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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共担风险,共担责任,共负盈亏的决策,并对合伙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成立股份制公司。
经三方股东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 万元、占公司股份94%,出资的形式现金;
乙方出资 万元、占公司股份2%,出资的形式现金;
丙方出资 万元、占公司股份4%,出资的形式现金。
其中 元作为注册资金。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共同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94_%;乙方占有股份股
份__2___%;丙方占有股份股份__4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
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
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利润分
红方案按:甲、乙、丙、三方平均分利润的15%,同时甲方作为主
要出资人单独得到利润的60%。
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后,其余部分25%
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
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
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股东研究同意方可进行。
当股东出现变
更和股份转让时,需要定制新的利润分成方案,甲方有否决权。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一)合伙期限:合股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入股;
二)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三方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4)甲方有否决权。
2、退股: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股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股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对待。
四、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股期届满;2)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3)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股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
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平均承担。
五、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六、公司的运营:
在成立公司后,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法人,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执行运作的经理。执行经理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独立处理公司事务(简称公司执行人)。
甲方作为主要出资人和大股东对公司人事和财务有管理权,有否决权。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一)、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二)、新项目的引进;
三)、重大的促销活动;
四)、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公司今后如需增资,根据实际情况贷款或者融资等方法解决。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每季度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每季度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4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三方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年月日乙方(签名):年月日
丙方(签名):年月日见证方:(签名和盖章):年月日
甲方:天津龙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租赁内容和期限:
乙方因工作的需要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起租一个月(22天工作日,司机每天工作 8小时,超一小时: 10 元/小时,星期六日,工作:20元/小时)。另每月需确保司机5天的休息日。出省司机补贴:50元/天。甲方租用 一辆,车牌号为: 。司机: ,手机: 。
二、 租价及付款方式、期限:
1、月租总金额: 元(大写: ),包括:司机工资,保险,维修。
2、租车时乙方预付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至甲方,租车结束后付清所有余款并提供发票。
3、司机每次餐费 元,如过晚上18点,需另加餐费一次。每月手机补贴费:100元。
4、车辆每月可行驶 公里。如超过该定额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 元。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天津租车车辆拥有合法的牌照,可作为租赁用途,车辆在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甲方应提供所有随车附件的清单,与乙方交接清楚,并登记有关证件。
2、甲方负责对租出的车辆投保车辆意外责任险、盗抢险、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甲方提供gps和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
4、司机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作以外的事。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时效期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
3、乙方负责支付租车期间的停车费,过路费。
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车辆不能转租,处理,抵押,不能赋予自已对车辆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权利。
5、乙方租赁期内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6、如在租车期间,司机多次用车服务态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换司机。
五、其他
1 。 乙方的注册名称或地址,电话发生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2 。 甲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购买保险。
3 。 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并对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4 。 租期内如果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方与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相应调整。
5。 乙方租车期间如需延长租期,需在租期届满前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办理延期手续。
6。 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3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天津龙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承租方租赁出租方车辆一部,车型为,车号为:。
第二条、承租方租赁出租方车辆主要用于工程现场巡察、商务考察、行政办公等非营运事务。
第三条、租赁期限
合同期满前,甲方如果继续租用或停用,应提前5天向乙方提出协商。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____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
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自行承担租用期间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路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美容费等。
4、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发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六条、租赁费用
由于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负担该车辆的全部费用,不再另外支付租赁费。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能有效。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码: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车辆名称:________型号:_______颜色:_____车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止,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元。
行驶区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
起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返还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
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 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 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
汽车租赁协议书8
1.(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1.1 出租方同意按下列车型及价格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
1.2 车辆起租日以《车辆交接单》载明的日期为准;租期非整月部分按日计算(日租单价=月租单价/30)。
1.3 租金包括:车辆租费、保险费;定期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1.4 其他增值服务及收费:______ 。
二、 押金、租金及支付
2.1 承租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预付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并支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押金于租赁期满,结算无误后无息返还给承租方,但出租方有权从中暂扣违章押金,20____元/辆车,该违章押金可直接冲抵违章罚款,剩余部分于还车后30日内返还。
2.2 非定制车型出租方于2.1所述款项到帐后的6个工作日内交付租赁车辆;定制车型交车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2.3 双方同意所有费用的结算周期为每【 】支付一次,承租方于每次付款周期首月15日前预付本次付款周期租金。如发生其它费用,出租方于每次付款周期首月8日前提供付款明细,承租方于当月15日前同租金一并支付。
2.4 所有费用通过汇款方式支付,出租方汇款信息如下:
三、 行驶里程限制
租赁期限内行驶里程限额为 ____ ___ 公里/月,超里程按 元/公里计费,超限额部分承租方于每次结算周期同租金一并结算。
四、 驾驶员信息
承租方承诺驾驶员固定并持有中国大陆交管部门核发的并按要求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且持证半年以上,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对《车辆交接单》中驾驶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需更换驾驶员,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并附身份证及驾照复印件。
五、 本协议为《汽车长期租赁合同》的附件,单独签署无效,有效期自双方盖章之日起至1.1所述车辆租期届满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租赁车辆型号:,牌照:,车辆发动机号,车辆大架号:,制造厂家:,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4、乙方在租赁期内应当妥善保管、规范使用租赁车辆,按车辆生产厂商的养护要求保养维修租赁车辆,履行缴纳国家或地方规定车辆规费的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车辆的保险费(最低约定险种及保额为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年审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车辆清洁费、装潢费、维修保养费等所有费用。乙方须在甲方认可的维修厂进行维修保养,若因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保养,乙方构成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维修厂做二次维修保养,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妥善保管、规范使用租赁车辆或未按养护要求保养维修车辆的,致使租赁车辆遭受损失时,乙方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车辆在乙方占有、使用期间中所产生的安全、经济、政策等相关风险(包括但是不限于车辆毁损、灭失、以及造成乙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甲方遭受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国家机关追诉而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以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不得擅自拆解、报废车辆。
7、在乙方占有和使用租赁车辆期间及所欠甲方债务未清偿完毕之前,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法应及时接受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罚款、扣分、车辆无法过户等相关违法车辆不能过户等责任。如本合同项下租赁车辆由乙方指定内部人员或者外聘驾驶员驾驶,乙方应与该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及违法责任书或协议,并详细记录该驾驶人员的驾车时间备查,督促该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罚。如由此引起的车辆违法罚金、滞纳金、车辆停驶搁置以及年检搁置的租金及保险赔付损失,不论该驾驶人员是否接受处罚或离职,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9、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为缴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10、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11、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12、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或占用车辆,乙方应继续承担租赁车辆的保险费用,并交由甲方予以投保。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及支付周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否则,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附:车辆交接单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xx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xx牌汽车(牌照号码:xx)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较强险、车船使用税、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xx年xx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xx元,共xx元。xx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xx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xx日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较强险、车船使用税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具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身份证号:xx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附:车辆交接单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20xx年月xx日
出租人(甲方):___
地址:____
身份证号:____
承租人(乙方):___
注册地址:___
营业执照号: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____汽车,车牌号码:___。(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__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需支付车辆租金__元/月,于每月__日支付__月租金、或者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根据第四条确定是否包含此内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___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
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注:雇佣甲方驾驶员时适用本条、)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此条可有可无,视具体情况而定)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出租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___辆______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