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向荒野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5篇)
书,像一颗璀璨的明星,在艺术的星空中熠熠生辉;书,像一股升腾了千年的香气,在艺术的长廊中弥漫、围绕我们;书,像是一一波洁白美丽的浪花,在艺术的长河中洗涤我们灵魂中的污点。
犹太人的家庭中每迎来一位小成员,都会在《圣经》的页面上滴一点蜂蜜,引导婴孩去舔,让孩童自幼就建立“书中有甜蜜和美好”的观念,开启一生的爱书之旅。犹太人是多么的爱书啊!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3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每当读到精彩处,我会拍案叫绝;读到幽默处,我会捧腹大笑;读到悲伤处,我会百感交集……
从有趣的《格林童话》到幽默的《伊索寓言》,从耐人寻味的《走进战争》到一波3折的《三国演义》……书,陪我走过了一2个春华秋实的年岁。孤独的时候,书是陪我顽耍的朋友;愁闷的时候,书是照在我心上灿烂的阳光;失意的时候,书是点燃我自信心的熊熊火焰。走进书中,我与书中的人物进行心灵的交换,在书中寻觅自己、完善自己和鼓励自己。
“胸藏文墨怀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开卷有益,文以载道,承前启后。让我们“好读书,读好书”,体验异国他乡的智者胸怀,让书指引我们前行!
和老朋友聊天时,她为我推荐了周国平的作品,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到书店买来了《周国平论教育》这本书。
“守护人性,这是一个父亲的教育情怀,一个哲学家对教育的眷思,也是教育的终极使命。”这是此书封面上的题字,如此醒目。周国平先生既非在教育界工作,更不是教育家,但是他对教育却能够有自己深刻的见解,这可以说是让人非常佩服。但身为曾经的学生和现今的一线教育工作者,结合亲身谈谈读后之感。
以下摘自书中的原文片段是我最有感触之点所在:
学校教育的使命是让学生学会快乐地学习,为将来快乐地工作打好基础。能够快乐地学习和工作,这是精神上优秀的征兆。
在我看来,学习不快乐,把学习变成折磨,仅此一点,就已经是教育的最大失败。从小学开始,孩子们就受这个折磨,上了一天学,回家还必须做大量枯燥的作业,天天上床时都筋疲力尽,其用途只是应付考试,对真正的智力开发毫无益处。到了中学,尤其是高中,折磨越来越甚,简直是虐待了。
让学生快乐的学习,能得到素质全面的发展,这也是我们教育界多次课程改革所遵循的宗旨。但结合我们的国情来讲,何为教育?让学生通过学习找到一个理想体面的工作是不是教育?依周国平的看法,似乎不是。而这绝对是绝大多数家长心目中的教育。学会文武艺,报效与国家,学而优则仕,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深厚传统。否认这一传统,固然显得有思想,但是显然脱离了中国教育最大的现实。
在我看来,正如共产主义可以区分为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一样,教育也可以区分出最低目的和最高目的。前段所述,即是最低目的。通过教育,使人能够拥有一项技能,为自己谋生,同时也为社会服务,把这做为教育的目的,绝对是正正当当、理直气壮和无可厚非的。然而,教育的目的又不仅仅是这些。
教育的最高目的,正如周老师所说,“什么是教育?教育应使人获得成熟和自由,让生命绽放在爱和善良之中”。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在书的第四页他又谈到:“德育就是要鼓励崇高的精神追求,而不是灌输规范;智育就是要发展好奇心和理性思考的能力,而不是灌输知识;美育是要培育丰富的灵魂,而不是灌输技艺”。所谓的“而不是”,在我理解,应该是“而不仅仅是”的意思。
由此我联想到禅宗六祖慧能与其竞争者神秀的争执:菩提是不是树?明镜是不是台?恐怕正确的回答也应该是:菩提不仅仅是树,明镜也不仅仅是台。慧能的顿感悟固然高妙,神秀的渐修却也很有道理。由此联系到教育,教育固然要从根本的理念上正确,但是现实的操作中,又必须有一定的程序、规范和模式做为基础。正如寺庙中不能因为讲究顿悟,就完全否定了修行的价值,修行是一个日常的程序,它能够帮助实现顿悟,但不能保证达到顿悟。教育也是一样,按部就班地上课,能够帮助学生取得好成绩,增强生活和工作的本领,增大了获得自由和幸福和可能,或者说使之成为“大概率事件”,但是不能够保证,成绩好的学生就一定能找到好工作,找到自由和幸福。
基于上述分析,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我们有必要坚持这样的观点:分数很重要,有助于一个学生走向成功,一个不重视分数的学生不是一个上进的好学生;但同时,也不要把分数看得过于重要,因为它只是智育的一个指标,同时渗透了德育、体育和美育的一些成果,但绝对不是德智体美教育的全部。
有了上面正确的理念为基础,做为一名普通的高中教师,我们在面对以素质教育为由完全否认应试教育的批评时,就增添了底气和勇气;我们在面对政府部门的某些“唯分数论”的规定时,就多了理解和坚持;我们在讲台上授课时,就可能更接近全面和完美。
九岁的小男孩威尔和他的妈妈得知父亲在伊拉克战争中牺牲的消息后,痛不欲生。为了缓解悲伤,他们去印度尼西亚的海边度假。在那里,妈妈为一直很喜欢大象的威尔安排了一次骑象之旅,作为他的圣诞礼物。骑象那天,威尔很兴奋,但是大象乌娜却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边,反而带着威尔远惊慌失措地冲进了丛林之中。原来大海啸即将来临,乌娜提前嗅到了迹象,救出了威尔,威尔的妈妈却在海难中遇难了。除了一件衬衫和一瓶水以外,威尔一无所有。他必须学会在丛林深处生存下去,不过幸好他不是独自一人,他还有乌娜……
读完这本书,感慨万分,不禁为作者的构思赞叹不已,把时下最为全世界人所熟悉的几件大事情印尼大海啸、伊拉克战争、保护濒临灭绝动物、保护大自然等,通过9岁的英国儿童威尔以第一称“我”的叙述而紧密联系在一起,寄托了作者的期望、作者的爱与恨。
小说情节中让我极为震惊的是作者极具讽刺意味的描写了一段丛林之险,而这段最具杀伤力的危险并不是来自凶禽猛兽而是来自于人类本身。丛林中的一切生命都懂得生存之道,人类却在这里显得如此无知。被称作神的安东尼用猎枪打破了丛林的和谐景象,一幅安居之景在人类的践踏下顿时化作鲜血淋淋的战场。射杀红毛猩猩,猎取老虎皮,滥杀无辜,任意放火,破坏自然的宁静,无视生命的存在。人类的暴力、残忍、贪婪与狡诈让威尔受到的屈辱深深地烙在心上。而与之恰恰相反,包括老虎、熊、蛇、鳄鱼在内的所有的动物都表现出了一种生命间的尊重,他们会表现出友好,他们会与威尔并肩而行。威尔与红毛猩猩们一起化险为夷,那些被称作动物的小生灵们,他们天性平和,心地善良,他们也有爱,懂得感情,他们也知感恩,也有欢乐和忧愁。
读着本文我常常想,如果主人公换做是我,我会怎么做呢?能承受生活的如此痛击吗?能忍受丛林的艰苦生活吗?能那么机智勇敢地客服种种困难吗?小小年龄的威尔告诉我们,只要不放弃希望就会拥未来,就会勇敢从容地生活下去;他还告诉我们,人的潜力是惊人的!威尔,好样的!
