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励的话【优秀6篇】

即使爬到最高的山上,一次也只能脚踏实地地迈一步。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勉励的话【优秀6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勉励的话 篇1

同卿互励;同卿互勉;同卿共进。这是一个补充句子的问题,根据上下文的意思把残缺不完整的句子补充完整,使句子前后意思一致。与君共勉是一句励志的话语,补充的下语句也应当如此。

补充句子要注意与原句在语意上相互联系,表达共同中心,形成和谐语境。句子补充完整以后,要多读几遍,看看它基本成分是否齐全,读起来是否通畅,这样才能保证所补充的句子是正确的。

(来源:文章屋网 )

勉励的话 篇2

一、警示诫勉制度的设计

警示诫勉就是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地本部门可能出现的不廉洁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犯有一般性错误可不给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和党员、干部,通过运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三种制度,进行超前防范,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形成预警、监督、挽救和保护机制。

在制度安排上,针对诫勉对象和范围的不同层面,建立和推行了三项制度:一是警示提醒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对群众有举报反映、有可能出现不廉洁现象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由组织及时过问和提醒的制度,形成廉政预警机制。二是诫勉督导制度。该制度主要是对已经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部门和行业存在一般性不正之风问题,及在执行政策和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失误和偏差等进行督察引导、帮助改正的一种告诫勉励措施,以此形成动态监督机制。三是责令纠错制度。主要是对具有《党纪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所列举的违纪行为,但符合免予处分规定情形的党员、干部采取的一种监督挽救措施,以此形成保护挽救机制。

二、警示诫勉实施的主要探索

抓规范,把握“三性五界限”,防止弱化教育混淆惩处。“三性”:在界定“警示提醒”对象时把握出现违纪问题的“可能性”;界定“诫勉督导”对象时把握发生违纪问题的“苗头性”;界定“责令纠错”对象时把握违纪情节的“轻微性”。“五界限”:注意划员干部犯错误是一贯的,还是偶然的;是共性的,还是个性的;是工作中的偏差,还是失职渎职;是严重的,还是轻微的;是知错就改,还是将错就错等,从而提高对象界定的准确性。在实施过程中,把严肃性和灵活性紧密结合起来,既防止发现重要线索“一训了之”,又防止把警示诫勉和一般性的思想教育混淆,对存在问题轻描淡写。

抓机制,把好“三个关口”,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在工作程序上主要是把好“三关”:一是警示诫勉对象的确定关。确定警示诫勉对象,特别是确定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对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诫勉,由中心纪委集体研究,有些还要报经市建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对科级及其以下职务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诫勉,一般由单位纪委监察室确定。二是诫勉谈话关。诫勉谈话由党政组织或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实施,代表组织向警示诫勉对象指明问题、讲清危害、提出整改要求。属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的,要做好谈话记录,警示诫勉对象要在一周内向组织写出个人认识材料,做出改正错误的承诺。三是监督整改关。警示诫勉后,由实施的组织落实跟踪管理,到警示诫勉对象所在部门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其制定整改措施,创造改正错误的条件,使其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抓深化,明确“八点要求”,联系实际提高警示诫勉质量。在警示诫勉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不同情况,运用专题警示教育、发提醒通知书、督导通知书、纠错通知书、监察建议书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多种形式。同时注重事实和政策依据,讲究方式方法、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在实施警示诫勉时,从送达通知书到确定谈话人,拟定谈话提纲,严肃指出问题,谈话对象表态,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做好记录、督促搞好整改,具体操作上建立一套系统的规定和程序,形成相应的格式文书及表格,要求认真填写,规范操作,从而保证警示诫勉的严肃性。

三、实施警示诫勉制度的启示

单位实施的警示诫勉制度得到重视和大力支持,得到广大党员干部的充分理解和拥护,有效地教育了一批党员、干部,提高了反腐败工作的综合效果。通过实施警示诫勉制度,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警示诫勉制度有利于教育挽救犯有轻微错误的党员、干部。警示诫勉制度通过对犯有轻微错误的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使这些党员、干部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快速消除影响,从而挽救干部。

