决:本协议签订后如产生纠纷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其他双方协商约定事宜:
八、本协议一式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约定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___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甲方为全面提高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和技能,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通知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委托乙方对甲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现双方就委托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对象:甲方项目特种作业人员(___人)
二、培训时间:20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学时。
三、培训工种:电工、焊工、起重、登高作业、锅炉 、爆破工
四、培训地点: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拟定培训要求;负责组织参加培训人员;
(2)负责按本协议书约定向乙方支付培训经费。
2、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的培训要求设计培训方案(计划),并按双方确认的培训方案(计划)组织合适的教师实施;
(2)组织培训后的各类别人员考试。
六、培训经费:___元/人,培训费共计:元。
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二0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根据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在一个月内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接触粉尘作业人员离职后按照GBZ188-20__《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医学随访。
若因您有先天性疾患隐瞒不报或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该费用的50%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用人单位盖章 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小学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本校教师在外出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师人身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据武功县教育局和河道学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教师外出培训安全协议书:
1、校外培训安全责任的主体是教师本人,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若发生违法事件,教师本人对在培训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2、在培训期间教师应自觉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培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团结互助,服从培训单位的安排,接受培训单位的考核,尊重培训单位的领导、职工。不做有损于培训单位和学校形象的事情。
3、培训期间不干私事,遵守培训单位的作息制度,按时到达培训地点,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
4、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严禁酗酒、闹事、吸烟,打架斗殴,参与赌博、传销;严禁出入不健康的网吧、歌舞厅、夜总会、酒吧、游戏厅、赌博场所;严禁滥交朋友、不自爱、不自尊、不注意自己形象,有损学校和单位荣誉等。
5、参加外出培训的教师,发生特殊问题,应向负责领导汇报情况,不得拖延。
6、教师在培训期间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外学习安全顺利完成。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
甲方(学校) 乙方(教师)
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本校教师在外出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师人身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据武功县教育局和河道学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教师外出培训安全协议书:
1、校外培训安全责任的主体是教师本人,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若发生违法事件,教师本人对在培训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2、在培训期间教师应自觉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培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团结互助,服从培训单位的安排,接受培训单位的考核,尊重培训单位的领导、职工。不做有损于培训单位和学校形象的事情。
3、培训期间不干私事,遵守培训单位的作息制度,按时到达培训地点,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
4、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严禁酗酒、闹事、吸烟,打架斗殴,参与赌博、传销;严禁出入不健康的网吧、歌舞厅、夜总会、酒吧、游戏厅、赌博场所;严禁滥交朋友、不自爱、不自尊、不注意自己形象,有损学校和单位荣誉等。
5、参加外出培训的教师,发生特殊问题,应向负责领导汇报情况,不得拖延。
6、教师在培训期间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外学习安全顺利完成。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
甲方(学校)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教师)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于___________携手微软(中国)公司联手打造 “微软高端人才培训计划”,经__________公司招募,以及学院推荐,我院 专业___________班学生 通过该公司组织的网上考试及面试,以优异的成绩被录取参加为期一年的免费培训。因外出培训超出学校的管理范围,为强化和规范本次学生培训及就业管理工作,督促学生遵纪守法,保障学生的培训质量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议。
一、学校的责任与权利:
1.严格核实培训和用人单位资质,必须是经国家工商部门审批的具有合法培训和用工资格的单位,管理规范,从而确保学生在培训期间的合法权益。
2.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让学生树立良好的就业观、人生观;认真组织学生进行外出学习注意事项及纪律学习。
3.协助培训单位做好学生在培训期间的管理工作,做好与培训单位沟通协调工作,跟踪关注学生工作、思想、生活状况等,积极维护学生权益,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向学生家长反映相关情况。学生在培训期间出现的疑难问题(如技术问题、思想问题、工薪问题等),可及时与学校联系,学校应积极协助处理。
4.学生培训结束后,由委培单位给予鉴定,合格者由培训单位予以推荐及安排工作,其落下的课程由培训单位和学校共同商榷课程置换方案,认定学生的相关学分,保证学生顺利毕业。不合格者须返回学校重新学习,直至成绩合格,否则,学校最终不予办理毕业证。
5.培训期间擅自中断培训,离开培训单位者,学校不予接受,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学生责任与权利:
1.校外培训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若发生违法事件,学生本人对在培训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2.在单位实习期间学生应自觉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培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团结互助,服从培训单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培训单位的考核,尊重培训单位的领导、职工。不做有损于培训单位和学校形象的事情。
3.工作时间不干私事,遵守培训单位的作息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请假1周以内者由实习单位批准,1周以上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批准。
