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最新私家庭院施工合同范本(精选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庭院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庭院景观工程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庭院景观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详见附表一:工程报价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的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不包含的部分材料除外,具体材料明细详见预算表,双方签字确认);
(2)乙方单包劳务、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4工期 天,从进场之日开始计算。
预计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预计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人民币大写: 整(详见备注)。
第二条工程设计及施工
2.1施工图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方案精心组织规划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3.1委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的接洽,对材料、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并承担其费用。
3.3协助办理施工各种进场手续。
3.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及邻居之间的关系。
3.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3.6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7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出工程款。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委托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计划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按甲方签审的图纸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4.3注意与室内装修单位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
4.4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隔离、安全防护,保护好甲方室内外设备和设施。如由乙方原因产生的损失和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4.5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4.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范,做好安全防水防盗、环境保护等工作。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人身伤害、火险、盗抢等,由乙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逆(包括战争、国家政策改变,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不由乙方承担责任。
4.7按合同施工图、效果图及预算要求严格把握材料关口,按施工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精心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工程项目及做法的变动,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甲方与乙方签订书面变更单为准,确定增减项目及价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若甲方代表仅与乙方代表的口头协议而不愿签书面变更单,就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2若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3甲方减项不能超过合同总造价的8%,减项内容乙方按照单项价格的90%和甲方折算。若减少内容已下料或施工,甲方应负责承担相关费用。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为符合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满足《园林工程造价直接费》备注的品牌和规格型号,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发生了质量上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6.2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需经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确认乙方抽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禁止使用。若甲方指定乙方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指定乙方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
7.1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
(2)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3)连续二十四小时遇雨或停水、停电;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5)遇不可抗拒因素;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由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乙方应提前二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单后一周内组织验收。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故意拖延验收,超出两周时间乙方视为验收合格。
8.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至上述资料十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并在三日内结清尾款。
8.3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因整改原因形成和误工时间,工期不顺延。
8.4由甲方负责购买的材料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
8.5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接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8.6验收以施工图为准、效果图作为辅助参考。
第九条质保期
10.1硬质景观工程质保期为 月,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若为甲方人为损坏,甲备料乙方收取人工费;绿化苗木养护期为 月,养护期内,绿化苗木需保成活(甲供苗木除外,双方另行约定),如有苗木死亡,乙方需负责更换。
第十条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合同终止,并有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甲方超过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分期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1.4乙方未按工程质量施工或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除征求甲方同意外),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2.4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如施工报价未含工程税金的,乙方提供发票时,需由甲方另行承担税金。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3.1园外硬化部分具有实施不确定性,乙方根据甲方协调结果组织施工,合同价款最终结算金额,以预算为基础,按实际面积收方增减计算结算金额。
13.2甲方提前告之乙方花园内埋设的小区各种管道。乙方应做好预案处理,确保工程安全及工程进度。如甲方未能告之完全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13.3甲方提前告之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工程时间(如空调外机安装工程),乙方应协调工程时间,保证双方正常施工。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甲方):
法 定 代 表 人:承包单位(乙方):法 定 代 表 人: 工 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
1.3 工程承包方式:
1.4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月内完工。待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三天内开工,若逾期,甲方有权更换施工单位。
1.4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本单价已包括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及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施工管理费、总部费用等)、利润; 堰塘土方承包价按立方价格包干,每立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拾肆元整(14元/m3),进场时暂按土方量4000m3工程量确定。原场地需要整理50cm面层(运出),按3元/m2计算(运距100以内)。具体工程量的计算以甲、乙双方现场测量确定,按实际收方实方计算;
以上单价不含税金,工程施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派驻施工现场的驻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2.2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2已完工的工程,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3.3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保修期一年),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完工后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出现坝体漏水及漏水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合 格 。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5.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检查。
5.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3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
第六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景区内的正常秩序,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含途中运输),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待工程进度达到50%时,付暂定工程款的30%,工程完工后达到质量标准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
7.2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8.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8.3 合同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 1 份。
8.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后附堰堤施工图,施工说明。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