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协议的格式,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战略合作协议9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向甲方开发建设的相关房地产项目供、应电梯(以下统称“设备”,并提供相应的安装、保修、保养服务。)
2、由于甲方属下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同,工程进度不一,因此上述设备的具体数量、规、格,由乙方另行与甲方签订相关项目批次的买卖合同、安装合同(以下统称“分批合同”)加以确定。
3、本协议中未包含的乙方产品,或乙方产品不能满足甲方所开发项目的要求,甲方有权选购市场上其它公司的产品。例如甲方开发的公建项目可能选择其它公司的产品。如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协议规定项目范围外电梯,乙方应按本协议同等优惠条件报价。
二、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设备由乙方提供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及设备安装、调试以及保修期售后服务,并保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
三、价格及其它费用
1、本协议设备供货、运输由乙方直接负责,费用包含在分批买卖合同中;安装由乙方或乙方认可的在项目当地的分支机构负责。
2、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对于甲方所购买、安装之设备,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要求。
3、前述价款中已包括物料费、深化设计费、配合测试费、检测费、税费、政府取费及保险费、管理费等费用,还包括进口设备之关税、增值税、清关费用、运输至工地之费用、包装费、材料费及设备保护费、仓库费、施工图纸及竣工图纸费、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费等。还包括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保修、培训和必要的随设备附送的备件所产生的费用。此价格清单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分批合同的定价依据。
4、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对于甲方属下房地产项目所购买、安装之设备,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要求分别确定价格。该价格一经确定,本协议有效期内均按此定价原则执行。当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技术要求、装修标准和设备功能时,分批合同设备价格按_______调整,双方必须仍按本协议约定的优惠标准协商确定价格。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在乙方满足前述价格原则的前提下,甲方必须选择乙方供应的设备。
6、本协议范围外甲方的设备需求,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供应商。
7、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证实本协议以及今后签订的分合同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四、合作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截止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协商修订本协议,但任何一方均没有期满续约或继续战略合作的义务。
2、本协议一方在符合法律和本协议约定条件下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协议终止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否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交货、安装期限
1、交货期及安装工期定义:交货期为自甲乙双方分批合同签订生效,双方确认土建及电梯技术规格条件,乙方收到足额预付款之日起,至乙方货到工地止。安装工期为乙方货到工地并经双方开箱确认检验合格,乙方进场之日起,至安装调试完毕、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之日起30天内正式移交甲方。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根据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与乙方分别签订分批买卖、安装合同,确定供货及安装施工期限。每个房地产项目的设备、配件、材料的供货及安装施工时间以分批合同为准。甲方须至少在每批电梯到货时间前三个月确认设备技术资料、支付预付款(定金),并书面通知乙方安排生产。
3、各分批合同一旦签订,乙方应严格按照该合同要求供货并组织安装施工。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交货期或安装工期延误的,乙方交货期、完成安装的工期顺延。
4、分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乙方须向甲方交付合格之电梯设备。
六、分批合同甲方根据其开发建设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安排与乙方签订具体分批合同,分批合同将对具体项目所需设备的数量、规格、质量、工期等予以明确。在设备单价、安装单价、付款方式方面,分批合同缔约方均不得提出与本协议约定相抵触的条款,其他条款如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则在尊重本协议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作出适当的调整。
七、付款方式
1、分批合同款项甲方应以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根据该分批买卖合同及分批安装合、同向乙方或乙方认可的安装承接方直接支付,以区分纳税及开具相关发票。
2、预付款:在分批合同签订生效后且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提供金额为分批合同总价80%、期限为六个月的履约保函后15日内,甲方支付至该分批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至款,其中分批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定金。
3、提货款项:在分批合同约定交货期前30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进场电梯总价款的、60%,款到乙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发货。
4、安装验收款:设备安装通过当地政府技术监督部门验收且交付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分批合同余款,同时乙方开具金额为分批合同总价的5%,期限等同于保修期的银行质量保函,作为对乙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的担保。
八、产品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设备的制造须符合双方协商确认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最新颁布的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技术文件,安装工程质量也应符合双方协商确认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最新颁布的有关安装验收规范标准。并且当双方协商确认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最新颁布的规范标准存在差别时,一切以较严格标准执行。
2、乙方各种型号设备使用的材料、设备配件、功能要求必须符合本协议以及分合同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须负责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办理完成相关政府手续,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协助配合。如因乙方的产品质量、安装质量原因造成未能按时通过验收,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的实际损失和违约责任。
