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书香作伴作文600字初一(优秀6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在我的成长历程中,最快乐的事就是与书结缘。书,好比一颗明星,闪耀在我成长的天空上,给我遐想,给我快乐,给我方向。
童话故事使我充实
与书结缘,是在儿时的枕边。妈妈每晚都给我讲故事,在那短短的十几分钟里,我仿佛穿越到了童话世界:为白雪公主的美丽而羡慕;为王后的恶毒恶毒而愤慨;为美人鱼凄惨的结局而同情。在妈妈的童话故事中,我学会了分辨最基本的善与恶,美与丑,也第一次深深爱上了阅读。
世界名著让我陶醉上小学后,识得字越来越多,我也越来越不甘于那小小的童话世界,自己开始尝试着读一些世界名著,它们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如:《爱的教育》使我懂得如何用爱来理解人们,包容人们;《鲁滨孙漂流记》教会我坚强、冷静地去面对挫折;《秘密花园》交给我怎样与人相处,等等。这些道理在扣人心弦的情节中,已经潜移默化地深深地印进了我的心里,令我深深陶醉其中。
国学经典令我振奋上初中以来,随着阅读能力、理解能力和欣赏能力等综合知识水平的提高,我又喜欢上了经典国学,在经典国学的熏陶下,我领略到梅花“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的坚贞;感受到兰花“无人亦自芳”的清雅孤傲;想象出竹子“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的坚定信念;更能体味到菊花“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的高尚气节!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我为所取得的成绩洋洋自得时,书会教给我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平和的心态挑战下一次风浪;当我遭遇挫折而退缩时,书会教给我战胜困难的宝贵经验,迈过人生路上的荆棘坎坷,迎接胜利之光的微笑。.。.。.
书香,使我充实;书香,让我陶醉;书香,令我振奋;书香,伴我一路成长!
轻捧一杯香茶,坐在窗边,微风掠过窗棂,拿起一本自己喜欢读的书,慢慢地翻阅着、体味着书中每一个字的意义……这,便是我内心向往的宁静生活。
比起旅行,我更喜欢读书来保持自己内心的真性,因为只有读书,我才能撇去世间的喧嚣,沉浸在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里。
数字化的时代似乎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就连读书也随之简便起来了。算起来,数字化阅读的到来让至少百分之六十的中国人从中受益,而读纸质书籍的人越来越少了,似乎每天低头看手机成了常态。可能是怕落伍,可能没有了好书来品,又或许是书籍也跟上了时代潮流,变()得精致而又简洁……但是,数字化和互联网的到来并不意味着纸质书籍的消失,变化的是时代潮流,而不变的,是人们对知识的渴望和对宁静内心的美好追求。
其实,对书中宁静平和的向往也并非现代社会所流行的佛系心理。本质上,讀纸质书能使我们全身心地放松下来,使内心脱离生活中的苦闷和烦躁,让自己的精神随着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起起伏伏。我认为,读书的真正意义,就是在全身心投入的状态下慢慢放松。
对现在的我而言,读书是真正的找到自我的一个过程。我喜欢读蒋方舟写的那本叫作《东京一年》的书,因为在那个叫作“东京”的地方才有真实的自己;我喜欢读作家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因为书里描写的正是那个时代农村农民所特有的精神风貌……还有很多我爱的书,不仅是在书里读那些人物故事,更多的是读人生。不管时代如何变化,我阅读的习惯始终不变,向往书中美好世界的那颗本心依旧不变。书香在我不断成长的道路上充盈着我的内心。
还是坐在窗前,我轻捧着那本自己爱看的书,风掠过窗棂,树叶飞到了停下来的那页上,我轻拂去那片飞叶,继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为何不读书?
——题记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见读书备受推崇。古往今来,好读书者如同恒河沙数,吾亦是其中一份子。
窃认为读书好处良多,但最见于怡情、傅彩、长才三点。
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者,最见于心中苦闷、孤独、愤慨与失望无处排遣之时,此时若手上有一佳作,则无限的苦闷与烦恼就都将被灵魂与精神的充实所代替,愤慨也终将化为平静,失望的心也将受到鼓舞。为何读书有此等效果?因为佳作必细细品读,方能解其中味,细读,浸染,尔后超脱。因此吾爱读书,愿能得书香长伴,则人生一大幸事!
读书足以傅彩。其傅彩者,最见于写作时好词佳句信手拈来,不觉有一丝停滞。若能做到常读书、读好书,则心中就能辨别何为好文,在平时阅读中亦能积累丰富的词句,则文章便能写好、写妙、写绝。世间锦绣皆为我所用,何其快哉!故吾爱读书,如得书香常伴,则人生一大乐事!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者,最见于思维之敏捷,知识之丰富。如使人常读书,则对知识均有涉猎,自然才气滋生,触类旁通。由是则凡人可以此蜕变为有识之士。故吾爱读书,若得书香长伴,则生而无憾也!
