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2篇)
在我进入初中后,就接触到了很多的书籍,不再是单一的童话和漫画了。尤其是我在初二,我们班主任弄了一个图书角,给我们购买了很多书,有名著、杂志、寓言等等书籍,这一下就打开了我看书的视野,对书的兴趣简直达到了顶峰,格外的喜欢读书。
初二是我第一次接触杂志这一类的书,开始觉得没什么可看的,觉得很杂,可是那时候大部分的书(除了杂志)我都看不太懂,因此只能选择这种内容丰富的书读,这一认真读下去,才发现杂志竟然是如此有趣的书,感到特别的开心。我渐渐就沉浸在了书里,喜欢里面的各类文章,尤其是哪些写着对外面世界的介绍,我读的如痴如梦,每天都想要去深挖里面的故事;喜欢看里面对情感的深刻描述,因为那是我不能写出的情感,那些文章对感情细腻的描述,让我有点羡慕,很想去体验一番;喜欢看里面的科幻文,里面对一些不怎么常见到的技术的描述,不禁去想那个场景,好似看到了灵活的科技在为人们服务。还有众多描写不同的文章,都让我喜欢。
杂志看似“杂”,实际上里面蕴含的东西很多,对我而言是有益的,因为简单而通俗。而且更是因为它“杂”的原因,里面收集了很多的素材,这对我学语文很有用处,初中之前的我,看到书很少,尤其是有意义的书更少,像这种都还是初次接触,可带给我的冲击力是不小的,读杂志,体会各种文体,偶尔有些杂志专门就是用作素材的积累的,在我写作是真的提供了很多很好的素材,让我在老师、同学们面前可是有了很好的印象。因此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读书是真的极有益了,我都有些后悔小学是没有去读更多的书,不然早就接触到不一样的世界了。
读书它给我的感受,不仅是对学习有帮助,还有对自己排解孤独很有用,有时候一本书读下来,都能忘记周围的环境,只沉浸于书中的世界。在初二就能遇到自己喜欢的一类书,我很幸运,能够有这样读书的机会,让我去不断的提高自己,不论是涵养,亦或是学习,都是一种进步。初中对我来说是一个特别的阶段,让我真正认识到读书的乐趣,让我认识到自己读书也是一种很美好的事情。
这个学期,我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它是作家吴敬梓的代表作。在这部小说里吴敬梓用讽刺的手法,描写了封建社会读书人对功名的追求,以及他们的生活状况。书中所描述的人物形象十分的生动。有爱才如命的严监生;有苦读诗书的鲍文玺;有打秋风的张乡绅……而我印象最深的是爱才如命的严监生。
严监生是一个家财万贯,田地、房产、仆人众多的财主,却格外的“节约”。家里一斤肉都舍不得买,有时候家中的孩子实在忍不住了就拿一两钱买熟肉来给孩子解馋,生病了也舍不得抓药,还经常克扣仆人的工资……书中有这样一个片段《临死前的严监生》,记叙了严监生临终前因灯盏点了两茎灯草,伸着两根指头不断气,直到赵氏挑掉了一茎,才一命呜呼的故事刻画了爱财胜过生命的守财奴的形象。相信大家都看不惯这样爱财如命的人。
像严监生舍不得点两茎灯草的事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就没有吗?当然有。如我们不会在一间房子里同时打开两盏灯,因为一盏就够亮的了,又何必多开一盏呢?只是我们现代人将这样的行为称为节约。
其实在我看来,严监生的“勤俭节约”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经常到外面去吃大餐,吃不完的也不打包。这本就是一个浪费。现在的小孩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父母都会给他们买很多,很贵的玩具,衣服也都是买名牌的,而且穿几次就不要了……这多浪费啊!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都是要辛苦挣,所以我们应该节约点,把钱花在该花的地,但节约并不等于吝啬。
严监生的爱财如命固然可恨,但他的“节约”值得我学习。
那里的许多故事讲述了清朝科举制度腐败、八股文考试弊端百出,能够请人代考,能够行贿,能够冒名顶替,书中也有这样的描述。当安东向升为安庆知府后,他到察院去考察童生时,看到那些童生有代笔的,有传考卷的,有丢纸团、扔砖头的,挤眉弄眼的,无所不为,甚至还有一个童生,借者出去方便的机会,走到土墙根前,竟把土墙挖了个洞,伸手要到外头去接文章。这样的环境能出什么样的人才官吏,又怎样能使清政府千秋万代呢,那里体现出了清灭亡的实质漏洞。
在这本书中作者笔下的人物无论是孝子还是逆子,无论是升官者还是罢官者,无论是翰林学士还是侍读,都写得形象逼真,美丑可见。这本书的语言也是很有艺术的,经常三言两语就使人物“穷形尽相”。没有艺术的语言便不是文学,文学就应是语言艺术的宝塔。它的任何部位都应闪烁着语言艺术的光泽,《儒林外传》全然到达了这一标准。这本书的艺术结构很独创,没有贯穿始终的事件,没有贯穿始终的人物,但却有贯穿始终的思想。用功名富贵引出不同的各类人物,借以否定了那时的科举社会制度,并且批判了政府。
《儒林外史》不仅仅有丰富的深刻的思想,还有卓越独特的艺术风格,通篇贯穿了“讽刺”艺术的技巧,它的讽刺艺术几乎到达了超及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所以我更加喜欢这本书,它的语言艺术、文学艺术都是堪称一流的。相信这本文学经典会一向传承下去!
一本好书,蕴蓄的是一片片叶的新绿,一朵朵花的清香,一株株草的顽强,一棵棵树的阴凉,愿这叶、这花、这草、这树、给我带来清香、美丽的向往。
——题记
读书人的心,就像六月的晴空,一碧如洗有时也会飘来几片雨云,不免洒下晶莹的雨滴!有人常常会问我:“你喜欢读书吗?”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藉,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藉,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通向成功的要诀,是走进知识更新殿堂,无疑是来到了姹紫嫣红,风光无限的百花园,从中你可以吸吮到人类用智慧酿造出来的蜜汁,领受到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还可以激发我探索未来的勇气与决心。
因此,我会回答:“我最爱读书”。为什么?只因我喜欢读书给予我所的有享受。
学校、家、书店,是我生活行经路线的“铁三角”。我喜欢书店,因为一走进去,就能闻到空气中流动的书香,它就像满汉全席,提供风味各异、营养多样、色香味俱全的“自助餐”。
去聆听生活,去回忆生活中的琐事,我们会发现,生活中有太多值得我们回味的事情。在它们身后或许还蕴藏着一些人生哲理。
生活的斑斓就如春天里那一片云彩,生活的朝气总在四季的晨曦中辉印。生活,令人寻味似品咖啡般的深沉。
生活告诉我,友情永远是生命中最耀眼的一缕阳光。它就像一座坚硬的城堡,永不衰败。它使不同肤色,不同性格的人走到了一起,共同完成世界和平的梦想。大家都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一对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向往胜利,和平。生活中,他们互帮互助工作中,他们相辅相成。正因为有了这样一对志向崇高的朋友才造就了伟大的“第一国际”。细细想来,这是一份拯救世界的友情!