4、如果双方在验收过程中或本协议第十一条所述的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纠纷,以工程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结果作为责任承担的依据。
九、维修保养
1、本协议范围设备产品乙方应当按《产品质量法》以及政府有关文件提供售后保修服务,和按照双方在保修期满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提供保养服务。
2、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免费保修期为两年,具体按建设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文相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从电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之日起30天内正式移交甲方后起计。免费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以致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贰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叁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理,其它情况下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12个工作小时内派人维修。若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乙方适当向甲方收费。若乙方在得到通知后不按以上约定的时间派人维修,甲方可另请专业人员维修,并有权凭维修费用的合法票据要求乙方支付。
3、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一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进行维修保养并跟踪了解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建立用户跟踪卡,对设备系统、工程的运行情况做好跟踪纪录。
4、在双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的条件下,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按保养协议条款执行。
5、本着长期合作原则,为了减轻双方工作负担,乙方应按照厂家标准在安装现场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维护工若干名(每20台梯1名),以便于设备的日常保养及一般性故障的维修及应急处理。
6、甲方一个项目安装设备台数超过40台后,若甲方需要并愿免费提供合适场地,乙方直接于现场派驻2名以上维修人员,设立维修保养工作站,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
十、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分批合同签订前,协调土建设计单位按乙方技术要求设计。
2、提供土建图纸并会同乙方确认土建数据及设备技术规格条件,并以此为依据核定分批合同价格,及时与乙方签订分批买卖合同和安装合同。3、分批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乙方根据土建情况的设备设计方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安装、物料存放场地及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费用由甲方负责,但甲方并不承担由于临时用水或临时用电波动而带来的任何责任。
5、按分批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买卖合同和安装合同款项。
6、电梯设备进场后负责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配件、材料进行开箱初步检验,验收的内容包括:品种、型号、规格和外观。
7、委派现场管理代表,检查、检验产品、设备、配件、材料及安装施工工程的质量,监督、协调并处理甲、乙双方在供货、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8、负责协调总包商、土建分包商及其它分包商与乙方的配合工作,确保土建分包商或其它分包商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分批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设备、完成安装并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
2、负责按甲方要求组织设备、配件、材料的运输、装卸,安装、及正式移交前的保管并承担有关费用。
3、负责按设计图纸、甲方要求或常规使用要求进行安装和施工。
4、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安装、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及安装施工的安全负责。5、负责处理乙方各环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工资并按规定为其办理各种保险。对验收过程中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直至通过验收并承担因未能按时通
6、过验收给甲方带来的实际损失和违约责任。
7、安装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施工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等。
十一、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及分批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设备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的,除按应付设备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分批合同。如甲方有超过______个项目的分批合同均存在延迟付款超过_____天的情形,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总台数设备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迟延交货设备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严重影响甲方工程进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分批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能按分批安装合同工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完工设备安装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分批电梯安装合同。如因乙方原因而引致该承包工程之竣工日期(包括甲方确认延长之时间)有所延误,甲方会核算乙方对该承包工程竣工之延迟所应负的责任。当甲方书面确认因乙方之交货迟误或安装工期迟误引致该承包工程延迟之日数时,乙方应按照由乙方所引致之延误天数,按照该承包工程延迟竣工日期所发生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上限为按照各分批合同设备总价的10%,甲方可于应支付乙方之任何款项中扣除相应之拖期违约赔偿金额。4、乙方所交产品型号、规格、质量和数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由乙方免费修理、更换,在不影响最终工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不追究违约责任。
5、甲方逾期付设备安装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安装款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安装工期顺延。
6、甲方不及时对乙方提供的设备、配件、材料、安装施工工程进行检验、验收或未能协调其它承包商配合乙方安装造成乙方工期延误及损失的,应予相应赔偿。
7、如乙方在安装施工时破坏甲方或住户财产,应负责相应赔偿。
