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标准销售合同(精选24篇)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等级数量(T)单价(元/T)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且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款%;
乙方供货%后甲方付款%;
乙方供货%后甲方付款%。
(2)乙方供货结束月内甲方付清货款。
(3)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且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l、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登记号:税号登记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鉴证意见:
经办人:鉴证机关(章):
甲方: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销售甲方供应的轮胎,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销售区域、轮胎品牌:
一、甲方作为厂方授权的四川省总代理商,同意并限定乙方在区域内不低于甲方限定的市场价格经销轮胎,同时负责该品牌轮胎在该区域内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代理品牌乙方只能以甲方为进货渠道。
二、品牌任务量:
三、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
二、产品价格
一、甲方的供货价格按甲方价格表执行。
二、若厂方价格变动,甲方有权按相应比例调整。三、结算方法及期限
一、原则上要求现款现货,对信誉良好的客户,甲方提供少量资金周转且周转金不能大于双方约定的乙方月平均销售额,当月回款小于周转金的客户甲方次月将停止供货;周转金必须于当年12月25日前全部结清,结清货款方能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四、售后服务
一、甲方只对本公司售出的.三包轮胎提供售后服务(以出库胎号为理赔依据),若因乙方窜赔导致甲方无法给予理赔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负责售后服务的人员,必须按照厂方“三包”政策认真执行,同时保存好三包胎,定期送往甲方交厂方复检。
三、乙方若在三包胎是否有质量问题与甲方有不同意见时,以厂方鉴定结果为准,若对厂方鉴定结果仍存异议,交由相关技术部门鉴定。
五、合同期限、效力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年月年月日,本合同附件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需要乙方供应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均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它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它合同,但甲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甲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 (1)1.2条款补充合同;
(2)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传真文件; (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甲方施工的工程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所在地(本合同履行地):
2.3 计划用混凝土方量:
2.4 计划由乙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
2.5 计划混凝土供应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条: 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计划方量、浇筑方式等内容
3.1 混凝土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4—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 预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
3.3 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每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计划供货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结算单价、浇筑方式。
第四条:混凝土供货量结算方式
4.1 混凝土供货量计算方式:按乙方实际发货单(甲方签收)中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4.2 甲方可随时对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标准按照不低于2350㎏/方。 4.3 自供货之日起,双方应按照每次供货量进行结算,甲方签字确认办理的混凝土发货单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4.4 为避免甲乙双方对供货数量产生异议,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在下次浇筑前办清结算手续。 4.5 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结算。如不及时办理结算,拖延两日以上的,则当日的供应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的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
4.6 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影响及约束。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5.25.3如甲方拖延乙方商砼货款,乙方有权利停止继续向乙方供货。 第六条 供货时间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乙方要根据甲方的施工联系单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安排生产。
6.2 甲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的前24小时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通知乙方,给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量连续浇筑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通知乙方。
6.3 甲方每次使用混凝土前应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提供详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筑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6.4 如乙方对甲方的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以书面的方式共同确认,否则,视为甲方的要货时间符合施工联系单约定的时间。
6.5 甲方浇筑混凝土通知发出后,因故发生变化需撤销或变更该通知时,应在开盘前肆小时通知乙方相应的变化内容。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变化通知,根据先前通知的内容已经开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6 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联系单及时进行供货,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责任
7.1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甲方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工作。
7.2若混凝土构筑物出现缺陷,需经权威技术部门分析原因,属于甲方施工及养护等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属于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直接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甲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例如且不仅限于甲方在吊装作业中有高空坠落物体或因场地不平、碎石弹出等造成乙方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现场的施工人员未佩带或佩戴的安全帽、安全绳不符合国家标准GB2811-20xx,在浇注特殊部位(例如独立基础等部位)以及高空浇注时,未架设确保施工安全的施工架及防护网,在泵送中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2甲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操作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筑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8.3 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甲方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需货通知约定的浇筑部位指挥浇筑。 8.4 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它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如因甲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浇筑时间、地点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包括不仅限于:混凝土货款、运费、泵送费、人工费、修理费、台班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同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施工质量(如施工冷缝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6甲方负责施工所需的由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设、拆除及进入施工现场设备的看护工作,乙方负责技术指导。
8.7甲方在使用地泵(电泵)泵送混凝土时,因甲方施工现场停电、堵车、堵泵等问题造成混凝土泵送中断,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8.8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已经产生或即将产生的混凝土货款。
8.9 甲方需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造成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无法浇筑,以及混凝土报废等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应混凝土。 9.2 乙方承担混凝土加工、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9.3 负责办理运输混凝土所需车辆通行证件。