《小狗钱钱》是一本写给孩子的财经书籍,大概内容如下:主人公吉娅的家庭遭遇财经危机,这时,她偶遇了小狗钱钱。钱钱是一只会说话,会投资的拉布拉多犬。在钱钱的帮助下,吉娅,认识了许多成功的投资家,并帮助家庭摆脱了经济危机。最终靠自己的努力,实现了梦想。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道理。首先,吉娅在钱钱的指引下制作了梦想储蓄罐(把每次收入的40%存入其中,以便之后完成梦想的资金,其他的50%存进银行,10%用于消费),然后通过种种方法获得了稳定收入,并且通过种种机遇结交了各种成功人士,受益匪浅。
所以也告诉了大家:和什么样的朋友交往很重要。我们应该多和成功人士交往,学习他们身上具备的优秀品质,并与他们合作共事。
贯穿全书的就是甜甜圈理论。金钱就像甜甜圈外面那个看得见的圆圈,而甜甜圈内部无形的圆孔则代表人类的内心,象征着我们无法看到却又必须具备的品格——这是比看得见的成功更重要的东西。
这句话的意思是:金钱名利等,就像甜甜圈外面的面包,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而一个成功人士的品格,则像甜甜圈中间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圆孔,这二者如若缺一,则不能称为甜甜圈。
同理,如果没有那些优秀的品格,也很难获得像甜甜圈外面象征金钱财富的圆圈。
书,散发着墨香,唤起人们对知识的渴望;书,流动着智慧,赋予人们驾驭心灵的力量。
人们常常认为读的书越多就越好。但读书也是有方法的。诗人朱熹曾有一句关于读书的名言:“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我也有自己的一套读书方法——静心。只要把心沉到书中,就能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用心来认真品味书籍。
妈妈常对我说“一心不能两用”。一次,妈妈出去买菜,我在家里看课外书,家里的电视开着,说笑声不断地浸入我的耳朵里,我心里突然闪现了一个念头,趁妈妈不在家,我为何不放松一下自己、犒劳自己辛苦的学习。我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抵挡不住那强大的“敌人”,我成为了电视的俘虏。我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不知不觉已经过了2小时了,妈妈快回来了。我却舍不得关掉电视,就一边读书一边看电视。可一心终不能两用,没过多久,手里的书早已丢到了九霄云外,连门外响了妈妈开门的声音也没察觉。“原来你是这样学习的!”我愣住了,乖乖的像一只小猫咪似的接受着妈妈严厉的批评。经过了那次深刻地教训后,我悟得了一点道理,读书需要静心、专心,认真地读,才能够学到东西。
现在,我整个人完全沉浸在书里,有那种自己好像变成了书中主角的感觉。我好似一只快乐的蜜蜂,在书的花朵上采集知识的花粉。也因此,我结识了许多朋友:鲁迅、巴金、冰心、朱自清、老舍……等前辈,能在他们的文章中徜徉,我就会像一匹饿狼贪婪的吞食着“猎物”,翻着飘出油墨清香的书页,在先哲描绘的精神世界徜徉,没有浮华,没有尘埃,心灵在此中静默。忘了时间,忘了整个世界,唯有我与书独在!
一书的第四章节,标题名为“标准化操作”。顾名思义,就是要讲各种管理方法,各种改善成果固化下来,形成标准,应用到生产线上就是“标准化作业”。俗话说:“熟能生巧,巧干才快”。标准化的作业正是遵循了这个原则,但是面对多个品种的产品,规格样式都不一样,如何能保证每个员工都能熟练的操作同样一个动作/工序。
书中给我们带来了三个步骤:
1、避免工人在生产时采用不同的程序/动作;
2、减少变速,消除那些不增值以及扰乱生产程序/动作/节奏的动作;
3、形成一个作业顺序循环,即我们所说的“标准化操作”。这种单件流成功的秘诀就在于第一步的实现,即避免出现各种不同的操作程序/动作。
随后我们会导入一些精益工具:产品族划分概念,生产线平准化生产概念,都是为了归纳和总结一些相类似的产品,将之放在一个生产线上进行生产,这时因为他们的产品结构和工艺过程类似,所以它们的.作业动作/程序就非常类似,为避免不同动作/程序的出现打下基础。
随后我们会导入标准化物料配送和定时定量定点的小箱配送模式,来避免线内员工无必要的走动和搬运浪费,让他们在作业单元内,形成一个作业循环走动,减少异常动作。
书中将5S导入其中: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纪律;这个被称之为小精益,因为它的前三个理念适应于各个生产管理环节。其中的_——Y逻辑理论也给我们一个循环关联的逻辑理念和辨别异常能力;
书中一再强调5S其实也是一个标准化改善的一个循环系统改善工具,利用好这个工具非常重要,所以书中才建议现场管理者都要坚持的将这个工具应用到现场管理工作中,努力做到底,而且要做扎实。
暑假的时候,我终于认认真真的把《奔向荒野》这本扣人心弦,情节曲折的书看完了。这本书主要内容讲的是,9岁小男孩威尔和他妈妈得知爸爸在伊拉克战争中的死讯,痛不欲生。为了缓解悲伤,他们去美丽的万岛之国——印度尼西亚海边度假。妈妈为一直喜欢大象的威尔安排了一次骑象之旅。骑象那天,威尔很兴奋,但大象乌娜却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边,反而带着威尔惊慌失措地冲进了茫茫的的森林。原来大海啸即将来临,乌娜提前嗅到了迹象。救出了威尔,而妈妈却在海难中遇难了。
除了一件衬衣和一瓶水以外,他一无所有。他必须学会在丛林深处生存下去,不过幸好他不是独自一人,他还有乌娜……在丛林里,真正的危险并不是那些外貌可怕,凶猛的老虎,蛇……人类的贪婪才是最可怕的。他们人肆意砍伐森林,乱挖矿藏,捕猎各种各样的动物,威尔和红毛猩猩,大象威尔像朋友,像亲人一样,互相照顾,互相关爱,经历了许许多多惊险的事情,这本书告诉我们,当遇到危险,应该如何学会自救生存,更告诉我们一定要保护动物,爱护动物,因为动物永远都是我们的朋友。人类更要热爱和平,没有战争,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丽,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读书与健康成长紧紧相联,读书促进成长,成长离不开读书,我读书的目的是丰富知识,开阔视野,助推工作,提升自身文化素养。
玉在山而草木润,渊生珠而崖不枯。读书与健康成长紧紧相联,读书促进成长,成长离不开读书,这是我个人理解终生学习这一要求的简单表述。
我读书的目的是丰富知识,开阔视野,助推工作,提升自身文化素养。总结我的读书经历,有四次起伏变化:第一阶段是学生时代仅为学习成绩而读书,我称为被动读书;第二阶段是有了兴趣爱好仅为提高特长而读书,我称为局限读书;第三阶段是在工作岗位上仅为干好本职而读书,我称为狭隘读书;第四阶段就是现在的情况,读书意识强了,读书范畴广了,但读书量太少,我称为平常读书。和大多数人一样,总是借口困工作忙而贻误读书,这不是能站住脚的理由,而是自身坚持做事的毅力不够,没有养成坚持每天读书的良好习惯。这就算是对自己的一次自我批评吧。
我算不上一个地道的读书人,没有什么经验可谈,就和大家在一起谈一些个人的观点。我个人对读好书的见解可以概括为12个字:精读、常读、笔读、心读、鉴读、多读。
一、精读。
精读的一个方面是精选。世上的书籍数以亿计,要读的书难计其多。这就需要有选择地去读,更重要的是会选择,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要,精心选择几本好书,不要见书就买。托尔斯泰有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赵树理也说过这样的话: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说的就是选好书、读好书的道理。另一方面是把书读到真懂。一本好书,读一遍两遍是不行的,要反复的去读,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多少专家研究《红楼梦》,还成立了专门的红学研究会,现在还在研究她,就是这个道理。读书不能只求一只半解,要完全理解,尽可能全部消化,这才叫读书,叫精读。
二、常读。
书要常读,养成习惯。要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很难,但只要坚持去做,把一件事重复去做,这种重复就会成为一种习惯。对坚持每天读书,不要说需要多久,只要能坚持1个月,这种意识自然会成为习惯,这就叫习惯成自然。我认为,我们青年干部要把读书当作一日三餐的生活习惯,让读书成为每天必不可少的生活内容,我称之为常读。
你读过《傲慢与偏见》一书吗?你知道它的作者简·奥斯汀吗?若是,也许你也会知道她的另一部著作《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的确是一位十分优秀的女作家,其在文学领域的不朽程度甚至可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而且,她是一位主要以爱情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家,她并没有写关于她那个时代的大事件,只以描写普通人的生活而名声显赫,我认为,她为很多人树立了榜样,她是值得人学习的!