十二、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可视不可抗力发生的大小,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给对方。上述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动荡。
十三、解决争议的办法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分批合同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它事宜
1、由于本协议提供之设备价格极为优惠,在本协议有效范围内,甲方不得另行与除乙方外的其它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若乙方产品更新换代或因甲方需要更新产品的型号规格,而该产品确为乙方不能提供的,甲方可选择其它厂商订购,否则甲方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
2、甲方也可根据其属下项目的实际需要,向别的供应商订购本协议范围外的电梯或进行招标,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
3、本协议及其附件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满。
4、分批合同若与此协议所列内容抵触,以分批合同为准。
5、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由乙方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之直属分公司提供两个具备相关安装资质的电梯安装队伍供甲方选择,具体负责电梯安装工程。
7、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签约人:(签字)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签约人:(签字)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河北卫视《大爱中国梦》节目组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以后共同的发展中,共同利用双方资源,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由双方共同意愿,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遵守以下各项条款:
一、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二、合作目标
通过甲、乙双方强大的影响力及良好平台的相互借助,达到以下目标:
(1)展示甲、乙双方良好的公众形象,推动双方品牌价值的同步提升。
(2)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多种形式的资源互换,优化宣传模式,扩充宣传渠道,提升社会认知度。
(3)通过爱心节目、爱心专场、巡演、发布会等落地活动形式,增进甲、乙双方品牌的快速传播,开拓更多元化、多形式的媒体合作。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为乙方的战略合作媒体;
(2)甲方不定期为乙方提供等额价格的互换版面、平台资源,用于乙方自身品牌宣传及形象展示,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及用于违法活动;
(3)甲方具有刊登经乙方授权的部分文字、新闻通稿、照片、图片、影音等相关资料的资格,并以优先媒体合作方式提供给乙方部分专栏;
(4)甲方为乙方的活动提供受捐案例、现场点评、媒体宣传及新闻发布;
(5)甲方可以参加乙方举办的《大爱中国梦》大型公益电视节目及各项会议及活动,由乙方提供一定数量所需物料、资源;
(6)甲方有机会获得乙方活动的采访权;
(7)甲方为乙方提供资源置换项,具体置换范围及内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成为甲方的战略合作媒体;
(2)乙方授权甲方为“媒体合作单位”,派代表参与乙方《大爱中国梦》电视节目录制,成为河北卫视《大爱中国梦》媒体观察团成员之一、并在网站显眼位置宣传中体现“媒体支持:,并提供网站链接;
(3)乙方不定期为甲方优先提供经甲方授权的文字、新闻通稿、照片、图片、影音等相关资料,用于甲方宣传刊登,并以优先合作方式提供给甲方部分栏目,设立《大爱中国梦》宣传专区;
(4)乙方可以参加甲方举办的各项会议及活动,由甲方提供一定数量所需物料、资源;
(5)乙方为甲方提供资源置换项,具体置换范围及内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协议变更
本协议包含协议双方所有意向,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所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须双方共同书面认可;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五、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积极互配合工作,以避免对双方的正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如果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
3、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双方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数据的版权负责,因版权问题发生的法律纠纷由提供方承担。
5、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且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战争或类似战争状态、阴谋破坏、火灾及政府行为。
七、保密条款
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一旦泄露,责任由当事方负责。
八、其它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二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等有效。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按本合同的联系方式进行,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聘请乙方进行咨询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咨询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下列咨询服务:
(一)常年投资咨询顾问:为甲方提供常年投资咨询顾问,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评估、项目经济评价、项目投资估算、项目融资方案咨询、项目建设过程投资管理及咨询、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及审核、项目建设后评价等。
(二)金融与经济信息咨询: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环境、产业发展研究、区域发展研究、市场动态以及相关行业信息等咨询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的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
3、若乙方专业人员不按咨询服务协议履行其职责,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协议。
4、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甲方应配合乙方现场访谈、勘察等事宜,并提供相关工作便利。
6、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和乙方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
7、依据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咨询服务需要,乙方有权了解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生产、销售、投资、规划、重大经营决策等经营管理情况。
2、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资料。
3、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到现场访谈、勘察的权利。
4、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的与服务相关的'问题进行核对和查问。