9.4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9.5 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9.6如遇到不利于泵送混凝土的气候时(如大风、暴雨天气),乙方有权停止供应及泵送混凝土,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10.2 甲乙双方有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3 若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时,则从第二个月第一天算起,五日内甲
10.4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逾期没有支付乙方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待欠款结清后,再继续履行合同。在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期间甲方不得与第二家混凝土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及要求供应混凝土,如与第二家混凝土公司发生混凝土供应业务,甲方则应将所欠乙方的混凝土货款一次性付清并支付乙方所欠总货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然后与乙方终止合同,方可由其它混凝土公司供应混凝土。
10.5 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期限及时付款,应属甲方违约,乙方仍然供货的,不因此认为乙方免除甲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可随时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等。
10.6 如因甲方没有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造成环保部门对甲方和乙方的罚款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12.1 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双方签约人负责联络。 12.2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叁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帐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供货方向购货方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质量标准
1、货物名称:;
2、品种: ;
3、规格:;
4、货物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符合;
第二条 数量和包装
货物数量:。
第三条 货物价格
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是元/吨,价格条款:;运杂费元/吨;货物总价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货款的支付方式:购货方自供货方放货之日起30内以现汇方式支付完毕全部货款。
第五条 交货时间 货物的交付方式:供货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日内向购货方交付全部货物。在购货方未全部付清本合同项下的货款前,本合同项下货物所有权仍归供货方所有。
第六条 收货单位、交货地点及交货方法
1、收货单位:;
2、交提货地点: ;
3、交货方法:。
4、接/提货时间:自供货方通知购货方接/提货之日起1日内,购货方应将全部货物接/提走;购货方逾期接/提货的,应按0.28元/日/吨向供货方支付保管费用。
第七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项下文件的通知与送达指定联系人及传真号码如下: 供货方收件人:; 传真号码:; 购货方收件人:; 传真号码:。
第八条 其他约定: 。
第九条 通用条款约定: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谨此确认:各方均已仔细阅读本合同之通用条款,完全知悉其含义并自愿履行通用条款之约定。
本合同中的通用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其他部分与通用条款有冲突的,以通用条款约定为准。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开户银行:
帐号:
传真:
电话: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开户银行:
帐号:
传真:
电话: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销售产品、区域、期限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________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
4、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________(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双方义务
1、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2、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产品价格
1、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2、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3、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交货地点: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
1、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2、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_____,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_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质量标准、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质量符合产品规格说明;由收到货起的_____个月内,产品由乙方保修。
第七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九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_____/_____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_____/_____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十条?验收标准、方法
1、按甲方提供的要求验收,(验收时间为_____)货物如有不符,甲方须在收到货物_____内提出;逾期则视为货物达到质量要求。
2、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_____年内(贵重商品在_____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3、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_____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4、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_____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5、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_____日内作出答复,要在_____天内处理完毕。
6、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_____元以下、残损在_____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一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
1、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2、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在超过双方约定期限_____天内交货,应赔偿对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约定交货期限每天总金额的千分之_____的逾约金)。如果乙方在超过双方约定期限_____天内无法交货,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约,乙方应在_____天内将货款退还买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出约定交货期限每天总金额的千分之_____的逾约金)。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共同签章后生效。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为基本合同,甲方与乙方往来中签定的其它合同书或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样具有法律作用。本合同传真件、扫描件有效。
销货方(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方(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向乙方所需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协商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一、根据需要,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合格钢材到乙方指定地点,质量达到质检、复检合格。乙方做到先检验后使用,如出现质量问题所有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钢材单价按重庆市场价计算,另加运费元/吨到工地为止。
三、所供钢材为国家认可的.厂,并达到检验合格。
四、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吨大写:吨,每次供货提前一天双方以重庆市场核定价格为准,以现场收料单上双方签字认可的数量、规格、单价进行结算。
五、甲方给乙方按批次供钢材,十五日为一个检测周期,十五日内如支付该批次钢材款则不计资金利息,超过十五日则从钢材到场第十日起计资金利息,乙方按每天每吨钢材加价10元结算给甲方,甲方供满吨时,乙方必须结清所有款项。
六、钢材直条按检尺理论重量计算,盘元按过称重量为准。