生活告诉我,只有从小就有远大目标的人,才能实现梦想。以前,有一个少年,在12岁那年,他在纸上写了这样一句话:我要奋力拼搏,成为世界冠军,奥运冠军。为了证明他坚定的决心,他在自己的球拍上刻下了两个字--冠军。他刻苦努力,别人付出多少汗水,他就要付出双倍的汗水。七年过去了,这位19岁的少年终于成了一名了不起的乒乓球男子单打世界冠军。他就是孔令辉。“有志者事竟成“着句话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生活告诉我,生命的历程不可能风平浪静。世人皆知的一名儿童文学作家安徒生从小就很贫穷,爸爸很早就就死了。少年的他很早背着行囊闯天下去了。他想当演员演戏剧,但别人认为他是丑小鸭,不接受他。他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受到了许多批评家的讽刺。凭着自己顽强的意志,他终于走出了人生的低谷,并得到了世人的认可。幸福都是自己创造的,机遇却是偶然的。别指望你的人生一帆风顺,生命需要磨练。
生活告诉我,勤能补拙。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小时候并不是天才,甚至被认为是“笨”。但爱因斯坦却因此更加勤奋学习,花出比别人多出十倍的功夫,经过不懈地努力,爱因斯坦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科学之梦。由此,我想到了生活中的我。当考试失利时,自己只知道伤心和后悔。其实,此时的我们该作的是寻找错误根源,并将其改正,从此更加努力的去学习。想一想,有谁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呢?只要如此,才能够弥补这次的遗憾,为下次的成功作准备。生活告诉我,要用勤奋弥补缺憾,用汗水浇开成功的花朵。
生活告诉我,一切要快乐的面对。沉浸在亲情之中,我快乐;穿上新衣服,我快乐;享受着美食,我快乐;取得了好成绩,我也快乐。快乐是一种享受,它体现了我们内心的心情,同时也能给别人带来好心情。快乐能让心灵保持明亮,并且充塞着一种确实而永恒的一种宁静。我们的心念意境,如能时常保持明朗,则展现于周遭的环境,都是美好而良善的。因此,对生活中的一切,我们都要快乐的 面对。
在这个漫长的假期是里,为了充实自己,我翻出了以前藏在书柜里面已经积压了许多灰尘的书籍。这些书籍有很多都是朋友送的,我一般很少买书,一个是因为自己不舍得花钱,另一个是因为自己还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如果不是这次放假的时间太长,呆在家里没事做,我大概是不会把这些书籍都一一翻出来品读一遍。
距离上次这样沉醉于书的世界里的时候,还是在初一上学期的时候。我记得那个时候,我们班级的很多女同学都在看一些言情小说,而且还特别的疯狂和痴迷。一开始的时候,我根本不觉得这些小说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里面的内容大都数都很狗血和虚假。但是也不知道是谁带我入的坑,我居然也深陷进去了。在初一有一段时间里,我除了上课吃饭睡觉,好像就是在看那些言情小说,至于我到底为什么这么痴狂,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其中的原由,可能就只是因为每个女生的少女心吧。我还记得当时因为这件事情,老师和父母都找我谈过了好几次话,说我成绩下降这么快的原因就是因为我看小说看的。当然我也承认是有一部分这样的原因,但是他们说那些言情小说里都是一些没营养没价值东西的这一观点,我就不太赞同了。
我认为每一本书都有每一本书的价值,只是有一些书它会把人的思想带偏,那我觉得这样的书大可不必读。但是在我初一刚刚进入到学校没有朋友的那一段时间里,是那些小说陪伴了我,虽然说它里面有一些情节很俗套,但是有一些你又不可否认它的确写的很有文采,里面有一些正能量的思想也会带动着我对生活持续的充满了热情。只是那个时候,我读那些东西读的太过度了。
到了初二我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便也没在读了。父母和老师都推荐我多读一些世界名著和一些史记之类的东西。但是我对那些好像也太多的兴趣,所以直到现在,在假期里读的这些书之前,我都没有完完整整的看完过一本我父母口中所说的有营养价值的课外书。而当那一整个下午,我都沉浸在那些书的世界里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有一些名著不愧是被称为名著。这又让再一次的让我感受到了读书的魅力之大,又再一次的激起了我读书的兴趣。
在众多的名家作品中,有一本富有哲理的散文集。它的出现是一个奇迹,这就是《张晓风散文集》。
经老师推荐,我在初一有幸认识了它,一拿到它,我就被它的外表吸引,接着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开了它。在阅读完第一篇后我发现,它的内容比精美的封面还要美。一口气我通篇读完了它,认识了它,通过了解它懂得了许多生活哲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它让我知道了除记叙文与诗歌外还有一种写作方式--散文。
通过了解它,我认为散文是一种比较好写的文体,不仅可以抒发自己的感情,还可以无限表达自己的意愿。
张晓风散文的特点是:语言精炼,文笔优美。当你大致看一遍时,会觉得内容显得庸俗,但只要你细细品读,就会发现文章具有许多的散光点,无论是写法,语言都写的十分到位,把作者的感情抒发的淋漓尽致,真可谓是“篇篇有寒梅之香,字字若璎珞敲冰”啊!
读完这本书,我第一感受就是震撼,因为本书的散文对象十分广泛,有写生活的、有写友谊的、有写亲情的、有写想象的,丰富极了,这使我不得不由衷佩服作者敏锐的观察力和踏实的写作能力。
在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母亲的羽衣》,这篇向我们讲述的伟大的母亲对我们无私无尽的爱,同时也提醒我们要时时尊爱我们的母亲,好好善待每一位母亲。
在接触的众多散文集中,我很喜欢《张晓风散文》,作者的写作能力以及对事物敏锐的洞察力值得我去学习,特别是每篇文章的结尾,往往是用精炼和优美的语言来修饰,读完令人回味无穷。
每当我重读此书,我又感到惊奇,惊奇我在日常的写作中不知不觉的会运用散文中的佳词和名句,同时自己的表达能力也有了进一步的加强,渐渐的让我学会了一种新的写作文体,观察力更深,洞察力更强。我真为自己能有幸拜读此书而感到欣慰。
读过《张晓风散文》的人都会有一种难以忘记的感觉,对读者来说,或多或少都有帮助,我也是其中的受益者,我相信今后只要多看、多写,我也能写出那样棒的文章,为了这一目标,让我继续努力吧!