《理智与情感》写了一个强烈震撼的爱情故事(其实,该书有三段动人的爱情故事)。它以惊异的曲折情节,幽默的笑话,令人屏息以待的精彩结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理智与情感》原名为《埃莉诺和玛丽安》,由此名也许我们联想出这部书的大概内容(当然,我是有这种感觉的)。
刚开始时,我总觉得这故事的情节很恶俗,简直是八点档狗血偶像剧的翻版:正义女主角,反派男配角,“悲惨灰姑娘”VS“富家贵公子”,贵公子对灰姑娘一见钟情,以及,等等。但读完这部书我相信没有任何人会再这样想。因为每个名副其实的文学家都有运用文字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更何况英国的伟大作家司各特也曾说:“要我象这位小姐一样以细致的笔触,把这些平平凡凡的事情和人物,刻画得惟妙惟肖,我实在办不到。”简·奥斯汀充分利用了这种才能,写了这一让我们感动的故事。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曹文轩在《孤独之旅》中写道: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随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着他的身心。在一场暴风雨后,他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与杜小康相比,我们的学习条件、家庭条件都比他好,起码,我们不至于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在人生的旅途上,每个人都要长大,我们也不例外,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笑着面对一切。鲜花与荆棘相伴,阳光与风雨同在,希望与失望并存,我们不能否认。但我们能只看到“鲜花、阳光、希望”,而不看到“荆棘、风雨、失望”呢?能,我们一定能——只要我们有杜小康那样坚忍不拔的意念。《为什么于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记得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它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我一直不相信这句话,甚至是不同意的。我始终坚信着:生活是可以靠人来改变的,人是可以做生活的主人的,因为“人定胜天。”
《家》这本小说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述了高公关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了年青一代的反抗精神。作者写作这篇小说,一是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憎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来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另一个是为青年一代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由于岁对旧制度的深恶痛绝,对广大青年的诚挚热爱。
作者通过《家》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抨击,生动形象地揭示出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使《家》充满了信心,希望和力量。作者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生活的道路。”《家》也正是表达了这种不屈于命运安排,渴望征服生活,创造生活的精神和意志。生活中,处处充满了挑战,处处有激流,也许有人说:“我们应该随遇而安。”这不乏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平静安稳。但我想问:“我们为什么要有生命?”“我们生活来做什么?”难道就是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吗?罗曼罗兰说过:“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认为他说的不错。生活的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间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生活中,我们应时刻怀有一颗战斗之心,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即使不知道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但自信,充满战斗力是我们应时刻保持的态度,并且在战斗的过程中吸取一些教训,总结一些经验,为下一站的到来做准备。即使面对挫折,也应该越挫越勇,甚至要感谢失败,是它们,让我们成熟与成长。
山中的激流不会因为一瞬间的阻碍而停止动荡,它们会竭尽全力创造出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那面对生活的激流,我们又该如何呢?难道是将自己与世隔绝,任激流在周围澎湃吗?任生活所左右吗?有人说过,路本没有,因为走的人多了,便成了一条路。路是人走出来的,那生活不也是吗?面对生活,我们应将自己放在主动的位置,去征服生活,在时光的磨砺中学会生存,在生活的激流中学会成长!
“岑帜,你还让不让我进去?”同桌在我耳边大叫。噢,原来上课了,我这才回过神来,合上手中的书,侧过身子让同桌回到位子上。
这节课漫长又无聊,我的思绪又飘到了七年前的那个晚上。
那时我才五岁,对于我来说,读书简直是一场遥不可及的梦。
我的哥哥当时已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那晚去他家玩的时候,看他手里捧着一本书,看得入迷,而我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他,翻翻简单的连环画,从那时起,我对书充满了向往。
总算到一年级了,哥哥把那些他看过的童话书送给了我。我印象最深的是那篇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写作手法,更不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只为小女孩的处境感到心酸,恨不得能来到小女孩的面前,尽自己所能来帮助她。
这第一篇童话,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文字的魅力,这就是书的神奇魅力所在。
《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海的女儿》、《皇帝的新装》,那一篇篇童话,带领我走进了书的世界。这些短短的文章,却总是能牵动我的心。我像是一滴水,从山间小溪汇入河流。我已经是小学四年级学生。
四年级,就像是昨天一样,一晃而过。对于书,我简直是饥不择食的,大到文学名著《骆驼祥子》、《红与黑》,或是儿童书籍《小香菇新传》、《淘气包马小跳》,我都爱看。
在我家,妈妈爱看一些名著,如《红楼梦》等,于是我就跟着看,她看完的书,对我来说就像是宝贝一样,尽管很多书的书页已泛黄,书页掉下,我依然兴致勃勃地看着。
印象最深的是大仲马写的《基度山恩仇记》。主人公受当时的伯爵诬告,被关进牢房,认识了长老,得到了长老的一部分遗产,逃出监狱,进行着他的复仇计划。这本书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恩与仇,也让我明白了不管生存环境有多么恶劣,都不能放弃生的希望。
这虽不是我看的第一本名著,却令我印象深刻。我第一次饶有兴味地去网上查了当时的法国的政治环境,故事发生在法国波旁复辟王朝和7月王朝这两个时代,那还是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很多很多,我养成了看什么书都要了解作者的背景,去看看每本书的前言和后记,体会作者的感受。
转眼已是六年级了,我更加热爱读书了。一本接着一本,我的读书欲望更强了,每天一有空我就捧起书,如饥似渴地看起来。我的抽屉里每天有六七本书,《精美散文》、“新概念”作文选、《亚森·罗宾探案集》······
现在我最痴迷的是儒勒·凡尔纳写的科幻小说,我的书柜里有一本《凡尔纳科幻小说集》,里面有10本凡尔纳写的科幻小说《格兰特船长的女儿》、《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地心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等等。我最喜欢的是他的代表作三部曲中的第二部《海底两万里》。我佩服文中的阿龙纳斯教授的知识渊博,向往尼摩船长的冷静与聪明才智,更佩服凡尔纳能将幻想的内容写得那么详细准确。他在1844年就写到了潜水艇,而潜水艇是多年之后才研制出来,这不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吗?