七、乙方必须提出前5天向甲方书面提供所需钢材数量、型号、否则延误工期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甲方未按乙方计划量供货,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叁仟元整。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钢材款,乙方每日按所欠钢材款总额的3%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到付款之日为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单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购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相关情况:
_________。
二、交货地点及时间:
收到货款。
三、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年月日前付100%货款给乙方此价格均为有效,此价格是只是,仅此一次,价格不含增值税发票。
四、交货期限及方式:
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五、乙方随机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安排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免费进行仪器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
六、售后服务:
乙方按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售后服务,整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七、乙方需提供所有验收需要的相关单证,包括仪器报关单及相关证明文件。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院名称)该仪器投标活动及签订销售合同,同时也不得开具授权书给甲方以外的其他公司进行该仪器投标或相关销售事宜(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除外)
2.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设备,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本协议内容供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均对其严格保密,若有任何第三方公司及个人知道此协议任何内容或若该项目的招标参数并非以上所列仪器的主要技术参数,此协议书将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会馆(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酒类: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聚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
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八、结算方式:
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九、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协议方案签定。
十二、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三、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一、双方当事人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二、产品名称、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内除认为或自然灾害等外因因素外的灯具损坏由供货方免费更换。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20xx年 月 日,
四、地址:西安市区路号。运费及装卸费由 方承担。到货发现破损,1:1实物更换。
五、包装标准和要求:适合运输纸箱包装/适用客户要求。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供方在需方交货后的3日内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不按时付款,愿意承担每日0.5%的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如有一方违约,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它事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及《知识产权法》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经友好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购买乙方软件,具体内容和价格如下:单位:人民币名称用户数单价(元)数量(套)总额(元)_____电脑监控系统软件合计(大写):人民币:
二、乙方保证所售软件(内容和载体)为质量合格品,如确系产品本身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将更换。
三、甲方已经在购买前试用过本软件,并对功能满意,对使用方法已大致了解。
四、甲方因使用该软件而产生的任何异议以及相关的隐私问题,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可以参考说明或者试用版提示自行安装部署本软件,如甲方需要乙方也提供上门安装调试服务,并做相应的应用培训。
六、乙方保证拥有软件的全部版权,并承担相关的商业和民事责任,甲方拥有软件终身使用权。
七、乙方为甲方________年(终身)升级和维护服务。乙方保证长期为甲方提供远程技术咨询和服务。
八、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拷贝和复制该软件。甲方所购产品仅限甲方本身使用,不得转售或者转让。甲方不得传播本软件产品,不得对软件做任何修改或者逆向编译工程。
九、有关合同条款及内容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_____%款项汇至乙方指定之银行帐户。乙方在收到款项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将到乙方指定计算机安装调试产品,并进行相应培训后,为甲方开据相关票据,乙方承付剩余_____%货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刻生效。双方约定,传真件与原件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签订时间: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工厂)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电话: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电话:_______丙X:_______(外商)地址: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电话:_______
鉴于:
1、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向丙X购买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且
2、乙方委托甲方向丙进口上述货物,但出于某些技术上的原因,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该批货物签订了号《买卖合同》(以下称销售合同)而非代理进口合同;且
3、乙方授权甲方就上述货物以甲方名义(而非乙方名义)与丙X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号《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且
4、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况及做法: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中的某些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协议书。甲、乙、丙三方同意:
1、如乙方未按照销售合同的`规定将全部货款(分批交货、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货物的全部货款)付至甲方,甲方无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丙X支付任何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丙X无权依进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货款(违约责任)。
2、甲方对有关货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货物质量有任何异议,应自行与丙X协商处理,而无权依销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如需退换货,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手续费另计。
3、丙X保证交付所给甲方的货物在产地,规品、数量等方面与进口合同的规定严格一致;如有不符,丙X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
4、如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的规定与本协议不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需要乙方供应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均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它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它合同,但甲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甲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 (1)1.2条款补充合同;
(2)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传真文件; (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甲方施工的工程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所在地(本合同履行地):
2.3 计划用混凝土方量:
2.4 计划由乙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
2.5 计划混凝土供应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条: 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计划方量、浇筑方式等内容
3.1 混凝土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4—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 预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
3.3 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每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计划供货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结算单价、浇筑方式。
第四条:混凝土供货量结算方式