读文学著作又是这个话题。从刚上初中到现在语文老师都免不了提上几句要多读文学著作。一听到这我就满头包了。缘由在我的字典里文学著作免不了都是哲学所谓的满腹经纶既枯燥又烦闷。可以为了应付老师也要硬着头皮上于是挑了本巴金的《家》。
激流者何许人也
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原来《家》是中国文学史上继《红楼梦》之后又一部描写封建大家族溃败的杰作。《家》作为巴金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和中国现代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标志着巴金思想艺术的最高代表成就。作品富于意义的深刻思想内涵是通过极具特色的艺术手段得到揭示的。《家》里的感情激流特别能扣动人们的心扉那是因为作品里许多悲伤的情节大都来自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其中浸染着作者强烈的爱和恨。
人物者激游之魂也
《家》最突出的艺术特色是塑造了一系列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包含着丰富的生活内容渗透着作家的爱憎感情寄托着作家的美好理想。觉新、觉慧、鸣凤、高老太爷堪称现代文学史上有口皆碑的艺术典型。其中“觉新性格”已成为失去自我具有双重性格的现代知识分子的代名词。在对比中刻画人物性格在《家》中是一个显著的特点。不同性格的反比:觉新的懦弱和觉慧的勇敢克明的庄重和克定的轻薄琴的乐观和梅的哀怨。相近性格的类比:觉慧的激烈与觉民的稳重琴的游移和许倩如的坚定。同一人物在不同境况的自比:觉新在晚香楼上的哀痛和下楼后又同淑英嬉戏觉慧在周报社的充实和回家后的寂寞。
突出人物性格的主要特征和复杂性以及人物性格的对立和差别。这种对比常常通过在同一事件或场面中各人的不同表现得到展现这就使不同的性格或同一人物性格在不同侧面的映衬中更加鲜明。比如第 36 章定三兄弟都不相信“血光之灾”的鬼话但觉新“担不起那不孝的罪名”只好含泪依从;觉民要觉新去讲道理对长辈还有所期待觉慧态度坚决主张不能屈服“应该反抗”。又如第 23 章写土娼出身的连长太太到高家借住克明维护家庭的和自己的尊严大胆卫道护法;克安明哲保身溜之大吉;克定却想入非非意欲引狼入室。
情节者激流之形也
《家》是描写的情节曲折奇异既描写了鸣凤投湖兵乱之惊梅之死觉民抗婚克定挨骂捉鬼闹房祖父病故瑞珏身亡觉慧出走等激烈的矛盾冲突也定了划船观景炮烧龙灯年节团聚敬神守灵谈心聚会等等。高家内部以觉新三兄弟的遭遇、命运特别是婚姻爱情为主要线索又交织着其他人物、事件、习俗构成一幅谨严而又丰赡的生活画面生动地展示出封建家庭的丑恶和腐朽倾轧和迫害反抗和斗争。前六章中主要人物或直接出场或着重提到主要情节线索或初见端倪或埋下伏笔。此后各章波涌浪叠不断掀起浪峰直到瑞珏之死形成高潮最后以觉新初步觉醒觉慧出逃终篇显示出大家庭的没落和新一代力量的生长。
巴金不愧为现代语言艺术大师之一他为青年而写作他的语言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家》能赢得无数青年读者的心也得力于它那充满抒情气质的语言。巴金小说的语言清丽、流畅、明朗、自然。其代表作之一《家》值得一读。
如果说人生是环环相扣的链条,那末读书大概就会有阶梯。
这阶梯的第一步,便是青年时代的读诗。我们的读书,似乎都是从读诗开的头。不仅读,那当儿确乎自己也在写着。梁实秋先生说:“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做诗人的一段经验。在‘怨黄莺儿作对,怪粉蝶儿成双’的时节里,看花谢也心凉,听猫叫也难过,诗就会来了,如枝头舒叶那么自然。但是入世稍深,渐渐煎熬成一颗‘煮硬了的蛋’,散文从门口进来,诗从窗口出去了。”
紧接着读诗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青春的热情尚未全部落潮,就去读散文。散文是情感性质的,需要赤忱的心去体验感应,等到散文失却了吸引力,记录人间悲喜剧的小说就受到我们的青睐。
小说读多了,世态冷暖也经历知晓了,光是原地打转不行,需要一种形而上的提炼和升华,哲学就来找我们。
读了哲学,人变得明快透彻,但还应保留一分稚嫩和天真,太彻底了,心灵有的空虚,人生感到孤寂,总想皈依什么,那时忙的空虚,人生感到孤寂,总想皈依什么,那时忙不迭地寻觅宗教读物了。
一俟练达人情、洞察世事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也就雅俗都赏、深浅不分了。
小孩子喜欢喝糖茶,老年人爱好品苦茶。读书大概确乎有着阶梯。曾经有人指出,读周作人先生平实冲淡的文章,需要用人生的阅历去铺垫。
有人永远读诗。有人只读浓得化不开的散文。有人读读小说就够了。
只有一部分人,在读书的阶梯上不断地走下去。
书是什么?也许大家只认为是一堆令人讨厌的“废纸”。那么,我来回答你们:书是老师,能指引我们走向知识的殿堂;书是翅膀,能让我们飞得更高;书是一滴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总之,书是最好的东西。那天,我读了一个关于安徒生的故事,让我有了深深地感触。让我这个最厌倦书的人,从此就钟情于书了。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穷孩子,父亲是鞋匠。父亲去世之后,母亲为了生活不得不带着他另嫁。有一天,他有机会去晋见王子,他满怀希望,在王子面前唱诗歌。朗诵剧本。表演完毕后,王子问他想要求什么赏赐?这个穷孩子大胆地提出要求:“我想写诗剧,而且在皇家剧院演戏。”王子把这个长着小丑般大鼻子的苯拙男孩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然后对他说:“能够背诵剧本,并不表示能够写剧本,那是两码事,我劝你还是去学一门有用的手艺吧。”但是,他回家以后,打破了自己的的储钱罐,向母亲和从不关心自己的继父道别,离家去追寻自己的理想。这时候,他才14岁,但他相信,只要自己愿意努力,安徒生这个名字一定会流传千古。
他到了哥本哈根,挨家挨户地按门铃,几乎按遍了所有达官贵人的门铃,却没有人赏识他,他衣衫褴褛地落魄街头,却仍不减他心中的热情。
安徒生虽然被王子嘲讽了一番后,还要坚持自己的梦想,告诉了孩子们: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微笑面对。他让别人知道他真的有能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只要敢想,敢做,不怕困难,最不可能的梦想也能实现。他坚持自己的想法,坚信自己可以做到,告诉孩子们:有了明确的人生目标,坚持自己的想法,你的生活由你做主。
是啊,即使是在最难熬的日子里,梦想和对美的追逐也不曾褪色。因为他相信,只要心中常怀光明,没有苦难会比快乐更长!
这样的努力,这样的自信,这样的永不言弃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读书心得,关键是要看对书的一种定义,什么样的书有利于身心健康,什么样的书有利于提高学习技能,选对书最重要,作为一个适合小学生读的书,我个人认为选一本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书是很重要的。
最近我和孩子研究了一些性格方面的书籍,比如说《性格色彩学》,那么这本书中的观点是把人的性格分成蓝色,红色,绿色,黄色四种。蓝色性格的人有着很强的逻辑思维,想法比较缜密,通常不轻易说出观点,这类人很难接近,缺少领导者的气质。红色性格的人有着很高的积极性,做事热情,心中充满了乐观。黄色性格的人有着领导者的潜质,他们通常会说出一些鼓舞士气的话,带着一些团队完成艰难的任务。绿色性格的人是最好的一种性格,这种性格的人通常心态比较平和,没有大起大落,能包容很多事情,有一种大智慧。
了解不同性格的人,有利用自己与他们更好的交流和沟通,更能从一个侧面来弥补自己性格中的一些缺陷,只有不同的性格相互补充,才能更利于人的成才,老师们,面前的你是怎么样一种性格呢?
