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处理事务上我们需要用到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那么拟定起诉书真的很难吗?这次为您整理了借条怎么写范文【最新8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借款人:xxx
身份证号:
出款人:xxxx
身份证号: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
二、利息率为______。
三、本借款定有期限。借款时间共__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不付则可按照约定利息继续计算,并加缴__%的滞纳金。
五、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付息至实际还款日,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担保人对本息和滞纳金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七、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经营或生活发生重大困难;或甲方有逃避债务之嫌,均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须亲自签名并按手印,借款人为法人则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对所借款项和利息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名:
出款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原告:XXX,男,汉族,住XX省资阳市安岳县高屋乡社皇村5组,公民身份号码511023,联系电话:。被告:XXX,女,汉族,1969年9月5日出生,住XX省三台县新生镇星火裕民村1组023号,公民身份号码510,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人民币60720.59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xxx于x年x月x日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xxxx(xxxx)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双方约定x年x月x日还款x万元,余下欠款x月x日还清。约定的首次还款日(x月x日)到来后,原告xxx向被告xxx多次催要欠款,被告xxx一直借故拖延至今。约定的最后还款期限(x月xx日)已过,被告xxx至今分文未还。且原告xxx用手机拨打被告xxx的手机时,还多次出现被告xxx不接听电话的情况。
原告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民间借贷关系,被告XX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偿还债款。综上所述,上述被告的行为已侵犯原告的财产权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如诉讼请求!
起诉人:
日期:
借 条
今借到财务科人民币伍拾圆整,作回家探亲用。日后按规定报销,多退少补。
此据
借款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原告:XXXXX,男,汉族,1980年4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
被告:XXXXX,男,汉族,1969年7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并按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自20xx年5月21日起至被告全部偿还之日止)。
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21日,被告XXX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万元整,并出具了借条一张,双方约定于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5月20日期间一次性还清。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欠款,被告一直借故拖延至今。约定的最后还款期限(20xx年5月20日)已过,被告至今未还分文。
故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准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起诉人:
日期:
借款人:xxx
身份证号:
出款人:xxxx
身份证号:
借款人xxxx因资金紧缺于20xx年xx月xx日向出款人xxx借现金xxxxxx元,该钱于20xx年xx月xx日还清,期间每月给出款人xxx利息xxxx元。
借款人签名:
出款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 条
兹(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 元整(大写: ),月利息%。 此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现鉴于乙方不能一次性偿还甲方借款。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尚欠甲方人民币(大写):(注明:有借条凭证)。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分次偿还借款或欠款,具体还款计划看附则。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借条凭证及本协议妥善保管,在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款项后一起交还乙方。
第四条、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乙方主动偿还借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到期债务,甲方有权立即要求偿还全部债务,并按借款金额的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三、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写借条的注意事项范文写借条的注意事项范文。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xx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 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四、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五、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六、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xx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xx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xx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七、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八、借条不写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写借条的注意事项范文合同范本。
借条是凭证,打条收条应谨慎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
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