这本书让我明白探险的乐趣,教会了我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像尼摩船长那样果断。凡尔纳写得《八十天环游地球》告诉我要执著、不放弃;《神秘岛》则让我明白了要学会自立······
书是海洋,而我们就是汪洋中的一叶小舟。那一本又一本的书,教会了我一个又一个道理。这就是我的读书生涯,我的读书感悟。
时间匆匆流逝,不知不觉孩子已经上三年级了。从开始的呀呀吱语到现在用流畅的语言阅读一篇文章,心里充满着无限的满足和感慨。在这里仅代表我个人向各位老师,各位校领导及各位校园的工作人员献上诚挚的感谢。谢谢你们的付出。是你们的付出,爱护,才有我儿子的成长,再次说声‘谢谢。
亲子阅读不但增进了我和儿子的之间的感情,而且也让孩子明白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回头想想其实孩子也不会占用我们太多的时间,每天陪他阅读哪怕是10分钟,孩子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何乐而不为呢!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道出了阅读的重要性。书籍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虽然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可以拓展人生的宽度,能丰富人生。孩子的世界,充满着纯真,洋溢着快乐,我们要走进孩子的世界,与孩子做到真正的零距离接触,亲子阅读是一次次快乐的体验。深深体会到阅读是一种能给孩子带来无限乐趣的娱乐活动,同时,也是他们获取知识,开阔视野的一种学习方法。
通过亲自阅读,父母与孩子共同学习,一同成长,为父母创造与孩子沟通的机会,分享读书的乐趣。还可以培养孩子良好的阅读习惯,让孩子远离各种游戏,各种动画。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孩子的成长,让我们放下手机,放下应酬,每天多陪孩子读读书,在丰富孩子的同时,也丰富自己。
近几天来,我一口气读完了 名著《西游记》。它跌宕的情节,优美的语言,幽默的文笔……把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斩妖除魔,历经八十一难终成正果的故事,写得引人入胜,扣人心弦。
最吸引人眼球的人物,自然是孙悟空了,他嫉恶如仇,武艺高强,一人独战十万天兵。对付白骨精时,他火眼金睛识妖魔,一根棍子魂儿散,更觉大快人心。这一妖魔哄骗了三藏多少次?可唐僧不辨是非,当下便念起了“脑瓜疼”,痛得大圣死去活来,连连哀求。看到此,我怒火心生,好一个唐三藏,大圣在生死攸关之际保护了你,你怎能如此不知好歹,恩将仇报?取经路上困难重重,没有孙大圣,你不就提前见如来了吗?一个肉眼凡僧,不辨善恶,装什么假慈悲?哪知唐僧依然不听劝告,固执己见,把孙悟空赶了出去,任凭大圣怎么哀求,也无动于衷。我一边责怪唐僧是非不分,一边埋怨悟空,何必如此愚忠。可孙悟空人虽然走了,心却仍然处处关心师傅,尽心尽力保他不受劫难。我的.眼眶红了,大圣如此坚定不离,一心护唐僧平安,一腔真情怎不让人热泪盈眶?
想想自己,可就差远了。当初信心满满,强烈要求学二胡,一开始也是满腔热情,可没学几天,手酸臂痛,便一扭头不再学了,连面对小小困难的勇气和毅力都没有,任凭灰尘笼罩二胡……若是唐僧一行人也如我这般,恐怕走到半路便各自回家了,真经自然是无望了。
那次,我吵着要学习滑板,刚上去便摔了一跤,身上痛极了,泪水也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我气呼呼地把滑板扔到一旁,不打算学了。忽然想到《西游记》中的这群人,他们面临的困难和考验,岂是我这个跟头可比的!若是不坚持又怎能得真经,这样轻言放弃的我,与猪八戒有何区别?想到这儿,我握紧了拳头,再一次站了上去……
坚持到底,约束自我,至诚至善,勇往直前,我品到了吴承恩在《西游记》中想要表达的人生真谛。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这是《平凡的世界》最让人动容,又感同身受的一句话。
初读《平凡的世界》,是高中时期。第一次阅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就深深地被书中故事情节所吸引,同样作为一个生在山村、长在田野的渭北人,第一次觉得文字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如此引人注目,反反复复地细细咀嚼,我惊奇的发现,路遥的文字无需模仿,无需刻意,日常生活中一些看似再普通不过的琐事在他笔下竟然会如此生动有趣。
之后,在我枕边便常放一本《平凡的世界》,懵懵懂懂地读了3遍,从中得到3次不同的感悟,3次不同的收获,每一次废寝忘食的读完全书,内心都感觉甚为亲切。高原上平凡的村庄,住着一群朴实的平凡人,他们平凡之中映射出生活的真切,虽贫困却不卑不亢,虽艰苦却不折不挠,书中忠厚朴实的少安、少平兄弟俩为了生活和理想不断奋斗,历经艰难曲折。这种朴实与纯真沉淀了我的高中乃至大学生活,也为我最后就业选择埋下了种子。
毕业后的我加入到了中煤铁军的队伍里,随着工作角色的转换,过了将近8年的半迁徙生活,经历了艰苦的工地生活、频繁地迎来送往、琐碎的文字修改,我的人生逐渐完成了一名学生到一个企业员工的转变。可不管生活的角色如何变化,《平凡的世界》始终伴我左右。这部曾获茅盾文学奖的小说,是路遥先生用自己生命浇灌出的伟大文学作品,他将自己的伟大精神全部投入其中,也正是这种正视苦难,挑战命运的精神,深深地激励着我,促使我不断战胜自我,走过一个又一个难关。
还记得初来企业,按照公司安排,我担负起企业史志编修任务。当时的我对于企业情况了解甚少,对史志编修也完全不懂,面对一摞摞历史资料、一堆堆泛黄老照片、一卷卷老档案,内心焦躁不安、不知所措,可能是受《平凡的世界》影响,想到书中人物面对困难时,所表现出的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我咬咬牙坚持了下来。期间,通过不断走访、实地调查,在30多度的档案室里汗流浃背。300多个日夜,我和同事一起坚持在历史中学习,在学习中还原,在一次又一次的学习中进行修改,在一遍又一遍修改中将志书不断完善,最终顺利完成企业志书编修。从那以后,每当遇到困难,书中孙少平那种坚守自我、无愧于心的生活态度,都会传递给我一种坚定的信念,一股强大的力量。
而立之年的我,随着阅历和工作经验的积累,自己也逐渐沉淀了下来,也变得稳当了些,慢慢地也开始有了紧张忙碌过后的静坐思考。这时我还是习惯性地翻开《平凡的世界》细细品味,每每读完一遍总会有所感悟。总之,《平凡的世界》让我懂得:人,无论出身是卑微还是高贵,无论家境是贫寒还是富有,只要能拥有一颗火热的心,只要能热爱生活,生活对他总会是公平的。挫折和成功,都是生活给予我们的东西,我们应该笑对人生,笑对生活,在磨难中坚强,在逆境中成长。
路遥先生用平实的笔触、深沉的感情为我们描绘出了生活这本无字的书,其中的震撼与感动是说不完道不尽的。在这里我只想用寥寥数语表达自己些许看法、些许感触。
《平凡的世界》谱写了一代年青人壮丽的人生,也在我们眼前铺就了一条平凡之路。我们建筑人的生活是平凡的,也是平淡的。工地上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绚丽的五彩霓虹,有的只是平凡而简单的生活。但正是这种生活,教会了我们在平凡中领悟生活的美、发现工地的乐。在这里,哪怕只是一顿平凡的晚餐、一次平常的会议、一场日常的培训,都因为我们的有缘相聚、有梦相守、有路同行而变得与众不同,让我们相约在这平凡中,用对本职岗位的忠诚、坚守,点亮人生的光芒,谱写一段平凡但不平庸的精彩人生。