由此,读书既有诸多好处,则为何不读书?至此,吾下定决心,凡吾感兴趣之好书者,吾必阅之。吾必不因他事而停止阅读,虽工作紧急、任务繁重,亦要偷闲读书,以书香作伴,用以怡情,用以傅彩,用以长才。
漫漫人生,书香作伴;沉醉于斯,幸福绵长。
——后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学习上都立下了不少的汗马功劳。因此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我爱读书,读书使我回味无穷。
小时候,我居住在乡下爷爷家,那时爷爷还很年轻,每天晚上总给我讲一些故事,什么小红帽、哪吒闹海、武松打虎尽管我自己都背得滚瓜烂熟,可怎么听也听不腻。每晚只要爷爷讲故事,我便很快地进入甜甜的梦乡。
后来,我跟爸妈搬进了新家,我也上了学,再也很少有机会听爷爷讲故事了。于是,我便缠着爸妈讲,但由于工作忙,他们只能买书给我自己看。每当我读到不懂的字或词时,总是拿起字典“认真”地“攻读”,经过一番的“破万卷”,我又津津有味地“啃”起来。就这样,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深深地爱上了读书。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的书也越来越多。在我的家里,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书:书架上、桌子上、抽屉里每逢放假,我总会跟朋友们一起到书店里逛逛,在这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捕捉“猎物”。
书,使我明辩真假、分辨美丑、理解善恶书,增长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启迪了我的思维,陶冶了我的情操,让我走进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了解自然万物的繁殖生长、回到远古时期的社会生活令我感到无穷的乐趣。
列夫托尔斯泰说:“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愿与书交朋友,让它带着我在辽阔的天空里展翅飞翔,带着我在浩瀚的海洋中搏击风浪,使我在风雨中成长,变得坚强,让我的成长路上萦绕缕缕书香!
书,我为你引吭!
漫步于书界,尘间的风微微拂起荡漾的思绪,我手持书卷,翻开细细品味,便沉醉于这弥漫着墨香的书海……
太阳遮蔽于阴霾之下,硕大的雨点冲击着玻璃窗,发出“拍拍”的声响。我从书架里拿出《海燕》,霎时间我便立身于那辽阔的海岸线,瞳中浮现的是如黑色闪电般的海燕,搏击云天。透过玻璃窗,一道闪电划破黑压压的天空,紧接着一声巨雷,我合上书,站起身来,高声呼叫: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凛冽的风凄厉的呼啸着,我坐在房间里,光照的明亮,我手捧着《卖火柴的小女孩》。温饱,幸福,衣着单薄的小女孩渴望着,期盼着,在严冬中不顾寒冷,留下如冰的泪,醉心于无法实现的梦,永远不会醒来。转头凝望着窗外,我感到一丝寒意,心中有几许疑惑:如这样的故事会不会在真实生活中上演呢?
我披着外套,在静谧的夜晚,伴着灯光,并与天窗射入的清冷月光辉映,平静而安宁的氛围中,我却心潮澎湃。《呼啸山庄》的字字句句都强烈地撩动着我的心弦,刻骨铭心。凯瑟琳为了爱颠覆了自身。复仇与悔恨充斥着我的心灵。这平静的夜晚,我却无法平静。
我置身于闹市之中,汽车的鸣笛与人语的喧哗交织,我却如入无人之境,因为那飞入大观园中的心,手持花锄的葬花女轻吟。凋零的桃花纷飞,潇湘子泪也滑落,梳理着如丝秀发,“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在这繁忙之间从何寻觅这般境界?但有书相伴,我沉醉其中。
穿梭于书界的春夏秋冬,四季轮回,有书香相伴,我无论何地,亦怀着一颗书心!
书中有着无尽的乐趣,书成就了许许多多的名人,有书香伴我,我永不寂寞!
午后的阳光格外灿烂,从书柜中抽出一本书,摊在膝头,抿一口普洱,轻轻地翻动着书,与它为伴。
“这个妹妹我是在哪见过的。”初见,宝玉的这句话引得佳人抿嘴轻笑。后来,宝玉尤为待遇甩他的玉佩,是家人又心疼又欣喜,从此芳心暗许。才子配佳人天生一对。可人事无常,世事难料,才子周围的丽人不只她一个,更何况她生性多疑,敏感又任性,再加上她的生来多病,使她的身体每况愈下。而宝玉虽也爱她,但家人却哄骗他和宝钗成亲,当洞房中他意识到新娘不是他的林妹妹后,佳人已逝,他悲痛万分,可她终归已经香消玉殒。
曲终人散,万般风情,只是红楼一梦。
记得第一次读《鲁滨逊漂流记》不是因为它是名著,只是出于好奇,看见书名觉得有趣而已。但读者读者我就被它吸引住了,我佩服鲁滨逊的乐观,在荒凉的孤岛上克服了重重难以想象的困难,顽强生活了二十八年,不禁令我由衷的心生敬佩;我非常佩服他的智慧和创造力,在资源缺少的小岛上,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竟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的源泉,驯服野人、教他说话、使用刀具~~他的种种经历无不令我佩服、崇敬。
野外生存,艰苦磨练。
读《昆虫记》,只是因为老师要求我们读,本以为这样的书没什么可读的,但当我真正读它时,我觉得自己真的是好无知。虽然法布尔生活的年代与我生活的年代相距甚远,但关于昆虫的许多知识读完时我才有所了解。读这本书,你会发现连平常我们讨厌的蜘蛛身上也有伟大的母爱,雄螳螂为了下一代宁愿被爱人吃掉~~这一切不仅体现了昆虫世界也有爱,也折射出了我们人类的真善美。
昆虫的史诗,人类的巨献。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笼罩了一切,一缕缕绯红的光射进屋子,暖暖的。我用力嗅了一下周围,满屋的书香令我陶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