在初中刚开始学习的时候,我读了,一本著名的、有去的——《安徒生童话》。
在这个童话里面塑造了非常多的而且生动形象的人物,如: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姑、可爱的拇指姑娘、坚定的锡兵、聪明的小克劳斯……
安徒生在这部著作所用的语言别具一格,它来源于人民生活,但经过他的提炼表现出人民的智慧、生活气息和幽默感。
但在这部著作,让我有深刻感触的是——《野天鹅》。
《野天鹅》主要讲的一个小女孩叫艾丽莎,她和他的11个哥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他们的后母千方百计的想陷害他们,她把她的哥哥变成了11个天鹅,把艾丽莎送倒到了乡下。艾丽莎经历了许多困难,终于找到了她的11个哥哥,她们想去玩往另一个国度,经历了风吹雨打,终于来到了另一个国度。一个老巫婆跟艾丽莎说,让她用荆棘做十一件衣服给他们穿上才能让他的哥哥变成人,而且在这做的过程中不能说一个字。爱艾丽莎经历了很多困难,终于做成了让她的哥哥变成了人。
我非常敬佩艾丽莎,尽管他的父母多么邪恶,多么想陷害他她,但他从都没有讨厌过她的父母。爱丽莎也有坚持不懈的精神,经历了重重困难才让她的哥哥变成了人。我也要学习另一个国度的国王,尽管别人在后面说她的坏话,但他还是没有放弃艾丽莎。
在这个社会上,这样的人特别少。有的人不能坚持,遇到点点困难就退缩;有的人他的父母对他好,但他还是不孝敬他们,甚至还责骂他的父母。我要学习艾丽莎,这个坚持孝敬父母的人,还要乐于助人,帮助他人。
暑假里,我们学习了2本书,《爱的教育》和《回忆中的玛尼》,其中我最有感触地是有关于德育方面的讨论,下面作一总结:
德育是整个教育的灵魂,它是一门研究人的德性的形成规律的学科。概括的来说作者认为在德育教育的内容上,应从少年儿童学习生活的实际出发,使道德教育的内容更加贴近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实际。以孩子的实际行为与感觉为切入点的方式,把看似抽象空洞的道德信条与青少年的日常生活、学习结合起来,将道德教育真正贴近孩子们的心灵。而在德育教育的方法上,应坚持以养成教育为基本方法,重视对少年儿童道德行为的培养。对于青少年而言,他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更多地来源于日常生活,来源于他们自己在社会实践中的亲身体验,他们往往是在实际生活的体验中,在行为习惯养成的基础上,伴随着自身的成长而认识到道德价值,树立起道德观念。青少年道德品质的形成重在体验,而道德教育重在养成。
那么,怎样进行德育教育呢结合作者的看法与我本身的教学经验,我想谈谈自己的确看法:
一、以理解、尊重为基础,以爱心为出发点。
理解就是理解学生的思想实际、心理实际和生活实际。班级德育工作的开展,学生德育素质的提高,必须遵守一切从实际出发这一分析、处理问题的原则。
尊重就是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待人。或许有些老师认为,小学生犯了错,只要训斥几声就可以了。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作为一名老师,即使学生犯了错误,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时,也应尊重学生的人格谆谆教导学生才能取得教育的效应。一味的训斥,只能促成学生逆反心理的产生,更不能用挖苦、讽刺伤学生的心。教师对学生的理想尊重,就会使师生关系更为融洽、愉快。
其次老师要从爱心出发。爱心出发即是进行教育的前提,做为教师,要关心爱护班级的每一个学生,使学生感受到老师的批评教育,是预防生铁炼不成钢,是真心希望学生个个都能健康成长,真心希望学生个个都能成材。老师有爱心,学生也能更加爱戴老师,有利加深师生的感情,以使充分发挥情感教育作用。
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作为学生,他的大部份时间是在学校里度过的。班级即是学生的一个大家庭。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对提高学生的德育素质,也
人离不开书本,就像树离不开水分一样。人需要知识,就像草需要营养一样。而我最喜欢也最有心得的一本书就是《淘气包马小跳》。
马小跳具有很强的求知欲、好奇心。马小跳不仅淘气,他也很负责任:他把泡泡糖吐到了路曼曼新买的裙子上,老师把他爸爸叫到了自己办公室。马小跳的爸爸听后很生气,马小跳费了半天劲儿才买到一条非常漂亮的红方格裙子。还有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
马小跳还是个有孝心的孩子。记得在《天真妈妈》这本书里,他为了完成秦老师布置的作业,帮妈妈洗脚,正当他和妈妈沉浸在水晶鞋的美梦里时,由于马小跳的疏忽,不小心烫伤了妈妈,马小跳“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为了弥补,他为妈妈做了一个12层的大三明治,这又让妈妈感动的一塌糊涂。这也足以看出,马小跳对妈妈的爱。
虽然马小跳调皮,可他心地善良;他虽成绩差,当他诚实,他用一颗诚实守信的心来对待每一个人,在他眼里,世界是永远粉红色的!如果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我会用一万零一个理由来证明那一句口号: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在日常生活中,不是也需要几个“马小跳”来装点生活吗?如果不是,那生活就如同嚼了几天的口香糖,干枯无味,甚至,还带着一点儿苦涩。是,人无需充满智慧,但一定要善良;人无须顾忌相貌,但一定要诚实;人无需成熟,但一定要快乐!如果你不具备这三点,那你的人生就完了!