暑假里,我正在读《彼得·潘》这本书。这是英国作家巴瑞最著名的一部代表作,是写给孩子的一本书。这部作品讲述了温迪姐弟跟随长不大的孩子彼得·潘来到童话世界——乌有岛,随后展开的一番大冒险的故事。我看着看着感觉自己也走进了书中的世界:来到了神奇的乌有岛上,见到了许多童话世界中才会有的人物小神仙、美人鱼、印第安人、海盗、野兽等;钻进了那个用蘑菇当烟囱的地下之家,过上了刺激又快乐的生活。当我看到彼得·潘与海盗,海盗与印第安人之间大战时,我是情绪激荡起伏,摩拳擦掌,恨不得也跳进书中加入战斗。
也许今晚,彼得·潘也会来到我的梦中,对着我微笑,然后带着我乘上风的翅膀飞向乌有岛,经历一次神奇之旅。
《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由此,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汪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从而痛感如今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
通过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
今日,教师带领我们读了一个神奇的童话故事,名字是《去年的树》 。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是一棵大树和一只小鸟的故事。
从前,有一棵树和一只鸟是好朋友,小鸟每一天站在树枝上给树唱歌,树就只好听着。
到了冬天,小鸟要去南方过冬。树对鸟儿说:“再见了,小鸟!请你明年春天回来,还给我唱歌听。”小鸟说:“好的,我明年春天必须回来,给你唱歌听。”
春天又来了。小鸟又飞回来去找它的朋友。可是树没了,只留下树根在那里,小鸟对树根说:“立在这的树哪儿去了呀?”树根说:“他被拉到山谷的工厂里去了。”小鸟就向山谷飞去。
小鸟又问门先生说:“门先生,您明白我的树朋友在那么?”门先生说:“它被锯成火柴运到那个村子里去了。”小鸟又向那个村子里飞去。
小鸟又问小姑娘说:“小姑娘,你明白火柴在哪吗?”小姑娘说:“火柴都用光了,只剩下火苗。”
小鸟对着火苗唱了去年对树唱的歌,就飞走了。
读了这一篇故事,明白了做人要说到做到,当时小鸟它完全能够离开树自我飞翔,可是它没有,我们要向它学习这种精神,要说到做到,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哲学”这个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似乎不够了解,它却充满神秘色彩。而它在我心中是个很崇高,很神圣,同时也是一个含义深厚的词。假期我在家中反复的看这本书,但总是感觉不太明白,似懂非懂。哲学它是一个充满科学权威的领域,令人仰视它。许多事情学了哲学才能真正明白;学了哲学可以使人变得聪明,脑子活、眼睛亮、办法多”,“不管什么时候、干什么工作都会给你方向、给你思路、给你办法”。所以哲学给人带来的魅力是无穷的`。
读了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从宏观上对中国哲学从古至今的发展有了认识,原本的一些困惑也逐渐有了答案。任何事物都有个起源,中国人的思想也不例外。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人们常说的哲学是让人聪明而有智慧的学问,这种说法是学习哲学的最大误区。因为没有学过哲学的人并不一定不聪明,而学过哲学的人也并不一定就聪明。事实上哲学是让人知道自己没有智慧因而去追求和热爱智慧的学问。学习哲学就是“上路”。踏上爱智慧的思想之路。哲学史的学习过程就是与前人在思想上进行对话的过程。因为尽管哲学家已经不在,但是哲学家们解决问题的方式却永远不会过时。他们为后人提供了各种各样可供选择的可能方式。放假的时候,爸爸也推荐了这本书给我。当时很不了解,觉得这本书很枯燥很乏味。可能现在的我们对读懂这本书很难,但是我们可以领略到哲学的庞大气场和魅力,它可以让我们懂得很多做人做事的根本原理。能够提升我们的价值观和扩宽知识面。
书中说,哲学的功能不是为了增进正面的知识,而是为了提高人的心灵,超越现实世界,体验高于道德的价值。书中还说,人不需要宗教化,但是人必须哲学化,当人哲学化了,他也就得到了宗教提供的最高福分。面对压力与日俱增、经济急速发展的现代社会,面对期望与现实的强烈冲击,我们很多人无法在疲惫与焦躁中寻找到内心的安宁。书中说:“教的作用,就是使人吧事实上已经不同程度上在做的事做完全一个人若是把他所明白的完全做到了,他就是圣人。”这一个看上去似乎不高的要求正凝聚了千百年来君子修身的理想。该做的事完全做到了,即使是最平凡的事,做“完全”了便是至善,在我们的心中就不会再有遗憾,也就不会再有失望。我想,到了那时,我们的教学中也就不会存在“好生”与“差生”的概念了。
我很感激这本书,因为它激活了我的思想,它让我认识到即使是在这样一个学生时代,但仍然需要了解哲学。因为哲学是最具条理化和反思性的思维活动,它可以帮助我们整理纷乱的思绪,寻觅萌芽中的未来希望。,在其中我们也可以学会
我很庆幸我能读到这本书,它让我的灵魂得到了一次洗礼和净化。也让我真真的了解了哲学。虽然不是很明白,但也让我受益匪浅。
在这个假期,我精读了《读者》这本杂志的其中一期。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生活中的实事。文章都以情动人,以理悟人或以人悦文,浅显易懂,使得我们仔细品味,认真学习。每一篇作文都有其独特的视角及写作方法,让人爱读,有的甚至催人泪下或开怀大笑。我还悟出一个道理:知识是我们借以飞上天堂的羽翼。一开始我总是很快的浏览一遍,囫囵吞枣,颇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吸引的首先是故事,是各总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后来,父母告诉我文章要仔细品味,理解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想得到知识的羽翼飞向天堂,那么就一定要有阅读方法。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既然是营养品,就更要仔细体会、琢磨。于是,我如饥似渴地仔细读了起来,养成了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成了忘了吃忘了睡的“书呆子”。从此以后,再练习写作的时候,都要拿出我的好伙伴《读者》翻一翻,其中的好词佳句和思想感情,大大增加了我的想象力,使文章经常得到老师的好评,这册杂志对我而言好处太大了,我总是认真地感悟,真是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是《读者》给了我知识王国前进的脚步。
读了《读者》,我真正感受到了一撇一捺组成了一个“人”字,撇是知识,捺是理想,这样的人生才是充实有力的,鸟会飞翔时因为有翅膀,人会飞腾是因为有智慧。这样有益的课外书使我受益匪浅。等着吧!知识太空,我会乘坐着《读者》制成的飞船去那里遨游的!