勉励的话 篇3

1、人生应该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

2、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3、当眼泪流尽的时候,留下的应该是坚强。

4、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乃在能行。

5、未曾失败的人恐怕也未曾成功过。

6、逆境磨练人逆境是老师逆境之苦可变甜。

7、懦弱的人只会裹足不前,莽撞的人只能引为烧身,只有真正勇敢的人才能所向披靡。

8、敢于向黑暗宣战的人,心里必须充满光明。

9、困难是礁石,海水敢于进击才激起美丽的浪花。

10、二十一世纪工作生存法则就是:建立个人品牌,把你的名字变成钱。

11、上天完全是为了坚强你的意志,才在道路上设下重重的障碍。

12、忘掉失败,不过要牢记失败中的教训。

13、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烧起来!

14、人若软弱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人若勇敢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15、人生没有彩排,只有现场直播,所以每一件事都要努力做得最好!

16、接受我们不能改变的一切,改变我们能改变的一切。

17、人生在世不会总是一帆风顺和美妙动人的。

18、幸福不是因为你拥有得多,而是由于你计较得少。

19、害怕攀登高峰的人,永远在山下徘徊。

20、一个有信念者所开发出的力量,大于99个只有兴趣者。

21、人的成长要接受四个方面的教育:父母老师书籍,社会。有趣的是,后者似乎总是与前面三种背道而驰。

22、年轻是胜利的一半。

23、人生谁无少年时,甜苦酸辛各自知。

24、忙于采集的蜜蜂,无暇在人前高谈阔论。

25、惟其痛苦,才有欢乐。

26、只有登上山顶,才能看到那边的风光。

27、人如果靠吃饭活着,那饭不叫饭,叫饲料。

28、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

29、对于攀登者来说,失掉往昔的足迹并不可惜,迷失了继续前时的方向却很危险。

30、生命那么短暂,即使只能留下一瞬间的光彩,最后,自己也可以知足。

31、没有激流就称不上勇进,没有山峰则谈不上攀登。

32、人生就是一场旅行,不在乎目的地,在乎的应该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

33、没有口水与汗水,就没有成功的泪水。

34、驾驭命运的舵是奋斗。不抱有一丝幻想,不放弃一点机会,不停止一日努力。

35、人生的价值,即以其人对于当代所做的工作为尺度。

36、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不遇着岛屿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

37、人的坚强意志是不可战胜的!

38、平时没有跑发卫千米,占时就难以进行一百米的冲刺。

39、路是脚踏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

40、海浪为劈风斩浪的航船饯行,为随波逐流的轻舟送葬。

41、童年的无知可爱,少年的无知可笑;青年的无知可怜;中年的无知可叹,老年的无知可悲。

42、社会犹如一条船,每个人都要有掌舵的准备。

43、登上了山顶,可能是伤痕累累,但看到的却是无限风光。

44、擒龙要下海,打虎要上山。

45、你若要喜爱你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

46、能克服困难的人,可使困难化为良机。

47、任何的限制,都是从自己的内心开始的。

48、你永远是最棒的,一定能行!

49、没有人陪你走一辈子,所以你要适应孤独,没有人会帮你一辈子,所以你要奋斗一生。

50、即使道路坎坷不平,车轮也要前进;即使江河波涛汹涌,船只也航行。

51、含泪播种的人一定能含笑收获。

52、如果是棵小草,即使在最好的企业里,你也长不成大树。果真如此,不如历经风雨,把自己培养成名贵花卉。

53、我们这个世界,从不会给一个伤心的落伍者颁发奖牌。

勉励的话 篇4

一、诫勉制度

村干部诫勉制度是指村干部因个人能力不够、自身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对其进行诫勉,并责令进行整改的行为。

(一)诫勉适用范围

村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应予以诫勉:

1、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和任期目标承诺的;

2、法律政策观念不强,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在履行职责时违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3、对群众反映强烈、能够解决的正当要求久拖不决,使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4、宗教、派性思想严重,闹不团结,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