4.1 混凝土供货量计算方式:按乙方实际发货单(甲方签收)中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4.2 甲方可随时对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标准按照不低于2350㎏/方。
4.3 自供货之日起,双方应按照每次供货量进行结算,甲方签字确认办理的混凝土发货单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4.4 为避免甲乙双方对供货数量产生异议,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在下次浇筑前办清结算手续。
4.5 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结算。如不及时办理结算,拖延两日以上的,则当日的供应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的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
4.6 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影响及约束。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5.25.3如甲方拖延乙方商砼货款,乙方有权利停止继续向乙方供货。
第六条 供货时间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乙方要根据甲方的施工联系单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安排生产。
6.2 甲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的前24小时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通知乙方,给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量连续浇筑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通知乙方。
6.3 甲方每次使用混凝土前应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提供详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筑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6.4 如乙方对甲方的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以书面的方式共同确认,否则,视为甲方的'要货时间符合施工联系单约定的时间。
6.5 甲方浇筑混凝土通知发出后,因故发生变化需撤销或变更该通知时,应在开盘前肆小时通知乙方相应的变化内容。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变化通知,根据先前通知的内容已经开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6 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联系单及时进行供货,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责任
7.1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甲方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工作。
7.2若混凝土构筑物出现缺陷,需经权威技术部门分析原因,属于甲方施工及养护等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属于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直接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甲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例如且不仅限于甲方在吊装作业中有高空坠落物体或因场地不平、碎石弹出等造成乙方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现场的施工人员未佩带或佩戴的安全帽、安全绳不符合国家标准GB2811-20xx,在浇注特殊部位(例如独立基础等部位)以及高空浇注时,未架设确保施工安全的施工架及防护网,在泵送中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2甲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操作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筑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8.3 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甲方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需货通知约定的浇筑部位指挥浇筑。 8.4 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它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如因甲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浇筑时间、地点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包括不仅限于:混凝土货款、运费、泵送费、人工费、修理费、台班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同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施工质量(如施工冷缝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6甲方负责施工所需的由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设、拆除及进入施工现场设备的看护工作,乙方负责技术指导。
8.7甲方在使用地泵(电泵)泵送混凝土时,因甲方施工现场停电、堵车、堵泵等问题造成混凝土泵送中断,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8.8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已经产生或即将产生的混凝土货款。
8.9 甲方需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造成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无法浇筑,以及混凝土报废等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应混凝土。
9.2 乙方承担混凝土加工、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9.3 负责办理运输混凝土所需车辆通行证件。
9.4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9.5 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9.6如遇到不利于泵送混凝土的气候时(如大风、暴雨天气),乙方有权停止供应及泵送混凝土,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10.2 甲乙双方有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3 若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时,则从第二个月第一天算起,五日内甲
10.4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逾期没有支付乙方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待欠款结清后,再继续履行合同。在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期间甲方不得与第二家混凝土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及要求供应混凝土,如与第二家混凝土公司发生混凝土供应业务,甲方则应将所欠乙方的混凝土货款一次性付清并支付乙方所欠总货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然后与乙方终止合同,方可由其它混凝土公司供应混凝土。
10.5 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期限及时付款,应属甲方违约,乙方仍然供货的,不因此认为乙方免除甲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可随时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等。
10.6 如因甲方没有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造成环保部门对甲方和乙方的罚款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12.1 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双方签约人负责联络。
12.2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叁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号: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负责经办人: 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真皮 ;其他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制造商:
自排挡或手排挡:
新车或二手车:
一、价款: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 元
2、购置税; 元
3、保险费 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 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 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 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 代办费: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产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产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产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产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产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第六条 产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产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产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产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产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产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产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产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产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产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产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产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产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产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产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产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产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产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产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产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平等协商,就农村房屋买卖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均为 村的群众成员