读《细节决定成败》——有感
在暑假期间匆忙地看完《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我发现本书用诸多的实例告诉我们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上,只有重视每一个细节才能真正立于不败之地,提倡“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的精神,教育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比别人多思索一点细节,比别人眼里“多做一点活”;否则,任何忽视细节的行为,就会有“1%的错误导致100%的失败”的惨痛教训。
此书引用的一系列的案例,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联系到自己所从事的幼儿教师这一职业,幼儿教师的工作非常的琐碎与细小,但需要我们养成一种习惯,即用心认真对待每一件事,不忽视每一个细节。
我作为一名一线教师,每天都和小朋友在一起,耳边围绕着孩子们的嬉笑、吵闹声,一天下来时常会觉得筋疲力尽。但在带班时我要求自己做到“人到、眼到、心到”,关注孩子的一言一行。班内有36位孩子,有时孩子间的一些小摩擦如果老师不注意观察是不会发现的;另外有些孩子生性内向、胆小有事也不会告诉老师,这些都需要我们老师细心地观察孩子的表情才能发现。象我班的李思源小朋友,他要大、小便从不与老师说,但他有一个习惯动作那就是他有便意时他会用眼睛看着老师、并站着不动,这时就需要老师请他去小便,否则就会尿在身上。
在日常的工作中老师除了细心观察孩子的表现外,还应关注到家长。记得有一次离园时,我听到了一位家长与孩子的对话,她问孩子今天的毛线衣有无穿反?我听了即与家长进行了沟通与了解,原来前一天回家时,孩子的毛衣前后穿反了。确实,随着天气的寒冷,孩子的衣服越穿越多,起床时个别孩子难免会把衣服前后搞错,而老师在帮孩子整理时也容易忽视孩子里面的衣服。自这件事后,我在帮孩子整理时更注意了孩子里面衣服的穿着情况,发现穿反的及时更换。使家长在接孩子时看到一个不仅外表整齐、里面也穿戴整齐的孩子。还有就是随着孩子衣服的增多,在幼儿洗手后卷起的袖子会出现外面的拉下来了,可里面棉毛衫的袖子还没拉下来的现象,这些都是一些很小很小的事情,可从这些小细节上能看出我们老师对工作的责任心,能让家长感到我们老师对他们孩子的关心。孩子游戏中的无意碰撞、跌倒等这些问题在不发现擦破、肿块时都是我们老师非常容易忽视的,可这些小细节却不允许我们老师忽视,而要多加关注,尤其是与家长及时沟通、让家长了解孩子在园发生的情况,便于家长也注意观察到孩子事后有无异常出现,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不论在哪个岗位上,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也只有把小事做好,才能做大事,一句老话说的好,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汪中求先生说的很对,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在多数情况下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用心做好每一件事,把自己该做的小事都做好,做细,做透,我们的工作将会做得更加好。
《怪老头儿》主人公“我",名字叫“赵新新”,是个比较寂寞的男孩子。在学校,因为喜欢异想天开,常挨老师的批评,同学的嘲笑;在家里,因为不爱妈妈的“小灶”和爸爸的粗暴,老是挨打。
有一天,小学生赵新新在电车上遇到了一个干瘦,很怪的老头,发生了一系列的怪事。
有一次赵新新肚子疼,在路上怪老头儿看见了,他说:新新不卫生,就把一只小鸟往新新嘴里塞,新新把小鸟吃下去了,过一会儿肚子果真不疼了,他便和怪老头交朋友,他们遇到了许多怪事,吃炸糕可以治病、把耳朵拿下来再粘上去……
吃炸糕治病这集,最让我喜爱,这次怪老头儿生病了,新新在帮妈妈买东西时得知怪老头儿生病了,就去看望他,到那儿了怪老头儿就开心地说:“新新请你帮我买点炸糕吧。”
“不行,这是我要帮妈妈买东西的钱!”新新不忍心地说。“没事,我还你”怪老头儿不紧不慢地说:“吃炸糕我的病就好了。”“啊?”新新好奇地说。后来新新只好服了怪老头儿,帮他买炸糕。怪老头儿真帮助新新弄到了这些东西,新新现在对怪老头儿感激无比,开心地回家了。
我读了怪老头儿,对新新的无私奉献,时刻帮助他人的习惯,值得我好好学习。
我爱怪老头儿,更爱可爱又善良的新新!!!
这几天天我读了一本叫《呼兰河传》的书,书里讲了好多萧红和祖父有趣的故事,想知道就往下看吧。
我记得这本书里有一段特别有趣的故事,讲了萧红与她的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生活充满了乐趣。如:萧红在后园里摘了一束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却浑然不知,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祖父非常疼爱萧红。其中,这个小城的东二街道的六七尺深的大泥坑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不下雨那泥浆好像粥一样,下了雨,这泥坑就变成河了。在那个大坑里淹死过许多人、猪、狗、猫、马。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知道,就是没有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那个年代,人们不管多么善良,心里也有那些百害而无一利的旧思想,土办法。文章的开头觉得还是非常轻松的、非常好的。但是,读到后面,会觉得越来越沉重。在结尾的时候,萧红写了她的祖父已经死了,而后花园正正的主人也不见了,让我读了,觉得更加难过、悲伤。
只要一提到狼,人们便会想到它的凶恶、残忍、阴险、狡诈,也会想到“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等这样一些负面的词汇。事实上,狼有许多不为常人所知的优秀品质,比如“坚韧”——在对付大群猎物时,狼群往往会在一个合适的区域不眠不休等上几个昼夜,等待最佳时机,然后一击必杀;比如牺牲精神——一只狼,根本不是一头老虎的对手,但四五只狼却足以逼退甚至杀死比它们强得多的老虎。狼凭借着这些品质,足以雄行于天下也!
看完了《狼道》的第一章,我知道了“至不利,则天下无可为之事。”没有明确的目标,强大的野心什么事情都做不成!要成事,先立志;成大事,须野心。定好了目标后我要大胆追,努力追,直到成功!
以前的我总想走成功之捷径,怕失败,怕尝试,怕走弯路。但是狼从不知道“失败”,何况我是一个“人”。现在的我会铭记着狼的捕猎竖式:勇气—空想=猎物。
一个动物学家跟踪狼三年,惊讶地发现:狼对机会的有效把握率高达80%以上,而人类却只有35%左右。从此可以看出狼的机敏。这是为什么呢?我细细想了想……因为狼敢于果断地抓住,而人不行。看到这里我懂得了人得果断不能犹豫。
独狼顾然,尖牙利爪,但却不如三只快要死亡的老狼。一只狼,连一只黄羊都难捕到,几十只狼却可以围猎成百上千的黄羊群。看到这里我又明白了“团结”是如此可贵。
《狼道》告诉我们:狼群具有坚韧、顽强、耐心、果断、团结、牺牲……在残酷的竞争当中,一个人假若有这种智慧,将战无不胜,令所有对手畏惧,如果一个团队有着这种智慧那它足以立足于天下!
我要感谢狼,感谢你告诉我这么多……
书是我们人生当中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也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它给我们带来知识,带来快乐,带来精神上的妙不可言,读它渐如吃饭一般,一天不读“饿”得慌,细嚼慢咽间,品尝它的滋味,便感受到无穷的乐趣。
好的书才会有好的收获。我们往往不知该选择什么书而感到困惑,其实我们应该“不读无用之书”,如一些无聊的杂志漫画类,就不太适合我们的年龄段。要读就读好书,否则不如不读,如一些中外世界名著,其中的知识性、文学性大大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就书而言,太幼稚的没有知识学习性,太深奥的我们看不懂又提不起兴趣,所以我们要挑选一些有益的、适合的书籍才好。
我非常喜欢曹文轩的作品,如《青铜葵花》、《草房子》、《根鸟》、《山羊不吃天堂草》、《细米》等。他的书总给我们带来唯美纯情的画面,读他的书是一种精神的洗礼和升华。书中写的都是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孩子,他们拥有纯洁多情的心灵空间,天真烂漫的童年亦如我们一样,有着酸甜苦辣,有着疼痛和快乐。目光行走在这种书的字里行间,感动着,共鸣着,震颤着,谁能说这不是一种精神的享受呢?