5、乙方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尽职的原则,按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6、服务形式根据甲方需要而定,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书面的咨询服务方案、建议、报告、信息服务等,也可以为甲方提供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的咨询服务。
7、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费用。
8、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有权机关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也有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披露。
第四条 咨询服务费用
(一)本协议项下咨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元整)。
(二)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服务费用。
(三)咨询服务费用应付至乙方以下账户:户名:______;账号:______;开户行: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超过约定付款期限______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未付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接收或不能正常接收乙方发送的咨询服务方案、建议、报告、信息服务等书面材料,乙方不承担责任。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原因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协议效力与变更
(一)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另行商定并达成书面协议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二)本协议的变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需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做出。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 保密原则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第九条 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向______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xx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鉴于:
1、xx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xx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及设备、安全认证产品等,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业务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
第二条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
2、
第三条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某公司向××公司提供××公司所需要的××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产品(或服务),;。年月日在市订立。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l协调小组的组成:l协调小组的职责: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一方。
第七条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合作期限
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陈述和保证
12.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2.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予以赔偿。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年月日赔偿。
第十四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协议附件
15.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5.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5.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5.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通知
18.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8.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8.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甲方: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
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全程设计、策划、销售、招商运营、项目经营管理昆明市白塔路昆明市中医学院地块(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招商及经营管理的项目及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商业策划、招商及商业运营管理的物业为:,地点位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共识
(1)甲方委托乙方向土地使用权方xxxx提供该项目全套的竞标、设计方案。
(2)甲方与xxx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项目前期策划款人民币50万元整。(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3)甲方与xxxx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后,乙方即成为该项目唯一的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的策划、设计、招标、销售代理、招商和商场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撤销或中止乙方在该项目中的以上代理权。
(4)乙方对该项目的策划、设计、招标、销售代理、招商和商场管理有绝对的主体权利。若项目开展过程中,甲方需要对委托的事项进行修改的,应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3.1甲方权利:
(1)负责审核乙方提供的各相关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和乙方进行磋商,确定其方案得到法定机关的批准后实施;
(2)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3)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对乙方每阶段的服务品质进行评估,及时向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4)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5)在所有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运营确定后,所有客户缴纳的定金由甲方负责该项目点的财务主管收取并办理相关手续。
3.2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本项目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可以进行商业使用和其他的功能使用;甲方应提供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证明;