二 .住房条件:本合同项下的住房位于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投资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为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保证:
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或者经其他权利人同意,有权处分该房屋;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未与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方签订补偿协议或抵押协议,或因法院判决第三方不享有该房屋的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函,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六.房款支付: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并将款项汇入甲方账号:如未按期支付房款,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天仍未支付房款,甲方可不经乙方同意解除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自乙方按第六条规定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房产证在内的所有相关原始资料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能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则应每天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如果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未能交付房屋,乙方可以未经甲方同意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但乙方未支付房价款的原因除外。
八、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产权转让通知后,应根据乙方的需要,认真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的产权转让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配合,甲方应每天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财产转移。如因不可抗力、政策或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导致转让无法办理,则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补偿;甲方收到上述赔偿金后,应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支付乙方,除支付全部赔偿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违约金。
十.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切事宜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侵犯乙方依据本合同占有、使用和处分该房屋的权利;如甲方因个人原因侵犯乙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该房屋的,甲方应按阻止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该房屋权利的实质影响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向乙方进行补偿。
十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房屋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擅自处分该房屋,甲方应退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购房总价款的100%作为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双方对本合同的事项如有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先请求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至少邀请两名村民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并继续有效。
甲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签名盖章):
见证人(签名盖章):
甲方:乙方:
二、产品要求:三、交货时间:四、交货地点:五、结算方式:
按甲方所确认的乙方提供产品图片及说明
1定金:本合同签订日,支付总价的30%,即人民币元。2余款:商品交付甲方后日,支付总价的70%,即人民币__元。
六、违约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而产生的违约行为,甲、已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图样、式样、结构等所生产的商品,侵犯了其他第三人的权利,则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3、甲方按乙方提供产品图片及说明为验收标准。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传真件有效,
七、合同生效条件:
供应商:(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供应商向买方销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名、品种、规格、质量标准
1.商品名称:
2.品种:;
3.规格:;
4.商品的技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并符合;
第二条数量和包装
货物数量:。
第三条商品价格
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人民币/吨,价格条款为:运输及杂费人民币/吨;商品总价(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付款时间和方式
付款方式:买方应在供应商交货之日起30天内以现金支付所有款项。
第五条交货时间交货方式: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天内向买方交付全部货物。在买方全额付清货款之前,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仍归供应商所有。
第六条收货单位、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
1.接收单位:;
2.交货和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4.提货/提货时间:买方应在供应商通知买方提货/提货之日起1天内提货/提货完毕;如果买方未能收到/提货,应向供应商支付0.28元/天/吨的保管费。
第七条通知和送达
通知和交付本合同项下文件的指定联系人和传真号码。
第八条其他协议:。
第九条通用条款和条件规定:
本合同各方特此确认,各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的一般条款和条件,完全了解其含义,并自愿履行一般条款和条件。
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的一般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其他部分如与通用条款有冲突,以通用条款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地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神钢挖掘机,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二.付款方式和期限
乙方所购挖掘机的一次性全款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含由生产厂家至乙 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费,发票金额不包含运费和GPS探望系统费用),付款方式详见 欠条,合同签定当日乙方付给甲方购货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三.交货
运输:由___方负责运输,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期限:乙方交纳了欠条中的购车首付款后,甲方负责发车,在__个工作日内交货。
四.验收
乙方应在交货当日对挖掘机及随机配件资料进行检验,发现问题立即同在现场的甲方人员协商解决,乙方接收挖掘机,即视为甲方交付的挖掘机各个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
五.约定事项
1.甲方虽然将挖掘机交付给乙方使用,但是在乙方未按照欠条的约定清欠之前,挖掘机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挖掘机负有保管的义务。甲方可以随对挖掘机的状况实施监督检查。在乙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挖掘机损坏和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未经甲方书面 同意,发生乙方改装,擅自拆除GPS系统买卖、抵押、抵押、抵帐、转租、转让等害及挖掘机所有权的行为时,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收回挖掘机。
2.乙方应按照欠条中的承诺按时还款,其中任何一笔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包括未到期部分在内的所有欠款,并按照拖欠总额的每 日千分之二计算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对此,甲方享有选择权。