4.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严禁酗酒、闹事、吸烟,打架斗殴,参与赌博、传销;严禁出入不健康的网吧、歌舞厅、夜总会、酒吧、游戏厅、赌博场所;严禁滥交朋友、不自爱、不自尊、不注意自己形象,有损学校和单位荣誉等,对于在培训期间仪表仪容不正,穿奇装异服或不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干部,顶撞他人,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秩序,与人发生纠纷者或违反相关规定者,给实习单位和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者,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停发毕业证书。
5.参加学校组织外出实习的学生,在培训期间应定期向负责教师汇报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不得拖延。中途不得变更实习单位,无故擅自离开的,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得毕业。
6.学生在培训期间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外学习安全顺利完成。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如有未尽事宜需更改协议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无效。
学 校: 学生签字:
经办人:
日 期: 日 期: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和有关条款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校方的义务和责任
1、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2、学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
3、学校定期负责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普法教育。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或者相关活动,应负责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可预见范围内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安排学生不宜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它活动。
6、学生在校期间,如遇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一经发现,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把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 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8、 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及时告知后,该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9、教育学生掌握安全常识,利用校会、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交通、卫生、防水、防汛、防震、用电、用药、煤气、饮食等安全常识。
10、教育学生不涉足河、水库、机井、工地、车间、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等不安全场所,不与不良人员交往,防止受骗上当,学会自我保护,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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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守法。
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容忍互谅,协调解决同学间的磨擦,严禁打架、斗殴和伺机报复等不良现象发生。
1
2、教育学生不到建筑工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等处玩耍、逗留。
教育学生不攀爬电杆、树木、楼房、围墙、桥栏、高架等。
1
3、教育孩子在社会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严禁学生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打架斗殴,严禁毁坏公物。
严禁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
严禁学生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
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义务: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监护人应在日常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校方共同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时制止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
2、 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学生不玩火,不下河洗澡,不触摸电器设备、不扒车、不翻墙头,不爬高层建筑物,不擅自跟不认识的人走出校门,不打架斗殴。
3、学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异体质、容易产生病发症等情况,应及早以书面形式告知校方(有关情况),以便给予一定照顾。
4、学生在校行为具有潜在危险性,校方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引发伤害事故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5、监护人应经常告诫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返校、离校途中的安全。
学校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没有家长陪伴,不得私自结伙乘车外出。
6、家长对学生要经常进行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不得让学生随意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购买流动摊点的食品和饮料,要培养学生不吃零食的良好习惯。
7、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外出必须经家长同意或由家长陪伴。
不参与任何违规违法活动,不参加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等。
8、教育学生不看内容不健康的报刊、杂志、读物、影视等,以确保学生心理卫生健康。
9、由于学校的时间安排特殊性,凡晚间进行课辅同学,家长应当主动前来接送,学生离校后,任何安全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如果出现下面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3、学生违反学校规定,私自翻越阳台的;
4、学生私用电器,触摸电源,携带管制刀具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社团组织外出活动的;
7、学生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的;
9、寒暑假逢逢礼拜或放学期间学生在校外或学生未经批准滞留学校或提前到校发生事故的;
10、非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的; 1
1、学生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旅馆登记住宿或搭火做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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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在宿舍内酗酒猜拳、打架、赌博和从事有害身心健康及败坏校风的; 1
3、学生在校内外上网、进游戏厅、跳舞和参与其它娱乐活动的;
1
4、对学校组织的一切教育活动,要按老师的指导去做,对违反学校规定,不接受老师指导造成的伤害的。
四、其他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3、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4、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五、有关安全要求
1、学生不准私自下河或违规到游泳池游泳;
2、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严禁抽烟、酗酒。
3、注意个人财产安全,特别要时刻妥善保管好贵重财产。
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搭乘非正规营运车辆;
5、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6、不到校外非正规餐饮摊点就餐买零食,注意饮食卫生。
严禁抽烟酗酒;
7、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或者家长电话告知并经学校批准方可离校,
8、男女生交往要得体,女生尤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要遵纪守法。
9、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
协议人: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