(2)承担该项目各种广告宣传费用和乙方实施该项目的相应办公费用,并向乙方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办公设备;
(3)甲方应书面授权指派专业人员作为联系人与乙方协调该项目工作。
(4)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5)承担乙方招商过程中相关公关、物料、宣传品及各类设计费用;
(6)不干涉乙方的日常业务及人事管理工作,只对乙方周期性的工作指标进行考评;
(7)负责该项目对外一切政府机关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8)有义务协调乙方与工作相关机构(如:广告公司、设计院、施工方等)的工作。
3.3乙方权利
(1)按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乙方可以用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向甲方报告方案或提出相关建议,甲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对该建议或报告的同意;
(3)乙方辅助开发商达成项目合作之后,乙方即成为唯一代理此项目的策划机构、设计机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运营代理方;
(4)甲方承诺获取项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撤销和中止乙方的策划机构、设计机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运营代理的代理公司;
(5)乙方承诺,策划机构、设计机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代理、策划费和设计费用低于同行业收费百分之十。
3.4乙方义务:
(1)按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2)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3)未经甲方书面承诺,对项目关系人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对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该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
第四条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4.1服务费用
(1)销售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销售代理费用为甲方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总额的%(百分之貳点伍)
(2)主力店招商代理费的收取标准;
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按照人民币万——万/个收取。(人民幣元整每個)
(3)次主力店招商代理费的收取标准;
次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按照三个月租金每个收取。
(4)规划设计费用的收取标准;
规划设计费按照政府批准的人民币收取。(人民幣元整每平方米)
(5)商场经营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商场经营管理费按照5元/㎡一个收取。(每平方米人民币五元每个)
4.2支付方式
(1)乙方与甲方签订此协议后,在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50万元整(人民币元整)为前期费用;
(2)销售代理费和招商代理费的支付在每月10日前结算上一月度的款额。若甲方不能在规定日期内支付服务费,甲方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与乙方达成共识;
(3)销售代理费的支付公式为:上一月度销售面积乘以百分之二点五为销售代理费;(上一月度销售面积×每平米售价×2.5%=销售代理费)
(4)招商代理费单价为主力店支付人民币100万每个,(人民币壹佰萬元整每个)在甲方与主力店商家签订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主力店代理费用;
(5)普通商铺的支付公式为:招商面积×每月每平米租金×3个月=招商费用;
(6)商业运营费为甲方收到每个商户租金的15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外,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如在代理期间因甲方延误支付代理费用或因甲方责任施工延期形成甲方违约,以及乙方在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撤出代理工作导致合同终止,违约方必须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2)甲方违约赔付标准:如甲方违约,将赔付乙方全额代理费用。
(3)乙方违约赔付标准:如乙方违约,将退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费用。
(4)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支付日期不得超过约定日期的5个工作日内,逾期则每日按应付款0.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甲方支付时间延期超过60天,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在乙方依法解除合同10日内,甲方应赔付代理费用,并向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赔偿责任。
(5)若甲方无故违反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的约定,在本合同期内委托任何第三家销售代理公司,甲方需支付乙方一切损失,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6)乙方人员未通过书面同意或超越代理权限,对外所做的一切承诺或签认的法律文书,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产生纠纷,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合同延续或终止
(1)合同期满或乙方提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销售指标,双方完全履行义务后,合同自动终止。
(2)如遇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可由双方共同协商选择顺延或终止。
第七条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1、本合同签订后,上述项目营业额10%收益归甲方所有,其他收益均归乙方所有,每月结算一次,项目由乙方负责核算及收入,双方不得故意拖延。
2、上述费用甲乙双方的收款账户为:
1)甲方账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乙方账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3、合作中甲乙双方各司其职,为此所支出的费用有各自承担。双方后期如有其他合作项目,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多年来在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资源利用和地质灾害监测等领域开展了良好合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加深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谋发展,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宗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共同发展”为原则,以促进我国水电产业和其他清洁能源产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增加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探索建立企业需求牵引下的、充分发挥甲方科技和人才优势以及乙方资源和管理优势、院企共同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
