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三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在公共信息服务中传播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精神,为了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_________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idc用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为了保证信息安全上海点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idc用户须遵守国家公共信息服务的有关规定:

1、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主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谤他人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其它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 在internet上播放的信息内容是经当地宣传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不得擅自境外internet的信息在国内站址上发布;

3、 要对执行信息内容管理制度组织自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切实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并加强从事信息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检查工作;

4、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网站需先备案后接入,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我公司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5、 我公司应保护用户提交资料。未经用户充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为了保证网络安全,维护所有上海点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idc用户的利益,保证系统运行正常,上海点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idc用户须遵守以下规定:

有义务按照我公司的要求提供网络使用情况(如ip地址,域名等),填写我公司要求提供的资料,接受电信部门的检查;

对于由我公司分配的ip地址,用户只有使用权,不可转让他人使用,用户退出时ip地址使用权自动取消。用户有义务接受我公司对ip地址使用情况的调查,如果用户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有权处理直至收回所分配的ip地址;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

虚拟主机用户保证不泄露我公司提供的用于进入其虚拟主机的帐号,密码等资源,如由于用户原因造成该帐号,密码泄露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

除提供正常服务外,严禁使用一切手段从事危害网络运行和侵犯其他用户利益的*客行为。

三,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用户,将接受相关部门规定处罚;对情节严重者,我公司有权停止服务,解除idc业务服务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且我公司不构成违约责任。

四,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我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idc用户互联网接入用户,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接入商代表人签字:_____ 用户代表人签字: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篇2

为了加强建筑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各级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应负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3、甲方对乙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等)应完整齐全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空(2米以上)独立作业不拴安全带或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等违章者,勒令停工,并按甲方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

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司索人员令其退场,或终止劳务用工合同

7、工地安全负责人,应对安全随时检查,督促个工种,各工序遵守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8、项目动力组针对此项,将定期做安全学习及安全技术交底活动,班组全体成员必须认真参加。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或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许可证后才

能上岗操作。

3、乙方必须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和特点,安排身体素质、工艺技术、安全专业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或拒绝施工。

6、乙方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好设备的安装、附墙、拆卸、调试、等相关安全技术工作。

7、乙方施工人员对违章指挥和危及人身安全无措施保证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

事故的责任

一、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主要和非直接责任者已触及刑律,其处理报检察院和劳动监察机关听其制裁。

二、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非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应由责任者自已承担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使用单位): 乙方(安装单位):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篇3

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运输物资及起止地点

1.1运输的主要货物:硫酸、盐酸,为危险化学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2.1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供方回复认可书。

2.3供方装货。

2.4发往目的地交货。

2.5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需方至少提前12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4.6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时,供方应及时与需方取得联系,向需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需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7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泄漏、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8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4.9若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10供方不得向需方员工赠送钱物,一经发现,需方将记录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继续作为需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拒绝供方参加需方其他采购业务的投标。需方将按照供方赠送钱物的双倍价值扣减应支付供方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因需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供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需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需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该损失由需方负责。否则损失由供方负责。

5.2供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延期送达的,按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供方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6.1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本协议作为相关物资采购合同的附属文件,与相关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6.4本协议的实效与相关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同。

6.5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7.1本协议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约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7.3本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8.1若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8.2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需方: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供方: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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