从小我就爱看书,逛书店时,一头扎入其中便再也不想出来,围着琳琅满目的书籍,我便如饥似渴的看起来,拿起这个,又舍不得那个,贪婪的如那个看见西瓜扔玉米的小猴子一般,往往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觉得丰富但不过瘾。每次的离开总是一种恋恋不舍,一种难以割舍。若是买上一两本便喜不自禁,定会挤出时间来看细细读完。
知识是一种积累,也许这种过程要经历许久才会有所成效。但只要坚持就一定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成绩。因读书我的作文大大提高,从没有感到过棘手,虽不敢说下笔如有神,但至少不会无从下笔。每当我的作文被当做范文在班里读,每当我的作品见诸于报刊,我的心里便填满了幸福和喜悦的感觉。从20xx年开始,在妈妈的帮助下,我以“白雪嫌春晚”的昵称开通了校讯通博客,在连续两届的书香班级活动中获得“阅读天使”的称号,并被评为“20xx年度欢迎写手”,不但结识了许多爱好写作的朋友来交流心得,而且得到了许多优秀图书作为奖励。感谢书为我带来的荣誉和骄傲。
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让书籍陪伴我们成长,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
看完电影,我思绪万千和嘎子对比,我显得是那么渺小。嘎子为完成艰巨的任务而奋不顾身,即使失败也会坚持不懈地去完成而我失败就放弃。记得那次学校开展一次“科技小发明”的活动,我当时就迫不及待地向老师报了名。正当我满怀信心地开始制作我自己设计的“动力小船”时,却发现了一个个让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的问题。如接上电线了电池却不通电。等我解决了电池的问题后却发现螺旋桨转不了了,当我解决螺旋桨的问题却发现……这一个个问题把我搞得头晕眼花,头上金星乱飞,我一气之下把“动力小船”摔了个稀巴烂。结果认真制作,能持之以恒的同学获奖了。望着他们胜利的神情我后悔莫及。是啊,有句古话说得好“天下无难事,只要肯攀登。”为何说无难事呢?因为做了,“难”事则转为“易”事不做则反之。联系我们小学生一定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我们只有踏踏实实地走下去,不懂的东西一定要挖根刨底地搞清楚,才能够为我国的将来出一份力量。
最近,我读了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晚年的封笔之作《怎样培养真正的人》。这本书凝聚着老人一生执着于教育的理论精髓和实践经验,读来耐人寻味。其中有一篇文章《怎样培养需要人的情感》读后感触特别深刻。苏霍姆林斯基认为,“人不可能单独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最大的幸福和欢乐就在于与他人交往。你的每一步、每一句话,你的每一个眼神,甚至你目光一闪或者一抬手,这一切都在别人的心目中留下反响。”
他还认为:“人的精神生活最精细的'范围之一就是人对人信守义务。如果一个人在童年、少年、青年不愿意为他人的欢乐而奉献出自己精力的人,谈不上对信念和理想的忠诚。教育者的任务就在于使他的学生能在童年获得个人与他人深交之中的那种奉献的道德经验。”他指出:“道德教育的理想,就在于使小公民厌恶并不去跨越侮辱人格的那个界限。应该说,对他人的生活采取冷漠的态度,这对少年的纯洁心灵来说,如同娇弱的身体组织经受不住烧红的铁那样,是格格不入的。当儿童减轻某人的命运、遭遇、生活负担之后,会体验到一种幸福,只有在那时欢乐才会是童年变得高尚起来。
现在的孩子大都不懂奉献,只知道向别人索取,要求别人如何如何,自己却不为别人做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地上有垃圾,没人主动捡起,扔进纸篓;公共汽车上没人主动为老人让座等等。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教师不光要培养孩子的学习能力,更重要的是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善于同孩子谈奉献,使他们养成奉献的习惯,这意味着首先要教会孩子观察生活、观察人们、观察你周围的一切,不仅要理解,还要用心灵去感受,使他们具有关心他人、疼爱他人、乐于奉献的,一个善良的人,一个高尚的人。
老师和孩子虽然天天在一起,似乎说的话很多,但是仔细想想,你一天中有多少语言是属于和孩子近距离沟通的语言,有哪些机会是留给孩子向你倾诉,又有多少时光向孩子诉说呢?因此,我在平时十分注重和孩子心灵和情感的沟通。当我疲惫的时候,我会告诉孩子工作很辛苦,做教具和玩具,晚上加班装饰班级环境、双休日备课写文章;当我在教育幼儿按时入园时,对孩子说:“老师每天清晨在寒风中等待小朋友,你们觉得老师的身体会怎样?”让孩子想象在风中战栗的样子,于是我说:“如果你们疼爱老师请你们能按时入园,让老师在风中少吹一会儿,就是爱老师的一个行动。”当孩子犯错,老师批评教育时,我会说:“老师批评小朋友的时候心里很难受,但是你们犯错了,老师必须对你们严格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帮助你们,让你们成为好孩子!”渐渐地,孩子知道观察老师,替老师着想,下课后能主动围在老师身边这个帮你敲背、给你按摩,那个赶紧递上茶杯、做你想做的事……这些温暖关爱的举动会在你不经意间常常出现,我感动地对孩子说:“现在有些孩子已经成为老师的知心人,知道我想什么做什么,不要我说,就已经自觉地做了!
在20世纪的美国,一个偶然的机会,到纽约学生意的尼克与靠非法买卖发横财的盖茨比成为了邻居。盖茨比原名盖茨,原先是个穷中尉,年轻时与尼克的远房表妹黛茜热恋,然而美丽的黛茜却由于利欲熏心嫁给了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但是仅有物质的生活使黛茜变得空虚、无趣,而且她的婚后生活也并与如意。发财后的盖茨比想尽一切办法引起黛茜的注意: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他经常在家举办大型豪华聚会,他挥金如土……尼克被他的痴情所感动,为盖茨比与黛茜牵线搭桥,黛茜仿佛也有想与盖茨比破镜重圆的意思。然而黛茜已不再是盖茨比想象中的纯情女孩,盖茨比虽然旧梦破碎但他还想再做挣扎。一次黛茜在心烦意乱的状态下开车,轧死了她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于汤姆密谋。在汤姆的挑拨与诬蔑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最后,在盖茨比的葬礼上,他以前宴请的朋友无一到场,只有他多年未联系的老父亲与邻居尼克。而黛茜和汤姆已在旅行的'路上。
菲茨杰拉德是美国二十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本书表现了“美国梦”的幻灭。这似乎是个忧伤的寓言,看完我想了很久。真的存在过盖茨比这么一个人吗?他不仅有可悲的爱情,而且根本没有真诚的朋友。他对爱情的追求,使他失去了生命。他认为最纯洁的女孩自私地背叛了他,他的梦也就此破灭。我觉得他更可悲的在于他没有享受真正的友谊。他宴请过许许多多的人,那些人平时在宴会上也会与他称兄道弟,女性也喜欢和他套近乎。而在他的葬礼上,负责葬礼的人想电话联系他的朋友来参加葬礼,却都推脱,找借口说有事、没空等。到最后参加葬礼的只有他多年未联系的老父亲与邻居。是盖茨比做人失败吗?不,是那些盖茨比身边的人太过势力,只是利用他而已。看完这本书也让我重新开始审视人性。本书书名是了不起的盖茨比,那么盖茨比到底了不起在哪里?我认为他了不起在一直追求自己的梦想,虽然他明知那些是极其空虚的。再仔细品读一遍本书的最后一句: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退,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这本书可以让我们从中了解一些不能从生活中感知的无奈,美国梦的破灭也会使我们警醒。
假期里我看了两本书,其中有一本是《柳林风声》。
《柳林风声》是当时的英国著名作家肯尼思。格雷厄姆写的童话,这本书一出版就大获全胜,打败了美国人写的《柳林风声》,美国《柳林风声》的出版者追悔莫及。以前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也很喜欢这本书。
故事是从主人公鼹鼠开始的。一天,春季大扫除过后,鼹鼠想出来透透气,因为他在地里生活,所以跑到了河边,正好碰到了河鼠,他们谈上了几句家常话后,就成了朋友。后来河鼠又给鼹鼠介绍了一个朋友——蟾蜍,他们三个人就开始在大道、小镇上经历了一次次磨难,展开了一次次冒险。
随后,鼹鼠为了认识獾,自己一个人跑到野林里找他,一不小心,迷路了,再加上下着雪,还有很多双奇怪的.眼睛盯着他,鼹鼠跑呀跑呀,掉到了一个窟窿里,最后河鼠把他救了出来,也找到了獾的家。还有一个故事,蟾蜍又迷上了汽车,他以前迷上过游艇、马车……这些都是他喜欢的东西,只要是他喜欢的东西,他都要,因为他很有钱。
獾带着鼹鼠和河鼠来治治他的这个坏毛病。可蟾蜍非不听,獾只好把他锁在了屋子里面。蟾蜍耍小聪明从窗户逃了出去,跑到了另一个小镇,他控制不住对汽车的情绪,在一家餐厅的院子里,他偷了一辆豪车,在大道上狂奔,最后,他进了全英国最戒备森严的监狱,因为他偷了车还乱超速行驶。他蹲监狱期间,朋友们自愿为他守护家园,当他从监狱中逃脱,又帮助他打退入侵者,重建自己的家园。经过这些变故,蟾蜍明白了做人的真谛。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有趣、很好玩,对大自然的描写都非常优美,同学们,都来看这本书吧!