二、合作领域
根据乙方的发展需求,甲方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前瞻性技术研发和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在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新能源开发重大技术、清洁煤化工关键技术、水电及其他清洁能源工程的生态与环境保护技术、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区域的经济发展以及移民安置和致富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合作。具体以乙方的清洁能为平台,以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与管理、水资源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源开发运行生态与环境保护等专业为重点,解决水电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技术、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开发建设所带来的企业运行和管理难题;同时,随着新能源业务的发展,解决在风能开发等新兴能源领域方面的技术难题。
三、合作方式
1、共同进行课题研究。甲方充分利用学科优势,根据乙方中长期发展的科技需要,重点围绕三峡总公司战略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科技需求,双方采取联合申请国家项目、甲方立项研究、乙方委托研究、合作研发等方式,共同解决有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前瞻性课题由甲方组织立项开展研究,实用性课题由乙方委托开展研究。
2、共建合作平台。双方原则同意依托甲方研究所的科技力量,通过共同建设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野外台站、工程中心等方式,构建合作平台,解决科技问题,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3、建立人员交流、互派机制。乙方根据需要,选派科技和管理骨干到甲方相关单位挂职;甲方推荐科技或管理人员到乙方担任科技副职或技术顾问;乙方的高级科技专家到甲方担任客座研究员或高级访问学者;甲方为乙方提供联合培养研究生、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双方加强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合作交流。
4、发挥中国科学院院士科技咨询作用。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推荐并组织院士和科技专家积极参加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制订工作,对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过“院士行”等方式进行咨询、提出建议。
5、推进成果转化。乙方为甲方科技成果在乙方应用和转化提供有利条件;双方选择具备比较成熟的科技创新成果(如水电机组的蒸发冷却技术等)共同实现产业化,促进行业科技进步。
6、明确责权利。对提出的科技合作内容,由双方具体承担合作的单位之间签署专项合作协议或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合作,共享成果和知识产权。
7、拓展合作领域。根据乙方的科技需求和甲方的学科发展,双方在本框架性协议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商讨合作范围,落实合作项目,拓展合作领域。
四、组织形式
1、成立“中国三峡总公司—中科院全面战略合作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协商制定合作规划与年度合作计划,调配合作资源,检查合作情况,协调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事项。
工作小组组长分别由甲方分管副院长和乙方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甲方成员单位为,院地合作局、院士工作局、资源环境科学与技术局、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局、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人事教育局和武汉分院;乙方成员单位为,计划发展部、人力资源部、金沙江筹建处、机电工程部、三峡枢纽管理局、信息中心、科技环保部、长江电力、新能源公司、能达公司等。
2、甲方武汉分院与乙方科技与环境保护部作为工作小组的联络机构,开展信息共享与沟通联系,联系双方参与合作的责任单位,筹办工作小组会议;两个部门的负责人担任联络人。
五、附则
1、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协调工作小组友好商定。
2、本协议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有共同开发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特达成如下战略合作联盟协议。
第一条:协议宗旨
企业战略联盟已成为现代企业强化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双方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企业战略联盟,使双方企业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确保双方运营的集团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促进并提高双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双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双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双方在联盟期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客观条件允许下,可以为另一方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指导、及其相关社会资源的信息共享与支持。
3、双方联盟期间在一方参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的相关产品销售,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双方在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进行相关经营业务合作期间,应以优惠价经营。
5、双方在联盟期间可以免费将另一方企业网页放置在各自企业网站内。
6、双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另一方重大社会活动。
7、双方在联盟期间尽可能在对外宣传、品牌塑造等相关事务中附带为另一方进行宣传。
8、双方可以对另一方的经营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定期保持沟通、交流。
9、双方必须做好另一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尽可能支持另一方做好相关经营工作。
10、双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经另一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另一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11、双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另一方企业的形象及声誉,保证不做损害另一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12、乙方有权在联盟期间免费共享甲方办公资源(会议室、业洽室、网站等)和公共关系部人力资源。
13、乙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甲方集团内部活动,并担任集团相应职务。
14、乙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声誉。