5、违反村务决策程序,不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群众反响较大的;

6、缺乏思想道德修养,态度粗暴,作风不正,形象不佳,社会影响较坏的;

7、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破坏社会稳定的;

8、长期外出务工经商,不履行职责的;

9、年度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超过半数的。

(二)诫勉程序

1、乡镇(街道)党(工)委派员调查不称职村干部的情况;

2、乡镇(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诫勉决定;

3、乡镇(街道)党(工)委指派专人与诫勉对象谈话,并将《诫勉通知书》送达本人和所在村党组织;

4、诫勉对象接到《诫勉通知书》后,应在10日内写出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书面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

(三)诫勉期限

诫勉期限一般为6个月。诫勉期满,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受诫勉村干部在诫勉期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和民主评议,对确已改正的,给予解除诫勉;仍不改正的,是党员的按有关程序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可劝其辞职;对经诫勉无明显变化又拒绝辞职的,通过法定程序提请进入罢免程序。受到诫勉的村干部,年内不能评为任何先进,取消各种奖励。

二、引咎辞职制度

村干部引咎辞职是指村干部因个人能力不够、自身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不宜继续担任村干部职务,而主动请求辞去所担任职务的行为。村干部有诫勉制度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引咎辞职。引咎辞职程序如下:

1、提出辞职申请。村干部本人以书面形式,向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或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

2、调查核实。接到村干部递交的辞职申请后,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对其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与本人进行谈话,并征求所在村级班子的意见,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调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

3、讨论决定。根据调查结果,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是否同意辞职的初步意见,然后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性质,分别召开相应的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社员代表会议)进行讨论,通过后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备案,并通知村干部本人。

三、责令辞职制度

村干部责令辞职是指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的行为。责令辞职程序如下:

1、调查取证。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基层党员群众的反映及其他途径掌握的情况,对涉及村干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征求所在村级班子的意见,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与本人进行谈话,形成书面调查材料。

2、讨论决定。对问题确实存在的村干部,根据调查结果和情节轻重,乡镇(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提出批评教育、诫勉或责令辞职等处理意见。

3、责令辞职。对问题严重、村干部应引咎辞职的,应先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劝其主动辞职;劝而不辞的,应责令辞职,以书面形式通知村干部本人。被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应当在接到责令辞职通知后15天内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做好交接工作。

4、强制执行。对拒绝执行责令辞职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给予免职处理;对拒绝执行责令辞职的村委会班子成员和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提请进入罢免程序,并取消当年度所有报酬待遇。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认识实行村干部诫勉和辞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细化的实施办法,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并认真抓好落实。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敢于得罪人,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实施村干部诫勉和辞职制度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破除各种错误的思想认识,正确看待诫勉和辞职制度,为实行这一制度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勉励的话 篇5

为搞好对村“四职”干部的绩效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村“四职”干部的绩效考核办法

对村“四职”干部的绩效考核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民主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围绕村级班子建设、民主决策、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对村“四职”干部进行综合民主评议。评议等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办法参见胶组发【2011】33号第十四条。

2、目标考核。各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年初制定的村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打分,并核算出各村工作目标考核平均分。

3、组织考察。镇(街道)党(工)委成立考察组,围绕村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群众基础等方面,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形式,对村“四职”干部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4、组织鉴定。依据胶组发【2011】33号第十六条规定,具有其中行为之一的,无论民主评议为何等次,组织鉴定均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5、综合评定。各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民主评议、目标考核、组织考察和组织鉴定情况,对每名村干部确定年度综合考核等次,并按等次逐一排出考核次序。要认真征求纪检、、计生等职能部门的意见,对出现问题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村党组织书记考核的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40%。

二、关于绩效补贴的发放

绩效补贴是村“四职”干部较好履行工作职责,作出较好工作业绩所得的增加报酬。发放范围为考核等次基本称职以上的村“四职”干部。

1、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的发放。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计算公式:绩效补贴基数=3600元÷本镇(街道)各村工作目标考核平均分×村庄工作目标考核总分。对考核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按绩效补贴基数的110%发放绩效补贴;对考核称职的,按绩效补贴基数的100%发放绩效补贴;对考核基本称职的,按绩效补贴基数的50%发放绩效补贴;对考核不称职的,不发绩效补贴,并及时进行调整。