3.乙方全额付清所有款项之后,设备所有权才能转移给乙方。
六.违约及责任
当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甲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也有权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收回 挖掘机,乙方已使用挖掘机的时间视为乙方租赁使用,乙方应自挖掘机交付之日起至返还给甲方之日按照整机价款的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租赁费,因收回挖掘机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差旅旨,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交纳的购机款直接用于冲抵乙方应负担的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挖掘机性能良好,能够正常用使用,甲方收回挖掘机后,如发现挖掘机存在故障,则该修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擅自改装挖掘机,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形,同时要求乙方支付整机价款20%违约金或者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定金。
七.挖掘机质量标准和保修
1.挖掘机的质量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应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委托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鉴定,并负担鉴定费用,质量保证按照《中国挖掘机行业挖掘机产品质量保证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交付挖掘机之日起12(壹拾贰)个月。
2.保修期内产品出现 故障或质量问题,甲方按神钢建设机械有限公司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标准承担保修责任,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操作。保养不当导致故障的'维修费用。更换费用及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按照随机附带的《保修手册》和《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保养,并保证使用成都神钢集团授权的专卖店提供的厂家专用油品和部品,保证聘用持有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操作挖掘机,否则,甲方不再承担质量及保修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纠纷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但并不排除甲方向合同签订地以及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其他事项
乙方确认,甲方已向乙方对合同条款做了说明和解释,双方进行了充分协商。乙方保证认真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理解其含义及法律后果,自愿签订全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医疗器械维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现问题的设备并详细说明设备的故障现象。
2、甲方应尊重,保护乙方的维修过程及技术,并同意乙方在一般情况下保留更换配件,不将更换配件返还给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维修完毕的通知后,应尽快答复交付时间。对于乙方维修完毕的设备,经过甲乙双方测试无误后,甲方应当日向乙方结清其先前签字确认的所有维修费用。维修费用为硬件成本加维修服务费之和。维修服务费一般收取标准为硬件成本的__%。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4、保修期内,甲方不能擅自撕毁乙方贴在维修设备上的封条,否则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5、甲方将故障设备交给乙方维修完全出于自愿,并不得要求乙方做出超出设备出厂时功能指标的.操作。
第二条乙方内容
1、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设备后应认真检测,确认故障的原因并出具详细故障报告通知甲方。
2、乙方在告知甲方故障原因时应将故障解决方式,维修费用,维修时间如实告知甲方并填写到《设备报修单》内。
3、乙方在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维修,更换配件。
4、乙方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应在承诺的维修周期内将故障设备维修完毕。
5、对于未出现故障的部分,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维修。
6、乙方不向甲方承诺可以修好任何故障,如缺乏配件,厂家倒闭等原因。对于不能维修的设备,乙方应尽快向甲方做出书面说明,并将设备交还给甲方。
7、乙方对维修完毕的设备,自通知甲方维修完好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承诺对维修部件个月的免费保修,超过__个月,则视为新故障进行维修收费。甲方不承诺对非维修部件免费保修。
8、经双方协商,维修该设备的配件费及维修费总额为人民币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人民币元整(大写:),由甲方在验收后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为__。
第三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协议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五条保密
一方对因医疗器械维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货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销售产品、区域、期限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________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
4、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________(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双方义务
1、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2、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产品价格
1、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2、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3、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交货地点: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
1、运输工具:
2、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_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质量标准、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质量符合产品规格说明;由收到货起的_____个月内,产品由乙方保修。
第七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九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__________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_________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十条验收标准、方法
1、按甲方提供的要求验收,(验收时间为_____)货物如有不符,甲方须在收到货物_____内提出;逾期则视为货物达到质量要求。
2、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_____年内(贵重商品在_____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3、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_____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4、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_____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5、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_____日内作出答复,要在_____天内处理完毕。
6、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_____元以下、残损在_____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一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
1、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2、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在超过双方约定期限_____天内交货,应赔偿对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约定交货期限每天总金额的千分之_____的逾约金)。如果乙方在超过双方约定期限_____天内无法交货,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约,乙方应在_____天内将货款退还买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出约定交货期限每天总金额的千分之_____的逾约金)。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共同签章后生效。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为基本合同,甲方与乙方往来中签定的其它合同书或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样具有法律作用。本合同传真件、扫描件有效。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做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
签订日期:
一、全钢定型大模板及附件的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以承揽方企业标准、双方技术交底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供模板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认可为正式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在本工程施工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及时修理或调换。违章操作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模板所需的工程结构图壹套,建筑图壹套 。乙方向甲方提供模板排版方案一份,甲方对乙方的产品专利权按《专利法》有关规定应予以保护。
五、发货前甲方派模板负责人提前到乙方厂内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时发货,若甲方未来人验收视为质量合格,到现场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及时修整,不承担责任。
六、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乙方按本企业标准及合同要求质量发货,发货到工地现场验收数量。
七、付款数额及时间:
合同签订后限 三 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 万元,发货前甲方再向乙方支付货款 万元, 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延期交货。余款于20xx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
八、产品计算及付款方式:
1、全部模板及角模,以满外尺寸计算面积。
2、最后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的收、发货单为核算依据。(正式方案作为参考依据)
3、方式:定做方以电汇或汇票支付货款,不允许以现金方式支付货款。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每天按迟发货物实际价值的千分之三向甲方付违约金。
2、甲方延期付款,每天按实际欠款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付违约金。
3、甲方在未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许将其向他人出租、出售、转让、抵押等,至合同约定款齐之日,乙方有权收回货物,抵偿货款。
4、乙方按照甲方交货期限生产,如甲方工期推迟,不能按时提(送)货,超出生产15天后,模板变形及板面有锈蚀等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甲方在超出确认的发货日期30天后仍然没有要求发送货物,乙方有权按废品处理未发送货物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全部货款及违约责任。
5、合同签订后,若单方中止履行,提出中止方按合同总额的100%向对方赔偿损失费。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双方协商的其它事项:
1、甲方首次合模,乙方派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到现场技术服务至首层完毕,食宿由甲方负责。
2、该定做产品为特定物,模板及配套产品乙方在设计或加工途中甲方如有变更,另作补充协议,交货期另议,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3、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技术交底后,乙方允许甲方在日内有图纸变更或技术交底变更,超出该限期发生的变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模板方案设计变更的费用(500元/次)以及由此产生的产品损失费用;甲方变更后乙方应积极的组织生产尽可能按期交货,当不能按期交货时,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4、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外或在技术交底约定范围之外增补、改制产品,甲方自行提运或乙方负责运输,甲方承担运费;增补产品的工期、付款、价格另议。
5、此工程配置的产品如要求分批、分段交货,双方应在合同、技术交底上注明或另附件进行详细说明。
6、<安全操作规程>详见<模板设计方案>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如果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7、双方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盖章),如委托代理,附法人委托书。
8、本合同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在乙方提出要求后此定做物转为租赁物,租赁价格模板按 1.8元/㎡·日;电梯井筒模按3.0元/㎡·日;外挂架按1.2元/套·日计算,异形模板、角模及其他产品由甲方购买。租赁产品从进入现场之日开始计算租赁费(模板起租时间不得低于8个月,低于8个月按8个月计算租金)至甲方将全部产品退回乙方生产厂之日停止计租,运输费自理。模板配件如有丢失、损失,按《大模板及其附件原值表》执行, 原值表随本合同给甲方一份。
9、异形模板和异形角模开豁(洞)处,按未开豁(洞)计算面积。
10、与本合同内容有关的函件及结算单据均须乙方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财务章,否则乙方确认无效。
11、此合同一式
有效期限: 20xx 年 月 日至货款结清之日止
合同附件
大模板及其附件原值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同号第号
签约地址: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__月___日
供方: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配件品种:(见清单)
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质量:符合国标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打包。
第一条、运输方式及交货方式:供方负责运至需方仓库,运费由供方承担,供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数量保证货源供应。
商品检验条款:供方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国标化检验方法为准,允许卸货视为合格。
第二条、结算条款: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此合同价格为现行价格,以后价格随市场变化而变化。价格调整时,供方要以书面的形式提前通知需方。2、需方购货应提前1—2天通知供方。
3、需方入账,需以供方正规收款收据为准。
第四条、违约以及解决争议条款:本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当首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立的,应提交
守约方地方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五条、变更或修改合同方法:有关本合同任何变更、修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变更、修改之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第六条、如果对合同有异议,应收到后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需方已同意接受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回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公章):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公章)
经办人:___________(签名) 代表: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 日_____年_______ 月_____日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除认为或自然灾害等外因因素外的灯具损坏由供货方免费更换。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20xx年 月 日,
四、地址:西安市区路号。运费及装卸费由 ?方承担。到货发现破损,1:1实物更换。
五、包装标准和要求:适合运输纸箱包装/适用客户要求。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供方在需方交货后的3日内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不按时付款,愿意承担每日0.5%的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如有一方违约,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它事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买受人: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需要乙方供应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均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它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它合同,但甲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甲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
(1)1.2条款补充合同;
(2)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传真文件;
(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甲方施工的工程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所在地(本合同履行地):
2.3 计划用混凝土方量:
2.4 计划由乙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
2.5 计划混凝土供应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第三条: 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计划方量、浇筑方式等内容
3.1 混凝土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4—________《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14902—________《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 预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
3.3 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每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计划供货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结算单价、浇筑方式。
第四条:混凝土供货量结算方式
4.1 混凝土供货量计算方式:按乙方实际发货单(甲方签收)中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4.2 甲方可随时对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标准按照不低于2350㎏/方。