《淘气包马小跳》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他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学到了更多的知识。人离不开书本,就像树离不开水分一样。人需要知识,就像草需要营养一样。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假期的时光是非常的愉悦和轻松的,尽管初中生的学业并不是很重,但是我依旧懂得时间的重要性,也懂得自己作为一个学生,应该要把握自己的时间,合理的运用自己的时间,所以在这个假期的日子里,我也读了很多本书,用书籍来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
我很喜欢读书,我觉得一本好的书籍能够让我彻底的静下心来,也能让我沉浸在读书的欢乐当中,我也更加的懂得读书对我的重要性,在自己难过的时候,拿起一本愉悦轻松的书本来看,看着看着就感觉自己的坏心情也随着书本的翻页而一扫耳光,在自己迷茫的时候,拿起一本励志的书本,也能够让我从书本当中找到一定的方向和目标,并且愿意去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在自己焦躁不安的时候,翻看一本沉稳而轻松的书,我们可以得到片刻的安静,通过书本来稳定自己焦躁的心。
从小到大,我都非常的喜欢看书,我也很感谢书本给了我带来的许许多多的知识和道理,以及书籍对我的成长路上的鼓励和帮助,书籍就像是我的一个好朋友,从自己识字开始就一直陪伴着我,不管是自己伤心还是难过,开心还是高兴,书籍都会陪伴我的左右,也帮助我更好的缓解自己的心情。在这个假期的时候,我也读了很多的书,在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都会看一会书才能安心的入睡,在自己做完作业,完成父母当天给我的任务之后,我也会自己坐在书桌旁边阅读一本名著,不管是对于什么样的书籍,在我的心里都是我的精神粮食,有时候甚至会感到自己如果一天不看书,自己的心里就总会有一丝的空落落的感觉,所以我一直觉得书籍是自己这一生当中所不能离开的东西。
我认为喜欢读书是一个好习惯,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很多,读书可以让我在难过的时候缓解自己的心情,读书可以让我在迷茫的时候得到一定的指引,能够得到一定的方向和目标,读书可以让我在压力倍感的时候得到相应的放松,读书也可以鼓励我一直前进,一直保持着自己的最初的初心,并且对自己所期待的目标而去努力,我喜欢书,我热爱读书,我也感谢书籍给我带来的很多的心得和体会。
我相信自己在未来的生活和学习当中,读书能够带给我的远远不止这些,我也会一直保持自己热爱读书的好习惯。
这个假期是漫长的,但也让我学习到了很多的知识。学习是一件自己的事情,只要自己想学,就不怕学不到东西。不管我们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我相信,都是有可以学习的空间的,也是有进步的空间的。这个假期,我充分的利用好了每一天,仔细认真的写好了每一次作业,也每天都会阅读,都会写作。锻炼自己的语文水平能力,从而让自己得到进步。
假期虽然很长,但是我对自己也有了一些规划,所以每天都是很充实的,也让我感到很满足。我喜欢读书,同时我也很享受读书的感觉。每天清晨,我都会站在阳台上朗读一些国外著名的英文课本,虽然有时候一些单词我不太认识,但我会及时的查阅知识,从而也达到了一个积累单词的效果。有时候我会读语文,因为我很喜欢诗歌也很喜欢散文,这些文章读起来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也会让人感到充满了活力和动力。所以这是我每天清晨都会做的事情,也让我感觉每个清晨都是一个最好的开端。
下午的时候我会选择读一些国内的名著,还有一些国外的作品。比如《人间失格》《百年孤独》等等,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我这个年纪读这些书未免太过于早了,但是对于我来说,只要是值得去学习和欣赏的书籍,都是我应该去发展的方向。我也读一些比较有趣的国内作品,比如鲁迅的《朝花夕拾》,还有曹文轩的《草房子》,这些让我都觉得非常的生动有趣。
其实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让我真正喜欢的不是书籍所给我带来的改变,而是书籍它本身的一种吸引力。它会吸引着我去翻阅它的故事,它也会吸引着我去探索它的世界。这种新颖的快乐的感觉,能够给我莫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我想这就是书籍的魅力,也是每位作者的成功之处。
我是一个喜欢想象的人,所以我喜欢阅读,我也喜欢在阅读之中拓展我的想象力,更是喜欢在阅读中去慢慢发展自己的写作能力。我相信自己慢慢坚持下去,我自己的思想水平和眼界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也希望我能够不负众望,在未来的学习之中仍然保持这样的一份动力和勇敢,努力的发展下去,成长下去。我也会带着自己的原则和目标,更好的往前方走去,不畏将来!
好是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坏习惯则是一扇向失败敞开的大门,养成好的习惯,你会一辈子享用不尽它的利息,万万不可轻视这些需要漫长形成却至关重要的好习惯的培养。
有什么思想,就有人么样的行为,有什么样的行为。就有人么养的习惯,有什么样的习惯,就有什么样的.性格,有什么样的性格,就有什么样的命运,在通往成功的路上,习惯对于人的影响是不可否认不容忽视的。习惯是培养出来的,而不是生来就有的。它是在人的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它可以养成,也可以改变,当然,培养起来容易,改变起来困难。改变习惯是一个人敢于改变自我,拯救自我的标志,是一个人能力的证明。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需要的是:用良好的习惯来保障行动的正确执行,习惯若不是最好的仆人,便是最差的主人,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操控习惯,而绝不能被习惯所操控,所以说我们应该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循序渐进,坚持下去,就是胜利。成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个好习惯的养成需要一个醒悟—改变—反复—巩固—稳定的过程,所以,刚开始不要着急,要一点一滴的坚持,只要不动摇,朝着一个方向不停止,坚持行动,就有了习惯的雏形,再一点坚持,习惯就成熟了,好习惯越多。
读书让我体会到了另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那里也有小树,也有鲜花,也有欢乐的小朋友。只是你只要用心体会,就能发现更加丰富的东西。我永远也忘不了那《绿野仙踪》中桃乐西和她那机智勇敢的伙伴们;也永远忘不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的辛苦;还忘不了《木偶奇遇记》中那知错就改的小木偶。
不识字的时候,书都是妈妈念给我听的,当我认识一些字了,妈妈就给我买绘本书,所以我一直都喜欢看带一些插图的书,那些密密麻麻一整页字的书我总是看不到一页就不想看了。直到有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再见了,拖拉》的书,我被书中的小主人公马明月深深地吸引了,这是我真正意义上自己阅读的第一本书,也就是这本书开启了我的读书之旅。
至今我还记得《再见了,拖拉》中的马明月,因为懒惰拖拉,不能按照计划生活,所以她每天都会迟到,放学后总是先玩电脑游戏再做作业,结果受到老师的批评,还让生病的妈妈担心。可是自从进入学校广播站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渐渐懂得制定计划的重要性和方法,并最终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想想我自己也经常制定一些计划,可是多数都没能按计划完成。读了这本书,我渐渐懂得了制定计划和实现计划的方法,那就是制定优先顺序表:我们可以把需要处理的事情分成四份,就是先做你觉得最重要和最应该完成的事情,然后做不重要但很紧急的事情,接着再做重要但不紧急的事情,最后如果还有剩余时间就可以做既不重要也不紧急的事情。从此我能够合理地安排时间,有计划地生活。
后来我又看了同系列的一本书叫《妈妈不是我的佣人》,让我深有感触。书中讲述了一个五年级的小男孩阿章,因为种种原因,暂时转学到乡下舅舅家。来到乡下上学的阿章,离开了妈妈的照顾,上学时忘了带作业,忘了带颜料,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嘲笑。就连表妹也批评他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这句话让阿章感到非常惭愧,生活中的他让妈妈做的太多。于是他反省自己,经历了不断的挫折和失败,使他从一个懒散、自私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独立、节俭、关爱他人的小男子汉。
读了这本书以后,想想自己,也是让妈妈做了很多本来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我决定要向阿章学习,改变我自己,让妈妈为我少操一点心。于是我开始独立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洗碗、拖地、整理自己房间。学习上,我按照自己制定的计划,认真的完成作业,不用妈妈操心。
