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路灯销售合同【热门3篇】

高速公路工程路灯销售合同(精选3篇)

高速公路工程路灯销售合同 篇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x

第二条 施工地址: x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

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0.12%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

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高速公路工程路灯销售合同 篇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下列产品,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总价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按双方确认之原厂配置说明为依据。

三、交货方法:卖方送货或卖方代办托运;交货日期:年月日。

四、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五、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作为预付款;

2、乙方收取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元);

3、货到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元)。

4、其它约定。

5、付款方式:全部合同价款,由乙方以电汇或汇票方式汇至甲方账户内。

六、数量、质量异议

1、乙方对产品数量、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之内及时回复,否则视乙方已确认收货数量无误及产品质量合格;

2、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如遇质量问题,应由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共同检测确认,如确 系甲方责任,则甲方负责包换。

七、质量保证

1、甲方承诺对出售的LED路灯自交货之日起免费保修五年。

2、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乙方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乙方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乙方自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甲方负担的保修事宜。

八、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占本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若守约方实际损失大于此违约金数额的,超过部分违约方亦应全额赔偿。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按乙方应付当期货款总额的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支付日止。

九、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双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者全部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其它

1、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甲乙双方有义务就得到的信息保密,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秘密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3、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及本合同的整体效力。双方可重新商定新的条款,以取代该无效条款。

4、本合同各条之标题仅为方便而设立,其存在不影响该条款的具体含义。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本着互谦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即行生效,双方以往签订的其它合同自动失效。

7、本合同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一、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速公路工程路灯销售合同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的工程运输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一、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作内容:运输沥青混合料、施工废料等。

三、 租赁时间:从 __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日起,到工程完工为止。

四、 计量办法:按甲方过磅数量净重为准,运距以双方确认为依据。

五、 结算单价:

1、沥青混合料起步价 _______元/T。每增加1公里每吨增加 _______元。

2、其它情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定。(如回头料、拉土等零工)

3、起步运距是1公里。

六、支付办法:

1、工程进行一半时,支付已完成运输量工程款的50%。

2、工程完工结算时,支付全部运输量工程款的70%。

3、年底全部支付完毕。

4、最终结算时乙方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缴纳的税金已包含在上述单价中。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够数量的、技术状况良好的运输车辆,如乙方不能保证甲方所需的运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2、如乙方的车辆不服从甲方的指挥时,甲方有权对不服从指挥的车辆进行处罚。

3、甲方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并指挥得当,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4、在施工现场,甲方须安排专门人员指挥车辆的进出。

5、甲方可为乙方提供燃油,但燃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工程款中一并扣除)。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当甲方违规指挥作业,或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

2、在运输过程中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及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不能因为协调不利等方面的原因而影响甲方的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在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

4、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证照齐全有效,驾驶员水平较好,证件齐全有效。

5、由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照价赔偿。

6、乙方在运输沥青混合料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出现的任何安全、交通等事故,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

7、乙方在运输成品料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把成品料运至施工现场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8、若发现乙方有私自倒运、买卖成品料现象,双倍罚款,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相关的车辆及驾驶员离开本工地。

7、乙方车辆应自己配备大小合适的篷布,所运输材料必须进行覆

盖,不得撒漏、扬尘,由此而引起被有关部门查扣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不按相关交通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沥青混合料质量不符合约定(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沥青混合料温度不符合摊铺、碾压等规范要求时),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日__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