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聘用劳动合同(精选三篇)

护林员聘用劳动合同(精选3篇)

护林员聘用劳动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

甲方名称:_____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主要负责人: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性别:_____出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家庭住址: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的劳动期限为:_____自______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岗位工作。

三、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

四、工作时间

乙方实行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五、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元/月。发薪日为每月______日。

六、福利待遇

甲方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可以解除。期满后可续签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护林员聘用劳动合同 篇2

甲方(县级林业主管部门):_________

乙方(护林员):_________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__]79号)和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林业局制定的《大连市农村专职护林员制度及补助费管理暂行办法》(大财农[__]494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管护责任区域

管护区名称:_________

管护面积(亩):_________

管护区域: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管护前林地状况:

1、郁闭度(%):_________

2、滥伐、盗伐情况:_________

3、毁林状况:_________

4、病虫害状况:_________

5、火灾情况:_________

6、坟地管理情况:_________

7、野生动物保护情况:_________

8、其他情况:_________

二、管护期限

乙方对所管护区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期壹年。

三、双方职责和权利

(一)甲方职责和权利

1、对乙方的护林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

(2)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内和封山育林区内砍柴、放牧、放蚕;

(3)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

(4)进入有林地区采集种子、药材和山货野果;未经批准进入林区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

(5)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

(6)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7)乱埋散坟;

(8)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未经批准野外用火;

(9)捕猎野生动物;

(10)盗伐、滥伐林木。

2、对乙方提供的案情,依法律程序,按有关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考核,对乙方不能履行合同,造成下列后果的,甲方可解除对乙方的聘任。

(1)因玩忽职守,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本责任区森林资源损失的;

(2)对盗伐和滥伐林木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3)擅自同意单位或个人进入林区施工、放牧、埋葬新坟,或不制止、不报告,造成林地破坏的;

(4)对本责任区存在的森林火灾隐患,不报告又不采取措施消除,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

(5)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6)违反或不履行合同,甲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7)在履行协议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乙方职责和权利

1、对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内和封山育林区内砍柴、放牧、放蚕;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进入有林地区采集种子、药材和山货野果;未经批准进入林区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乱埋散坟;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未经批准野外用火;捕猎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直接向乡(镇)、街道林业站和森林公安机关报告;

2、发现林火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3、做好森林病虫害疫情监测,及时向森防部门报告森林病虫害情况;

4、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机关做好各类林业案件的侦破工作;

5、积极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业法规的宣传工作;

6、接受、服从甲方等上级机关对护林情况的检查。

甲方依据考核结果,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补助费,若未按规定及时支付护林员补助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四、护林员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对管护区域内林地管护情况,依据考核结果,按季付给乙方护林补助费,其中:最后一季度补助费在年终检查后兑付。

按本合同书规定的检查内容,经检查在乙方管护责任区内,若存在下列问题的,按一定比例相应扣减乙方最后一季度补助费:

1、存在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的,扣减15%补助费;

2、存在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内和封山育林区内砍柴、放牧、放蚕的,扣减5%补助费;

3、存在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的,扣减5%补助费;

4、存在进入有林地区采集种子、药材和山货野果的,未经批准进入林区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的,扣减5%补助费;

5、存在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的,扣减5%补助费;

6、存在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扣减50%补助费;

7、存在新建散坟,没有及时报告的,扣减10%补助费;

8、存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未经批准野外用火的,扣减10%补助费;

9、存在捕猎野生动物的,扣减30%补助费;

10、存在盗伐、滥伐林木的,扣减40%补助费。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满一年,双方便终止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林权所有者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护林员聘用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聘方)

乙方: (受聘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心理咨询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本机构的心理咨询师。

第二条、 乙方的聘任职务是 专职 兼职 心理咨询师,其工作范围是 。

第三条、 乙方从事心理咨询的对外收费价格为 元 分钟,其中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及支付形式是 (特别项目可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四条、 甲方应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并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条件。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并在咨询开始前 分钟到达咨询室等候来访者,无故迟到 分钟以上者将扣发咨询费或作其他置。

第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第七条、 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第八条、 乙方每年从事心理咨询实践活动或接受继续教育时间分别不满xx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专职心理咨询师的聘用应参照国家劳动法相关条款。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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