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加工的合同范本(精选3篇)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 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 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 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 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 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 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 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 (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 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 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 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 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 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 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供方: 需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定作方:
承揽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一、 加工产品明细
1、产品名称或项目: 规格或型号:
2, 数量: 单价: 金额:
3、交货数量: 交货期限:
4、价款或酬金
二、加工材料(定作方自带)
1,、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2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3、消耗定额 单价 总金额
4、提供日期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 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 技术资料、配方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 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 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九、 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 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 违约责任:
十二、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自保留一份。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定作方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承揽______的服装定做合同,现委托乙方进行加工,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规定如下,并予以恪守。
一、加工服装款式号或品名:______。
二、加工件数:______,交货日期______。
三、加工费单价(含税):______元/件,合计金额______元。
四、加工标准及质量
1、根据委托方或甲方提供的样衣、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2、乙方加工过程中,甲方或委托方有权对加工质量进行监督,对甲方或委托方派出跟单员提出的质量要求必须服从,并按跟单员的技术要求进行更改或返修。
3、经过甲方或委托方验收后交付,但最终的质量应符合甲方或委托方的质量标准。
五、付款方式
1、按交期经甲方或委托方全部检验合格后第20天经行结算。
2、如有特殊原因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终止及变更
1、乙方加工过程中质量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加工生产进度速度结合订单要求,可以对乙方委托加工合同进行变更。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
1、违反第五款第1条之规定,乙方在得到甲方的合同终止通知后,应及时将已加工的服装和半成品、原料、辅料及其他材料等退回甲方。并赔偿甲方带来的损失费用(包括返工修理和运费)。
2、乙方延期交付影响甲方订单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违约损失、航空运输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3、乙方故意延期或变更结算条件擅自提出贷款提货、提价提货,甲方为完成订单合同正常履行作出的任何行为都不表示甲方变更本合同的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反合同的行为提供赔偿请求。
4、乙方同意以下赔偿标准: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订单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而产生的损失,以甲方与外方或定作方协议约定价格确定,违约损失依甲方与外方或定作方协议中的约定确定,其它赔偿以外方或定作方的索赔函中的数额确定,诉讼费、律师费依票据确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产生争议由______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