读书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也改变了我的生活,我要继续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一起插上梦想的翅膀,在书的世界里尽情翱翔!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要多看书。才能写好作文、考高分。虽然作文一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想你的一个朋友、一位老师时时刻刻都陪在你的身边,把自己所有的知识都传授给我们。学习是没有止境的,只是在于我们有没有好好学习。我认为我们应该多读书、多看报,在读书的时候,把好的字、词语积累起来,可以在写作文的时候可以运用积累起来的字、词语,让作文更加生动、更加美好。沙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世界里没有书籍就没有现在的高科技。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大人总是说:“少年不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要是当初好好读书,那也不会这样生活了”。对呀!要是大人当初好好读书,现在也该享清福了。要是今天我们从小培养优良的品质、学习博大精深的知识,明天就会变成宝贵的财富。
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按照事情发展顺序而写的,她是19世纪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这本书使我第一次珍惜体会到了现在条件的优异,我们身体健康,没有残缺。但海伦·凯勒却是个又聋又哑又盲的女子,这都是因为一岁多时的一场残酷高烧,夺去了她的听觉视觉和说话的能力。但是,她依旧不放弃受教育的机会,经过她的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的开导和耐心教育使她重新振作,而且开始写作,她的作品有很多:《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生活》、《我的老师》等。
很多人都说海伦·凯勒是一个奇迹,是的。海伦·凯勒之所以创造了这一奇迹全靠她那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她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光明的一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19世纪,海伦·凯勒,毕业于哈佛大学,并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作者海伦·凯勒的自传,她仅仅拥有19个月的光明。文中讲明了假如给她三天光明,她第一天想看看让她的生命变得有价值的人,第二天想看光的变幻莫测和日出 ,第三天想探索与研究。以一个盲人的身份想象如果自己能够有三天的时间看到世界,将会去做哪些事——包括去看看帮助过自己的人,以及去感受自然,品味世界。
书籍使我变成了一幸福的忍,使我的生活变成轻松而舒适的诗,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可以懂得很多道理,增长人的知识,所以我喜欢读书。
我最喜欢读“不一样的卡梅拉”。故事讲的是“生活中肯定还有比睡觉跟好玩的事情!”大小卡梅拉们一直抱有这样的信念。他们执着的追求哪些种群中认为不可想象的事情。去看海,去摘星星去寻找失落的太阳……一路上处处坎坷历经很难,但总是逢凶化吉,化险为夷。他们用自己的聪明机智,勇敢战胜困难,最后还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和异乎寻常的果实。
我们可以把不一样的卡梅拉作一种象征,一种成长路上必不可少的“伴侣”。
“我想去看海”中的卡梅拉是一位与众不同,有好奇心的小鸡,她善于幻想,敢于尝试别人不敢想的事。她为了去看美丽的大海在黑夜里勇敢的前进,她那可怜的小脚都已经快没有知觉了,仍在坚持。最后,她终于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
“我能打败怪兽”,鸡舍闹饥荒时,卡梅利多带领小鸡去找食物,发现食物被大怪兽偷走,他用自己的聪明机智和勇气打败怪兽,享受自己的食物。读了“不一样的卡梅拉”使我的生活学习变得更愉快更轻松;使我懂得了想要把事情做好,遇到困难动脑筋想办法解决,要有信心,一定要坚持到底,决不轻易放弃,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
我们要学习他们的勇敢机智,团结伙伴,坚持不懈的精神。小朋友们快来看一看吧!这里边的故事很精彩。
“西游记”这三个字从我很小开始便耳熟能详,小时候多以看电视剧为主,兴奋的同时去想象着那令人向往的神魔世界。现在长大一些了,试着去静下心来读原著。文字虽然要比动画世界枯燥,但却能展现一个更具魅力的世界。现如今的我们早已没有兴趣去辨别那段充满神奇色彩的故事是真是假,但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四人那种种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
本书主要讲了唐僧携三个徒弟在十四年的时间里,历尽千辛万苦,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
书中的主角之一孙悟空,因他的胆识过人和聪明才智,理所当然成了读者们广为赞赏的对象。都说“一本书往往能反映社会”,如果将《西游记》中的人物带到社会中,那么孙悟空就是永远走在社会顶端的领导人物。他用他的胆识和不服输的勇气带领大家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迎来成功的曙光。而八戒则像一个寻常之人,老实,诚恳,却也自私,懒惰。而沙僧,虽总是默默无闻,毫不起眼,就是说话也带着一种恭敬的态度,但却憨厚勤恳,忠于师父,总怀揣着一种干劲。我认为他好像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不指望自己有上层人物的精明,智慧,也不指望自己有什么大成就,只是坚守本分,忠于上层,心甘情愿去低着头,勤勤恳恳干一辈子。
我读西游记,赞赏的不是悟空的精明,而是沙僧的诚稳。社会上不需要那么多的孙悟空,反而需要有人去做沙僧,在不起眼的地方默默挑起沉重的担子,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向前走,不求什么过多的回报,只求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这样的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同时,沙僧的存在也寄托了作者的美好心愿。
作者吴承恩所处的明代是一个混乱的时期:皇帝昏庸;官吏腐败,兵不打仗,农民服役而不耕作„„这大概就是明朝灭亡的原因——人们没有坚守本分,不做该做的事,导致社会混乱。我想吴承恩在这个时代写下巨著《西游记》,不光是为了批判社会的黑暗,还通过本书告诉我们:每个人只有如沙僧一样,一心做好分内该做的事,不过分追求利益,愿意为社会的前进贡献一份力量,人人如此,社会才会迎来美好的未来。
我们是学生,学习是我们当前的责任。所以,我们要尽力做好学业上的事情,不辜负老师和家长的希望,将来成为社会栋梁,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我在寒假里读了《童年》这本书,它的作者大家都不陌生,是享誉世界的高尔基。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中的第一部,讲述了围绕主人公阿廖沙展开的一系列故事。
在描写父亲时,作者用了这么一段话来形容——“他穿着白衣,身子显得特别长。光着脚的脚趾古怪地交叉着;往常爱抚我的双手安详地搁在胸口,手指也是弯曲的和善的面容上脸色一片晦暗,两排难看地龇着的牙齿使我觉得怪可怕的”这段话中的“古怪地”、“显得”、“怪可怕的”等形容让我感受到阿廖沙的童真、好奇,阿廖沙那时是多么小,根本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之后,他的母亲瓦尔瓦拉和外婆带他一起来到了外公家,阿廖沙在那个家里受了许多的委屈,发现了许多新事物,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他能干慈祥的外婆讲给他许多动听的故事,给高尔基带来极大鼓舞,高尔基在书中描写道:“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从外祖父家打架时场面的描写中作者把吵架时那种眼红脖子粗、激烈的争吵、大声地喊叫写得惟妙惟肖,使我有身临其境之感。《童年》中阿廖沙的各种遭遇也让我感悟到那个时代的黑暗和混乱,阿廖沙在乐观的小茨冈、正直的格里戈里、献身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的支持下,阿廖沙变得坚强,这使我感动。
《童年》这本书让我如痴如醉,很多细节都十分精彩。
读书就像登山,山脚、山腰、山顶看到的风景各不相同,但是我们要明白,“风光无限在险峰”。
作为一个学生,从五、六岁开始,我们就要接受国家规定飞九年义务教育,然而,教育义务就是读书呀,我们每天都离不开书,它就是这样永远的陪伴在我们身边。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翱翔。
“读书要三到:心道、眼到、口到。”从小学的语文书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这句话是教给我们要怎样去读书的。不错,我们读书必须要用到心、嘴、眼。这样我们才可以读的进去,读得懂,所有的知识都会被我们读透了。
“读出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像老师说的“你读的书多了,写作文就好写了。”确实,只要你多读书,多看书,学习人家文中的精美语句,就可以下笔如有神了,还担心写作文时不知从何下笔吗?那样,我们就可以创作出自己优美的文笔。
我们读书不仅学到了渊博的知识,还学到了在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
还记得,上次学校的“演讲协会”开展了一次辩论赛,主题叫做“上大学是不是最好的出路。”虽然我不知道最后的胜利者,但是我觉得上大学是最好的出路。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经历了六年小学、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就是为了博上一所好的大学,然后经过努力的拼搏,创造出自己的另一片天地。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学会了许多人生哲理,学会了许多数学定理,学会了许多历史文化,学会了许多的第二母语……多少的渊博知识呀。我们就不为此去拼一所好的大学吗?
