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如下是细心的小编枫为大伙儿整理的遗产继承协议书最新5篇,欢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现户主:xx妻:
现住xx号,经房主xx与妻子商议,将xx院子由其子女所继承并修善改造:
继承人:长女:xx 二女:xx 三女:xx 四女:xx 父母双方与其子女一致商议通过继承赡养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子女无任何理由推托赡养义务,共同料理两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终。
二、房屋改造为一门四户三层格式,面积匀等,每户现定价为起始10万元,(注:工程钱不够时再平均续拿),面积按院内实际尺寸为准。
三、修善改造后的房屋如遇国家及开发商拆迁,每户房屋赔偿面积为(90-100平方米)范围内,不能无理取闹。
四、每户赔偿注(90-100平方米外)所折合的面积按国家和开发商所开发的。价格折合人民币,为两老人所得,其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强拿。
五、父母、子女要和睦相处,与事要共同商议,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转让变买。如私自转让变买,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权收回。
七、以上商议以由父亲xx,母亲长女:xx夫:xx二女:xx夫:xx三女:xx夫:xx四女:xx夫:者xx共同商议表决无异议。
八、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签字:XXX
20xx年X月XX日
声明人:姓名:___性别: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现住:______。
被继承人___于一九____年__月__日在(地点)死亡,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______(如:位于深圳市区___号房产的'二分之一产权)。
我是被继承人的配偶(父亲、母亲、儿子、女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声明人:______年___月___日
继承人:xxx,被继承人之母。
继承人:xxx,被继承人之妻。
继承人:xxx,被继承人之女。
继承人:xxx,被继承人之x。
被继承人xxx于x年x月x日不幸去世(意外身亡),留下xx股票xx股(去世当日市值xx万元)、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x平方房产x处(评估值xx万元),存款x万元,价值x万元的家具及家用电器。因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遗嘱,经协商,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
1、股票由xx、xx平均分配。
2、房产由xx取得,xx需向未取得房产的xx、xx、xx各补偿xx万元。
3、存款由xx、xx、xx等x人平均分配,各得xx万元。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xx、xx取得。
5、如有其他争议可通过协商处理。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xx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协议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第一协议人:___(你的姓名),男,19__年__月__日生,现住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第二协议人:___(你弟的姓名),男,19__年__月__日生,现住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本协议标的房产为:坐落在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中国社科院)房产一处,产权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标的房产现所有权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协议人与第二协议人是同胞兄弟,现标的房产权人___的儿子,依照我国继承有关法规,两位协议人共同享有继承标的房产之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内部有偿转让协议如下:
一、对于标的房产,第一协议人和第二协议人〖〗独自完全继承,双方各拥有50%的`产权,双方约定于此协议签定后__月(或日)之内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和房产过户手续。
二、关于办理遗产公证和过户相关手续过程中向有关部门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两人平均分担。
三、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需支付守约方房产价款__%的违约金(最好不超过房产总价的30%)。
四、如果标的房产的产权或者继承权益出现本协议以外纠纷,所造成的损失由两位协议人平均摊。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一协议人:(签名) 20__年_月__日签约地:_________
第二协议人:(签名) 20__年_月__日签约地:_________
遗产继承协议书
继承人:张礼建,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长子
继承人:鄢礼杰,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次子
继承人:鄢庆玲,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三子
继承人:鄢庆忠,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四子
继承人:鄢礼新,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五子
继承人:鄢淑珍,女,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长女
继承人:鄢秀珍,女,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次女
遗产人(被继承人):鄢源秉,继承人之父,于 年 月日逝世。 遗产人(被继承人):张瑞英,继承人之母,于20xx年4月20日逝世。
现继承人本着友好协商、和睦共处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鄢源秉、张瑞英的遗产继承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1、遗产人鄢源秉、张瑞英留有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24号三利庴房屋及空地和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115号自建房屋及空地等遗产(具体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由五个儿子长子张礼建、次子鄢礼杰、三子鄢庆玲、四子鄢庆忠、五子鄢礼新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2、长女鄢淑珍、次女鄢秀珍自愿放弃继承遗产权利。
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同时作废。
4、以上条款七个子女均无异议。
5、本协议经继承人或继承人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八份,协议人各执一份,留档一份。
协议人签字确认:长子: 代理人:
次子: 代理人:
三子: 代理人:
四子: 代理人:
五子: 代理人:
长女: 代理人:
次女: 代理人:
协议日期:20xx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