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认购协议书(最新9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出卖人(甲方):河北冀禾种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803102206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 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冀禾商厦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认购房屋情况
商品房坐落:肥乡县广安路东段223号单元 层 室 物业类型: (住宅/商业)
销售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此房面积为合同暂定面积,实际面积最终以政府核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二、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 _____元,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计______(房款为合同暂定面积计算的房款,实际房款最终以政府核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三、 认购方式及定金:一次性( )按揭 ( )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认购定金 元。并签定本协议,剩余认购款于十五内即 年 月 日前付清,房屋主体封顶交清全部房款。逾期不付者,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甲方有权将此房另行出售且乙方认购定金不退。
2、银行按揭
①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认购定金 元。并签定本协议,剩余认购款 于十五内即 年 月 日前付清,房屋主体封顶办理银行按揭。逾期不付者,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甲方有权将此房另行出售且乙方认购定金不退。
②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认购定金 元。并签定本协议,剩余认购款 于十五内即 年 月 日前付清,房屋主体封顶办理银行按揭。逾期不付者,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甲方有权将此房另行出售且乙方认购定金不退。
四、 合同签署:
乙方需在甲方电话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甲方办公室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如选择按揭贷款方式,需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办理贷款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按实际成交额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者,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认购权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将此套房屋另行出售且已付房款不退。
五、 双方权利义务:
5.1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期限内,甲方有义务保留乙方购买该商品房的权利,甲方不得将乙方定购的房产销售给第三方。
5.2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客户所认购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权撤销本协议,届时甲方除将已收房款无利息退回乙方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5.3乙方若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及第四条所约定时间交款并办理相关手
续,则甲方无须经乙方同意即视为乙方自动退房并放弃本认购协议的所有权利,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并将该商品房另行销售,乙方所交定金不退。
5.4若乙方在签定此协议并交付定金后要求退房,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并有权处置该房屋。若乙方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调房的,经甲方同意的调房,甲方向乙方收取调房费______元,且乙方应按调房后房屋的最新售价向甲方补齐房款金额。
六、乙方所定房屋房号、面积以政府最终审批为准;本协议约定内容与政府最终审批不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确认本协议中约定的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真实、有效、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乙方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八、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且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效力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河北冀禾种业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经办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认购协议书
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之前,特
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______楼盘______楼______号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暂定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将乙方所购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需缴纳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五条:乙方采取第____种______付款方式付款,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定金_______万元,签订认购书。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剩余______%楼款(含定金)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3)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剩余______%楼款。 2.银行按揭
1)交付定金________万元,签订认购书。
2)签订认购书7天内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________%的楼款(含定金),并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3)剩余______%的余款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签订按揭合同。
第六条: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条款,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之办法按期付款,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协议认购书;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乙方所交之定金______万元不予退还;因乙方延期付款所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指定日期与甲方签署国土局统一音质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所有条款均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准。
3.甲乙双方自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后本认购书自行失效。
4.本人购书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5.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开发商):乙方(认购方):
项目名称:身份证号:项目地址:居住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乙方自愿预约与甲方签署购买商品房 一期栋单元楼号 商品住在房屋的《重庆市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元/平方米;
第三条:优惠内容:以单价为基准计算:(一次性付款(非首套)%* (九五折)95%-(优惠).00)
上述优惠均在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当天在总房款中直接扣除,然后换算成交价。
第四条: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第五条:签订本协议后,乙方须在7 日内,持本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到甲方销售中心,按甲方在房屋交易管理机关备案并公示出的合同条款及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对此相关合同条款已充分知悉并理解),签署上述预约购买之房屋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应向甲方指定的贷款银行申请贷款;乙方的贷款申请能否获批,由贷款银行决定。
第七条:乙方在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须由甲方代收代缴的`因乙方购房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第八条: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而未按本协议约定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本协议自动解除且甲方不另通知乙方,甲方不再为乙方保留认购之房屋,乙方以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且不再享受任何优惠。
第九条:甲乙双方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除非本协议或将来签署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明确约定的,该房屋的广告宣传品的文字、图片等均不作为签署本协议之前提或合同约定。
第十条: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甲方按定金的双倍向乙方返还。
第十一条:乙方若更改联系地址或电话,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认购协议书最终解释权归重庆恒诺赛鑫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签章):重庆恒诺赛鑫投资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乙方(签章):
案场经理:委托代理人:
现场收银: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地址:
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一、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楼 层 室;预测建筑面积 ㎡,单价元/㎡; 房屋总房款 元人民币(大写)。
二、认购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三、认购房产确认条款:
1、乙方经对甲方所开发的楼盘作了充分了解和选择,乙方对购买甲方所开发的商品房有购买意向,自愿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2、乙方须在付清首付款元且在 年 月 日前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3、乙方已知悉商品房预售合同全部内容并按照该内容签字;
4、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缴纳相应房款,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办理合同签定事项,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购买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5、乙方应如实填写通讯地址,确保甲方能够联系到本人,否则因通讯地址不实或联络不上等情况导致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委托人:
年 月 日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行长: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经洽商,乙方决定通过甲方购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金融债券购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债券品种及认购价款
乙方向甲方认购的债券品种为: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面值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认购总价款为3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三百万元整)。
第二条债券认购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认购总价款300万元足额划入甲方指定帐户,并于汇款凭证上注明“购买债款”字样,款项以甲方指定帐户收妥为准。
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债券的交付
甲方应于乙方认购款到帐后,在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认购债券过户至乙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托管帐户上,乙方债券托管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债券认购手续费
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为缴款额的1‰。甲方应将乙方认购的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的百分之0.5‰返还给乙方。兑付手续费全额归乙方所有。
在财政部将本期债券发行手续费划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划付乙方手续费分成。乙方收取发行手续费的指定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5.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20日之前仍未将协议债券过户至乙方指定债券托管帐户,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将已经收到的认购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每日按认购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5.2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仍未将认购总价款足额划入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以甲方帐户收妥为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将已收到的债券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金。
第六条保证条款
6.1甲乙双方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6.2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将要采取的债券认购行为不违反任何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不与任何依据法律或合同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冲突。
6.3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债券认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观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
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营业执照及其他许可证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10.2遭受不可抗力的—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能继续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10.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流行等,客观事件包括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1.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
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2.如果本协议任何约定依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双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其他
本协议—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为 。乙方须于签定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预购房屋定金人民币 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购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有共用面积),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 %(含)时,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 日内,加以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值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2、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付款方式见本协议附件二。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直接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 ,银行帐号为。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协议附件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缴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 年 月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不足部分的相应市场平均价格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协议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 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定金、房价款以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应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本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未选订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在未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本协议作为正式有效合同。甲方保证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与乙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书与换签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相同的条款,在换签后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予保留,不得擅自变更已订明条款的内容,本协议所附附件为草案,以最终签定《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为准,如有违反视为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而造成乙方无法换签正式契约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终止后30天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若乙方在甲方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后30天内不与甲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乙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甲方自乙方违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交付的房价款,对乙方所交付的购房定金及其利息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后至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交纳。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卖方):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买受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一、乙方认购甲方楼宇位置:
1、乙方购买项目___栋___单元___房(以下简称物业)。乙方认购建筑面积约:___平方米。
2、乙方购买项目店面___区___室(以下简称物业)。乙方认购建筑面积约:___平方米。
3、乙方购买项目储藏间___栋___单元___房(以下简称物业)。乙方认购建筑面积约:___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约定楼价:
1、乙方认购该物业销售单价为:人民币:___元/㎡。
乙方认购该物业总价合计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2、乙方应在签定本认购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双方约定此定金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计入购房款中。
三、乙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方式:
自本认购协议书签订之日起7日内,即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付清总房款,即人民币___元,并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甲乙双方声明共同遵守如下约定:
1、如乙方未按本认购协议书中第三条所约定的方式付款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不予退还定金,并有权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将该房产另行处置,乙方无权提出异议。
2、若乙方提出解除本认购协议书或不能按照认购协议书的认购方姓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为乙方违约,乙方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3、如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书,则甲方需退还乙方定金并按月息两分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以本认购协议书所载明的电话、传真、通讯地址为准。双方保证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甲方按上述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联络不到乙方,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全部责任。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伍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本认购书必须由乙方亲自签署,如须委托代理人代理,须出具乙方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五、办证费用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契税、买卖手续费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银行按揭等费用全部由买受方承担。甲方销售所收取的房价中不包括上述公用事业费用。
六、本认购书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甲乙双方(或乙方委托代理人)签署后即生效,凭此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认购协议书自动解除。
甲方(出卖方):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
经办人: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
审核: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项目名称:
电话
乙方:
联系方式:手机 座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指定联系人:
电话:
有效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协议内容,以咨双方共同信守。
1、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XXXXXXX商品房(商业用房、住宅、车库)一套;房号:_____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面积以测绘公司最终实测为准)_____成交单价:__________元/平方米,成交总价:(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2、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公积金、银行)贷款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_____元整,剩余首付款__________元整于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如乙方改变付款方式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甲方的规定重新签订相关协议。
3、认购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签约时间请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
5、双方在签订该认购协议后,须按规定的签约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应付之签约款及其它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付首款,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乙方选定的商品房由甲方另行出售,无需通知乙方,乙方定金归甲方所有并按已付房款的10%向甲方交纳退房手续费。
6、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上述定金直接抵做房款。
7、买卖条款以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效力终止。
甲方置业顾问签字: 乙方签字:
客服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甲方销售经理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立约双方于平等、真实、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本认购协议书,对认购协议书或认购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责任,任何一方均完全明白并愿意全部承担。
一、乙方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之位于昌邑市潍河西路与交通街交汇处项目,认购住宅为号楼 单元 层 户,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销售合同面积为准),住宅单价为: 元/平方米;车位号,车位总价为: 元;储藏室号,储藏室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销售合同面积为准),储藏室总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 (¥元),(最终价格以销售合同价格为准)。
二、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
付款时间:
乙方须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携本认购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到位于潍坊昌邑潍河西路159号售楼中心签署《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付清全部房款。如乙方于本认购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未完成签约并付清全部房款,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的购买权,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而无需通知乙方,乙方支付的。认购定金不予退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 银行贷款
签约所需资料:
签约当天,乙方需携本认购协议书、身份证原件、申请银行贷款所需全部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签约,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付款时间:
乙方须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位于潍坊昌邑潍河西路159号售楼中心协商签署《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银行要求比例的首付款。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未完成签约,或未支付首付款,或未提供银行贷款所需的全部材料,或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办理按揭的,或者未办理与签约、付款有关的其它事宜,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的购买权,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而无需另行通知乙方,乙方支付的认购定金不予退还。
三、定金、预付款
本认购协议书生效后,乙方需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本协议项下的定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齐预计总房款的60%(总房款包括正房、车库、储藏室)。剩余款项在签订《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时按本协议第二条执行。
四、装修条款
文昌花园交房标准为毛坯;贵。和堂1号楼、3号楼由甲方指定装饰公司提供设计方案并统一施工,装修费用计算标准具体如下:
1、为保证房屋设施完好,原则上由甲方统一按照甲方提供样板间标准装修,装修费用为1200元/㎡;
2、如确需个性装修,由甲方指定的装饰公司按乙方要求提供设计方案并统一施工;乙方需预付装修设计及人工等费用100000元,多退少补,材料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五、其他约定:
1、乙方须按照自己所选定的付款方式按期如数交纳全部房款,履行约定义务。
2、乙方不得转让本认购协议书项下的权益,非直系亲属不得更改买受人。
3、本认购协议书应由乙方本人亲自签署;如本人确实不能亲自签署,则须依法委托代理人全权代为办理,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未成年人购买房产的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订;因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签订合同所产生的责任、损失以及不利后果等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双方签订《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甲方有权撤销本认购协议书,在此情况下,甲方除将乙方已付认购定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外,无需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以本认购协议书所载明为准,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甲方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挂号信、特快专递、潍坊地区范围内任一报纸公告等任一方式通知。若乙方联系方式错误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按原联系方式通知后即视为送达,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6、《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本认购协议书自动失效。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均应以双方签署的正式《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为据。
7、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8、本认购协议书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业务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需求量,乙方每月供应甲方干鲜牛肉208吨。
第二条:订购的单价:36元/公斤,36000.00元/吨。
第三条:订购牛肉的品质要求:为整牛四开劈半即可干鲜牛肉,不得有注水牛肉搀杂在内。
第四条:牛肉的馐;以乙方的标准包装(编织袋、塑料内袋)为准。
第五条:牛肉的运输:为冷藏车辆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交货时间:为每月的25号前,在甲方交货。
第七条:付款方式:不预付定金,货到验由后即现金结清所有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都不得违约,谁违约将付给对方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给对方。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