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货架加工合同(汇总3篇)

柜台、货架加工合同(通用3篇)

柜台、货架加工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加工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承揽人对加工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定作人应在年月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定作人(章):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承揽人

承揽人(章):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柜台、货架加工合同 篇2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长、宽、高)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送交甲方。

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

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

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______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

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__________________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交货。

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交货地点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_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日

柜台、货架加工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

│品名│规格(长,宽,高cm)│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玻璃柜台│130_40_ 90│件│120 ││

├──────────┼───────────┼───┼───┼───┤

│塑料台面柜台│180_100_95│件│10│其中不│

│││││带抽屉│

├──────────┼───────────┼───┼───┼───┤

│玻璃台面柜台│180_100_95│件│20││

├──────────┼───────────┼───┼───┼───┤

│棉布货架│180 _40_200│件│10││

├──────────┼───────────┼───┼───┼───┤

│大百货电器货架│180_80_ 200│件│5││

├──────────┼───────────┼───┼───┼───┤

│小百货货架│180_50_ 200│件│80││

└──────────┴───────────┴───┴───┴───┘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 (签名)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

账户: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县支行

帐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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