15、乙方如需甲方参与经营业务,需向甲方申报项目,经甲方备案审批并向甲方交纳相应的项目管理费,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方可开展业务活动,项目管理费由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16、甲方在联盟期间有偿为乙方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费为乙方提供新产品配方及新产品外包装制板费。乙方有义务在协议终止后十日内撤除甲方有关标识。
第三条:战略联盟收费及使用
1、乙方在受益时自愿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加盟费。
2、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战略联盟协议。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协议到期前______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本协议。
第五条: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希望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3、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内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六条: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均承诺,对因本协议签订、履行和双方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和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征得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业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等周边农业与旅游等项目开发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及开发过程中政府手续的协调和批复等有关涉及政府和农民及农民组织的协调工作。以自己名义办理土地流转(所需资金乙方提供)及必要土地建设指标的争取。提供现有已经承包的土地(具体面积双方另行商定)。
二、乙方负责筹集开发资金,及利用自己多年研究、探讨的农业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农场群开发模式,对上述项目开发工作进行全盘统筹:从政策研究、市场调研、可行性研究、开发规划、招商销售、滚动经营、建设规划、建筑设计、环境优化、设计与营造、农场整体生产及生活环境打造、直至营业手续办理等农场群开发一系列交钥匙工程,以及指导后续的生产、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与统一绿色产品商标,统一销售农产品等相关工作。对上述同类相似项目及配套的滚动开发经营旅游、休闲、商务等项目乙方也负责整体开发运作工作。对涉及到的相关策划与设计顾问、施工管理、招商与销售服务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应当就本项目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相关配套扶持资金,争取政策支持,争取相关荣誉,以使项目开发增加保障。
四、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派遣决策、执行团队工作班子进驻现场,即时开展工作。甲方就近提供工作、生活以及交通等设
施。方派出主管甲务财人员进现驻场,他人其员由方派遣乙相关。队人员的工团由资方承担。乙乙方当应在协议本生效后个月内完成整体2开发规,划交提甲方乙,方能未在规时间定完内成的甲,方可解除以本同。
五、有开发的程关序及以相扩大土关的地范,由围乙根方市据情场提况出后甲与协方决定。商关财有计划由乙务方根据发需开要筹,并由集甲方批;准资使金用计划实行前申报提与开月报支告制度如乙。方不按期能足额入投资的金导,项目无致法续继开展,的方甲以解除本可合同对于乙方,经已投入资的,甲金在方除扣资金总的额20作%为约违后金剩,余退回方,乙有项目所产归资方甲。
六、作合收益分,配甲获得方作收合益的,乙%方获合作得收益的%。合作益=合作收项目总的入-合收项目作总的本。
七、双方合应协力,作共推进项目进行。同工当需要作方乙出退,时甲方结完退出算方乙进已项目各行收项益,之双方后进行要的交接。
八、关未有事尽以及开发中出现的新问项、细题问节题由等双方协商决定,为作本协议的充。补
九、本议双协方字签章盖后生。
甲方:方乙: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农业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就葛根种植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葛根种植及种苗培育示范基地
二、合作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里仁村大茨塘(+++++++++++有限公司++苗圃基地)
三、占地面积:100亩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1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葛根的土地100亩。
2、甲方免费提供100亩葛根首期育种种苗,品种为,预计每亩株,共计株。
3、在葛根种植育种期内,由首期葛根种苗枝条培育的后期种苗销售收入,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
4、由乙方种植的葛根块根,甲方根据甲方的收购价格定向收购,该葛根块根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
(1)、产品质量:以云南省农科院检测标准确定产品等级和质量,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产品的收购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车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购,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首期100亩种苗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葛根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骨干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葛根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
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2、乙方负责购买相应的农机,产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对葛根种植和育苗进行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4、乙方负责具体的采收工作,把好采挖质量关。
七、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原则:双方对葛根种苗销售收入,依据双方确定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计算销售利润,并进行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分配。【农业合作协议范本】
2、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定义:经过葛根枝条培育而成的全部种苗销售收入,除去双方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定额成本核算见附件)及因此发生的税费(如果有)后所得的税后净利润。
3、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对税后销售净利润按5:5分成。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协商解决,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修改,及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因此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九、违约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各自承担约定的合作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其它:
1、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