4.3 自供货之日起,双方应按照每次供货量进行结算,甲方签字确认办理的混凝土发货单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4.4 为避免甲乙双方对供货数量产生异议,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在下次浇筑前办清结算手续。
4.5 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结算。如不及时办理结算,拖延两日以上的,则当日的供应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的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
4.6 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影响及约束。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5.25.3如甲方拖延乙方商砼货款,乙方有权利停止继续向乙方供货。
第六条 供货时间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乙方要根据甲方的施工联系单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安排生产。
6.2 甲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的前24小时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通知乙方,给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量连续浇筑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通知乙方。
6.3 甲方每次使用混凝土前应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提供详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筑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6.4 如乙方对甲方的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以书面的方式共同确认,否则,视为甲方的要货时间符合施工联系单约定的时间。
6.5 甲方浇筑混凝土通知发出后,因故发生变化需撤销或变更该通知时,应在开盘前肆小时通知乙方相应的变化内容。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变化通知,根据先前通知的内容已经开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6 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联系单及时进行供货,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责任
7.1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甲方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工作。
7.2若混凝土构筑物出现缺陷,需经权威技术部门分析原因,属于甲方施工及养护等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属于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直接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甲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例如且不仅限于甲方在吊装作业中有高空坠落物体或因场地不平、碎石弹出等造成乙方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现场的施工人员未佩带或佩戴的安全帽、安全绳不符合国家标准GB2811-20xx,在浇注特殊部位(例如独立基础等部位)以及高空浇注时,未架设确保施工安全的施工架及防护网,在泵送中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2甲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操作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筑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8.3 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甲方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需货通知约定的浇筑部位指挥浇筑。
8.4 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它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如因甲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浇筑时间、地点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包括不仅限于:混凝土货款、运费、泵送费、人工费、修理费、台班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同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施工质量(如施工冷缝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6甲方负责施工所需的由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设、拆除及进入施工现场设备的看护工作,乙方负责技术指导。
8.7甲方在使用地泵(电泵)泵送混凝土时,因甲方施工现场停电、堵车、堵泵等问题造成混凝土泵送中断,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8.8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已经产生或即将产生的混凝土货款。
8.9 甲方需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造成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无法浇筑,以及混凝土报废等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应混凝土。
9.2 乙方承担混凝土加工、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9.3 负责办理运输混凝土所需车辆通行证件。
9.4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9.5 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9.6如遇到不利于泵送混凝土的气候时(如大风、暴雨天气),乙方有权停止供应及泵送混凝土,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10.2 甲乙双方有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3 若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时,则从第二个月第一天算起,五日内甲
10.4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逾期没有支付乙方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待欠款结清后,再继续履行合同。在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期间甲方不得与第二家混凝土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及要求供应混凝土,如与第二家混凝土公司发生混凝土供应业务,甲方则应将所欠乙方的混凝土货款一次性付清并支付乙方所欠总货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然后与乙方终止合同,方可由其它混凝土公司供应混凝土。
10.5 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期限及时付款,应属甲方违约,乙方仍然供货的,不因此认为乙方免除甲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可随时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等。
10.6 如因甲方没有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造成环保部门对甲方和乙方的罚款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12.1 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双方签约人负责联络。
12.2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叁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 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
一、定义
1、“供方”指乐和琴弓坊;
2、“需方”指供方购买乐和琴弓坊产品或服务的具有法律行为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
3、“销售合同”指供方向需方出售产品或服务的合同,所有合同自动包含本条款的所有条件。
二、 合同成立
1、 销售合同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以最早发生者为准)即成立:
a、 需方以信件、传真等方式接受供方报价时;
b、 供方书面或口头接受,并产品装运时。
2、 需方代理出售供方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时,必须服从本条款。本条款构成代理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需方同意受其约束。
三、 定单、价格和付款
1、 所有有规定期限的书面报价在报价单规定的期限有效。供方作出的口头报价或没有规定期限的书面报价单的有效期,仅截至作出报价的当日24时为止。
2、 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价格、付款条件和配在销售合同内书明,所有的价格均为福州fob价。
3、除非供方已明确书明付款条件,否则产品或服务的全部货款应在产品或服务实际交付前付清。在全部款项付清前,供方有权暂停或取消交付产品或服务。对供方已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供方保留要求立即付款的权利。
四、 交付
1、供方应在交付期内将产品交付给需方指定的处于交付地点的指定人士。
2、指定人士、交付地点和交付期均应在销售合同书明确指定,并经供方同意。
五、 产品的接受
产品送达交付地点并经指定人士签收,或在无指定人士的情况下,供方可同意需方凭企业公章或其它法定授权章收货,产品的交付已告结束,即视为已获需方接受。
六、 责任
1、供方出具的销售印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书、发票或其它文件和资料的打萤?书写或其它的错漏可以更正,且供方对此类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给与赔偿。
七、 管辖法律
本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与本条款有关的争议应尽可能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经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