虽然说,读书像登山,山脚、山腰、山顶看到的风景各有不同,有美丽的、也有丑陋的。但是只要读书,才学习到知识的渊博,才学习到人生的哲理。
他描写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并通过用生动的形象,去反映了末期社会上的不好风气,同时也揭露了当时反动统治的罪恶,还揭露了一些读书人的卑鄙手段和作为,可以说是可笑,可鄙,甚至于恶急的地步。
虽然《儒林外史》是一部讽刺小说,讲了一些腐朽之士,但是文中也讲了一些文雅令人佩服之士,如王冕,萧云仙等等,其中我最佩服王冕,因为因为他小时候家里穷,上不起学,母亲只得让他去给邻家放牛。
懂事的王冕了解家里的情况,便答应下来。
他每天都去放牛,一直到长大之后,他学会了画荷花,才靠画画维持家庭生活,但他一直在为穷人作画。
后来,有一位官府的人请他作画,他犹豫再三,才勉强答应。
......就是他这种孝顺,懂事,洁身自好,不畏权贵的精神,就如他在《墨梅》中所说:“吾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
他这几种品德不正是我们给学习的吗?从小体谅母亲和家庭的难处和细想,遇到困难时,应该坚强起来,不应该贪图富贵,对那些无耻的人,应该敢于去职责教导。
面对有困难的人,应该去帮助他们给予鼓励和爱心给他们。
正所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这本书十分精彩,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
刘备是三国演义中作者所推崇的君主,我觉得刘备能网罗一大批的能人志士那是因为他的人格魅力,而他的人格魅力核心则是仁、义。不过,他的这种性格也使他失去了很多的机会。
当年吕布兵败来投刘备,刘备此时正据徐州,明知吕布不会真心投奔,必有所图,仍将小沛让与吕布,以致后被吕布偷袭,丢了徐州。刘备后投奔刘表,三顾茅庐请诸葛亮。诸葛亮替刘备谋划的战略目标是,夺取荆州,再取西川、汉中,与曹操孙权形成鼎足之势。但刘备念及与刘表的同宗之情,不肯夺取荆州,最终此处被曹操所得。
如果说这些仁义多少有些矫情的话,那么后来刘备为百姓所作出的牺牲才真正体现了大仁大义。曹操大军南下荆州,刘备只能逃离新野至夏口。可还要顾及百姓生死,所以带着数百万百姓同行。结果日行十里,在当阳被曹军追上。结果刘备大败,荆州也被曹操所得。
除却仁,刘备还是个真正讲义的人。他曾经说过:“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手足断,安可续?"关羽走麦城被孙权擒杀,张飞也被他的部下所杀。刘备这时为了兄弟之仇,发兵75万攻打东吴。这足以说明兄弟情谊在他心中的重要地位。
如果这两点就让他成就大业,那无疑是不准确的。在他的性格中还有一点至关重要,那就是能够忍。刘备在遇到诸葛亮之前,屡败屡战,急急如丧家之犬,但他却能够坚持到底。吕布偷袭徐州后,张飞要重新夺回来,可被刘备所劝阻。因为刘军刚被袁术所败,此时人困马乏,士气低落,此时攻打无疑是自寻死路。这也说明刘备绝不是逞一时之气的匹夫。用他自己的话说:“屈身守分,以待天时,不可与命争也。”而这与孟子的“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暗合。
刘备虽然最终未成大业,抱憾离世,但是我觉得他的人格魅力也足以让后人尊重。
《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讽刺艺术达到最高峰的一部巨著,也是一面封建社会的照妖镜。它通过对封建文人、官僚豪绅、市井无赖等各类人物的真实生动的描写,并涉及当时的政治制度、伦理道德、社会风气等,让人深刻地认识当时的封建社会。
说到读史,有必要说说读史的境界,在此借用佛教中的三种境界:“看山就是山,看水就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读史的境界或许会因人而异,但大概不会偏离这三层意思:第一层境界是只看到历史的表象,“看山就是山,看水就是水”;第二层境界是能透过历史表象看到当时社会的本质,“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层境界是通过对历史的了解从而提炼出能为当今社会所用的意识并运用于当今社会,“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闲斋老人说《儒林外史》“读之者无论是何人品,无不可取以自镜”,此仅为读《儒林外史》的第一层境界;透过《儒林外史》深刻认识当时的封建社会统治者大兴文字狱,设博学宏词科以作诱饵,考八股、开科举以牢笼士人,以理学统治思想等方法来对付知识分子,其中,尤以科举制为害最深,影响最广,使许多知识分子堕入追求利禄的圈套,成为统治者的玩偶、学而无用的市侩,此为读《儒林外史》的第二层境界。
《儒林外史》中反映的是当时封建社会的客观现实,但士子们醉心制艺,热衷功名利禄的习尚,看不清当时的社会现实,则纯属当时人们的主观意识问题,吴敬梓是“世人皆醉我独醒”,他深切期盼能唤醒世人,或者说得更伟大些,他想医治社会、拯救世人。如果这当真是吴敬梓写作《儒林外史》的目的的话,则他的思想意识很值得当今社会有责任心的人所借用,此当为读《儒林外史》的第三层境界的首要内容。
当今社会有责任心的人应当如吴敬梓那般,用明晰的眼光和准确的判断力,认识社会、认识事物,准确表现和揭露社会,了解社会和事物的本质,掌握社会和事物发展的规律,分清是非,引人爱俗、乐俗,或者因为忧世伤俗,奋而医世救俗,从而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切不可以一己私利的眼光看待社会、看待事物,愤世嫉俗,蛊惑他人弃俗、反俗,让人误入歧途,更不可以扰乱社会谋取个人私利为目的做出反人民、危害人民,反社会、危害社会的事情。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人的一天没有读书,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可见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觉得读书是一种乐趣,当你读书时,你会走进另一个人的世界中,看另一个人的人生故事;读书可以让我们开阔视野,丰富阅历。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百遍,其义自现”,“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都是对于读书的肯定。
通过这一单元的学习,如果你爱上了读书,那他一定会给你带来无限的力量。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知识就是力量,而知识是怎么来的呢?那就是读书。如果你遇到了危险,可以用知识的力量,把自己从危险的地方解救出来。有了知识这个力量,人们就可以制造各式各样的武器,来保卫自己,保卫国家的领土,敌人就不敢来犯。
虽然读书的过程是艰难的,但也是快乐的。从我开始学说话时起,妈妈就交我读《唐诗三百首》、《三字经》……渐渐的,当我能一口气背诵下来时,我似乎找到了一种“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的才气,感受到了“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豪气,更体会到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傲气……
而且读书可以提高写作水平,一年级时,我写作文总是不知道该用哪些词正确的表达我意思。所以老去问妈妈,妈妈就说:“孩子,你应该多看些书,哪一个作家不是读破了万卷书,才能下笔如有神的呢?”从此,我就天天看书,将书中的好词,好句圈出来,细细品味每个字的含义,体会作者当时写作的思想感情并在脑海里构筑一个画面。渐渐的,我的写作水平提高了,每当提笔写作的时候,就感觉到从书中看到的的好词好句不时的从我的脑海里蹦出来,真是才思泉涌啊!