2、其他村“四职”干部绩效补贴的发放。村党组织副书记、村主任、村计生主任、村文书绩效补贴计算办法以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基数为基准,由各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按一定比例确定,根据其他村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等次发放。

三、关于奖励补贴的发放

奖励补贴是村“四职”干部较好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重要任务,为村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所获得的奖励。具体发放办法为:

1、各镇(街道)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村平均分和村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等次,确定奖励补贴基数、发放范围和发放比例。发放比例参照绩效补贴发放比例或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2、各镇(街道)可设突出贡献奖,具体发放数额、发放范围根据工作目标考核和村干部个人年度综合考核等次确定。

3、村集体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庄不发放奖励补贴。

4、村干部个人年度综合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不得发放奖励补贴。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根据胶组发【2011】33号文件第十八、十九、二十条规定,基层组织及党员、干部考察评议很满意或优秀等次作为各级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村委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必要条件;各级领导班子群众满意度测评或组织鉴定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等次的,取消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年度个人综合性荣誉称号和优秀等次评定资格,并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群众满意度测评或组织鉴定为不满意等次,对班子予以调整;党员、干部个人民主测评或组织鉴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由上级党组织进行组织谈话;达到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同时予以诫勉,诫勉期限为3个月。诫勉期内不发奖金(村干部为绩效补贴和奖励补贴),并取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以及评先创优资格。诫勉期满未按要求整改或连续两年民主评议或组织鉴定不称职(不合格)的,按组织程序或法律程序采取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或辞退、依法罢免等措施,及时予以处置。系党员的同时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按组织程序予以除名。

2、根据胶组发【2011】35号文件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村级干部政策法规学习闭卷考试首次不及格的取消本人年度一切评优资格。补考不及格的,扣罚本人岗位补贴或误工补贴总额的10%。连续两年考试不过关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3、根据胶组发【2011】2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根据青岛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的意见》(青组【2011】25号)规定和我市实际,对村党组织书记考核由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全额发放岗位补贴和绩效补贴,并具备享受奖励补贴资格,具体标准、资金渠道和发放方式由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村集体收入情况确定,按年度发放。对考核基本称职的,发放岗位补贴和50%绩效补贴;对考核不称职的,不发绩效补贴和奖励补贴,及时进行调整,对需要诫勉的,诫勉期间只发岗位补贴。调整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要及时取消相应待遇,并于一周内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其他村干部考核结果的运用,参照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胶组发【2011】36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村级班子、村干部和农村党员受到问责处理的,均按如下规定予以处罚:①全镇(街道)通报批评;②取消年度内各类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③村级班子被整体诫勉期间,村“两委”成员、“四职”干部只发岗位补贴,取消享受其他岗位待遇资格;④村级班子诫勉期满,经考察评议仍不合格的,对班子进行调整,对其主要负责人责令辞职、组织免职或依法罢免;⑤村干部被诫勉的,诫勉期间只发岗位补贴,取消享受其他岗位待遇资格。

5、村干部停职检查、责令辞职期间不享受岗位补贴、绩效补贴和奖励补贴,具体时间从镇(街道)党(工)委作出组织问责决定之日算起。

五、经费来源

勉励的话 篇6

2、婉言相劝:用委婉客气的话劝说别人;

3、劝善规过:比喻勉励学好,规劝改正错误;

4、赏一劝百:奖励一个人的先进事迹而鼓励好多人;

5、断织劝学:原指东汉时乐羊子妻借切断织机上的线,来讽喻丈夫不可中途废学。后比喻劝勉学习;

6、乐事劝功:指乐于从事所业,努力获得成效;

7、诱掖奖劝:引导扶持,奖励劝勉;

8、演古劝今:表演古代的故事劝诫今天的人;

9、劝善惩恶:惩罚坏人,奖励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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