我们曾经学过《为了中华崛起而读书》,那现在我是为了什么而读书,我想清楚了,我是为了快乐而读书,是为了找到力量而读书,是为了我不可估量未来而读书!
阅读的习惯应该是从小时候跟着爷爷看报纸养成的,那个时候虽然小,到那时经常拿着爷爷看完的报纸在上面认字,虽然不清楚上面讲的内容是什么,到那时阅读的习惯还是保留了下来,所以这么多年读了很多的读书,假期里面我也没有放下过这个习惯。这个暑假我从图书馆里面买了《撒哈拉的沙漠》,这本书是我早就知道的,身边的朋友也是一直在推荐我去看,不过之前因为身边还有很多的书没有看完,所以一直没有入手这本书。这个漫长的假期把我憋在家里,所以身边能看的还没看的书都给看了一遍,所以我就开始入手新书了,想起的第一本书就是朋友给我推荐了好几次的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和他丈夫在撒哈拉沙漠那边的故事,他们见识到了许多的当地的风景和人文,也经历了许多的感人故事,有令人惋惜的也有让人羡慕的,还有的是作者和荷西的爱情。读这本书的时候,里面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也没有用什么修饰词汇,用的都是十分简单的词汇,让人看上去特别的普通和平淡,仿佛在读作者的日记一般,可是结合起来又让人有特别多的好处,真实和自然,让人不由自主地投入到书中描绘的世界中去。朋友知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直在跟我说她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够将来有一天去到撒哈拉沙漠去体验作者和荷西的`生活,其实我不知道怎么评价朋友的想法,作者描绘的生活是那样的恬静和自然,却是有很多人阅读以后会想去看看沙漠里太阳升起时的景色和沙漠里下雪的样子,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虽然羡慕,但是并没有冲动要去当地看看的想法。我读一本书喜欢的是体会作者要表达的情感,并且从中学习到好的精神,让自己能够得到升华就够了,至于用不用去“圣地巡礼”我个人觉得不是必须的,如果阅读了很多书籍的话,那么多的地方去也去不急啊。就跟那个母鸡和鸡蛋的道理也是一样的,吃了鸡蛋觉得鸡蛋很好吃,并不一定要去看看那只母鸡,能够记住母鸡付出的努力和鸡蛋带给自己的营养就够了。
读书能够给予我们每个人的好处是非常多的,能够让我们了解到我们生活中接触不到的知识,可以让我们对这个世界有更多的看法,最重要的能够给予写作文时的我们提供许多的素材,哈哈,所以阅读我会继续坚持下去的。
《简爱》是英国史上的`一部经典之作,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主人公的那一份理智,以及内心的感情波动,欲进又退,欲退又进,尤其有一段把主人公概括的最完整,就是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是呀,自从简进了桑菲尔德府,这样的景况就一直持续着,直到罗切斯特经过灾难后与她相逢,才打破了这似乎贯窜她整个感情生活的信条。她最终胜利了,是用她的理智,可对这理智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份“心酸的浪漫”。简很能干,也很有主见,有头脑,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东西烘托着她,使她总比常人理智,比常人更有洞察力和感受力,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创造的简的形象吧。
那前半部分呢,在她姑妈家和洛伍德学校呢,我想这是后半部分的基石吧,涂色,添充,素描,把简刻画出并赋给她那样的性格。简从一开始,就注定在现实的孤独之中,使她懂得拥有和珍惜,使她知道亲情、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她对这些的渴望是她在孤独生活中表现出的最强烈的愿望,为了这些,她甚至压制住了自己的主见和理智,但最终她还是从这些中摆脱了出来,选择了自己的生活。
当她童年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侮辱时,她并没有绝望,换回的是对生活无限的信心;当她在学习中再次受到肉体和心灵上的摧残时,她仍然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更加努力学习;当她被情敌咄咄逼人时,她从容面对,不卑不亢;当爱情挫败时,她果断的选择了离开,开始了她新的生活。
这个寒假是前所未有、非常特别的一个寒假,一个寒假的时长都可以跟暑假的时长相提并论了,都是因为病毒疫情搞的,但是这个寒假我丝毫没有让自己虚度光阴,因为我在父母的熏陶感染之下,本就是对文学书籍非常的感兴趣,这样可以让我肆无忌惮读书的时间还是非常少见的,这个假期我一直畅游在文学知识的海洋里,无法自拔。
这个寒假我一共看了三本书籍,分别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所写的《海底两万里》、海明威所写的《老人与海》以及近期刚看完的余华《活着》。这三本书都是属于不同的种类,首先是我最先看完的《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这本书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礼物,因为他非常的喜欢这本书,所以他就推荐给我看了,说来也惭愧,这本书我看了两遍才看明白,因为这里面存在着的专业属于太多了,让我用目前的认知去阅读还是有点困难的,比如说这里面说到的海洋动物的所属纲目、鹦鹉螺号的动力居然全部都是用电能来提供的、可以用鲸鱼身上提取奶油等等,这都是闻所未闻的,仿佛就是给我打开了一个崭新的海洋世界,但是我并没与领悟到人物之间的内心世界,第二遍我才知道船长尼摩最后为什么要那么做。书要一遍又一遍的看,这样你才能无限的从中汲取营养,学到很多人生道理,那么《老人与海》这本书就是代表作了,他教会了我一个道理,无论你被困难击败多少次,只要你的有足够的意志力,不畏失败,那么幸运女神终将眷顾你。这个道理用在我们生活当中又何尝不可以,我想这本书给予我的东西,我将受益终身。最后就是我才翻完最后一页的《活着》,我承认,这本书看哭了我好多次,我不仅感叹道,如果我是书中主人公,福贵,那么我真的可以理解他最后跟一头老牛事的内心反应吗?看的是福贵的故事,心里想的却是我自己的生活,我也有想过尝试自己写这类的文章,写自己的人生经历,但是相比之下,我才知道自己写的有多么的肤浅,明明那么简单的描述,却是直击人心,令人瞬间进入了作者的情感世界当中去了,我想这对我的语文写作能力十分的有帮助,学到的不仅是书中的好词好句,更是作者描写情感的那种手法。
我热爱读书,读书使我心静如水,读书使我心旷神怡,我觉得读书比什么都快乐。我现在还是初中生,没有自己的经济能力,等到我工作以后,我将会买好多好多的书,让自己畅游在知识的海洋,我也会慢慢的有自己的写作能力,我也想写一本属于自己的书,哪怕无人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