读《伟大的悲剧》总有对人一种心灵的震憾,奥地利作家茨威格通过两个南极考察分队失败一方的描写,再次证明,悲剧的力量才是最伟大的力量。
设立在南极南纬90°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第二年的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是就在这时候,他们得到消息说,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5个星期。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5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茨威格为何不给胜利者阿蒙森作传,却充满激情地为失败者斯科特书写这悲壮的一幕?
这可以从文中找到答案:“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茨威格想到的绝不主要是事业的成功者,而是许多历史事件背后给人精神上的震撼和启迪。按照这个价值标准,茨威格当然认为给斯科特作传会更有意义,会给人长久的思考。
斯科特一行在与阿蒙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认失败,并愿意“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如果将此事置于一个爱耍赖、不守信用的人面前,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探险是人类的不朽事业。事实上,没有对探险的执著、超人的力量和勇气,是不可能从事这项事业的。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息,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朋友、同伴、妻小,还有他的祖国和人民。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信写得如此镇静,丝毫不像一个行将离世的人。斯科特是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探险需要团结协作精神,在关键的时刻为了保护同伴,有时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斯科特和他的队员都做到了……
读书,是一缕阳光,温暖的洒在我的胸膛。书,是一轮明月,照耀着前方让我继续前行……书既是我们的良师,又是我们的益友,就像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无时无刻的陪伴着我。
文学家高尔基曾说过一句众人皆知的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错,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水平,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还可以使我们思想够活跃,也教我们做人要诚实、正直、孝顺!
“读不尽的书,走不尽的路”我读过许多书,比如《全唐诗》《上下五千年》《史记》《窗边的小豆豆》《老人与海》《稻草人》等,但是我印象最深的是《老人与海》,这本书讲述的是一月老人每八十九天没有捕到鱼,虽然是人都说他傻,不让他去打渔了。可他坚持要出海打渔,坚信自己可以打破奇迹,这一天终于到来了他捕到了从未见到过的大鱼,但在返回的路上遇到鲨鱼袭击,只剩下几块骨头了……
但还是令人钦佩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要听别人的劝阻坚持的做,哪怕最终没有成功,也值得了。
暑假,我有幸读了《小狗钱钱2》这本书,并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在《小狗钱钱1》一里,我已经认识了吉娅和她那会说话的拉布拉多狗——钱钱,学会了如何像富人那样思考,正确认识和使用金钱。在《小狗钱钱2》里,吉娅获得了期盼已久的暑期奖学金,并前往了美国,在那里,她交了很多好朋友,比如胡伯特、安娜、"好老师"、彼得、珊蒂……然而所有的一切并非看上去那么美好,吉娅和朋友们在魔法放大镜的帮助下,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冒险,在此过程中学到了甜甜圈原理和养成优秀品格的七条准则,甜甜圈原理就是:金钱就像甜甜圈外面看得见的圆圈,而无形的圆孔则代表人类的内心,象征着我们无法看到却又必须具备的品格——这是比看得见的成功更重要的东西,七条准则分别是:友好亲和、勇于承担、善待他人、帮助给予、感恩之心、勤学不辍、值得信赖。
通过读《小狗钱钱2》,我想:我也懂得甜甜圈原理了,知道了养成了优秀品格的七条准则,我一定要做到这几点,并阅读更多的书籍。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世界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的经典作品《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山谷里有三个饲养场,这三个饲养场的主人都是最卑鄙、最小气的人,他们的名字分别是伯吉斯、邦斯和比恩。
山谷上面有一片树林,树林下的树洞里住着狐狸爸爸、狐狸妈妈和他们的四个小狐狸,他们一家过着快乐的生活。为了生活,狐狸爸爸经常去三个农场主的农场弄些鸡、鸭子或者是鹅这一类吃的。可是,有一天,那三个家伙决定把狐狸爸爸除掉,他们三人拿着枪,阴险地等在狐狸爸爸的洞外,结果狐狸爸爸的尾巴被打断了,他们还觉得不解恨,用更狠毒的办法——先用铁锹、后来又用挖掘机挖狐狸一家生活的洞穴,希望这样可以逮住它们,同时又守在洞口,想饿死它们。狐狸爸爸带着妻子和孩子们同铁锹和挖掘机展开了殊死的竞赛,被困洞中、饥饿难耐以后,狐狸爸爸急中生智,又带着小狐狸们把地道一直挖到了的伯吉斯的1号鸡舍、邦斯的大仓库和比恩的秘密苹果酒窖,它们把偷来的东西用来召集所有受他连累而被困的动物们开了一个丰盛的宴会,并让他们永远留下来,一起创造了地下村庄,过着快乐的生活。
看完这个故事,觉得狐狸爸爸真的非常了不起,它既聪明,又勇敢,拥有一种顽强的生命力和永不屈服的精神。面对三个农场主的种种迫害,他始终没有屈服,虽然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甚至连水也没有喝,但是他没有放弃对生的希望,在生死关头,他能够急中生智,想到把地洞挖向三个农场,来解决他们的食物和饮水问题,同时,克服了生理极限,坚持到底,最终如愿以偿,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所以,一个人要想能够得到幸福的生活,要想做成一件事,要想成就自我,这些都需要开动脑筋,积极创新,努力尝试各种办法和途径,还要任劳任怨,付出艰苦的劳动,遇到困难时要不言放弃,永远执着于自己内心的追求,不要随波追流。
这个故事也让我们看到了三个农场主代表着一类卑鄙、自私、残忍、冷酷的人。地球是个大家庭,动物以及其他的生物是与人类息息相关的,一些人为了自己,伤害动物、杀害动物、破坏自然。每天为了人类享有美味,大量的野生动物甚至是珍稀动物以各种残忍的方式被杀害,成为人类的盘中餐;为了人类拥有华丽的服饰,同样有大量的动物惨遭杀害,它们的皮毛成为人类服饰的原料;人类还在建筑房屋、制造家具、生产纸张等过程中大肆滥砍滥伐森林。这些愚蠢的行为破坏了原有的生态平衡,结果自然灾害频频发生,现在大自然开始疯狂地报复人类,人类也只好接受惩罚。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觉得自己的力量越来越强大,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就是宇宙的精华、世界的主宰、万物的灵长,在自然和动物面前是绝对的强者,可以为所欲为地去征服、去占有、去开发,殊不知,这只是人类妄自尊大而产生的错觉,如果不尊重自然、尊重动物、尊重这个星球上其他的生物,人类之路会越走越窄,最终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所以,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绝对不能只顾眼前,只图一朝一夕的利益,要放眼长远,为万世计。为了将来能够持续更好的发展,让我们一起热爱大自然,善待生命,爱护动物,做到对动物、对自然怀有慈爱之心、敬畏之心,努力使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奔向荒野》是英国作家麦克·莫波格的著作。它讲述了一个九岁小男孩威尔在丛林中的一段经历。
威尔和他的妈妈得知父亲在伊拉克战争中牺牲的消息后,痛不欲生。为了缓解悲伤,他们去印度尼西亚的海边度假。在那里,妈妈为一直很喜欢大象的威尔安排了一次骑象之旅,作为他的圣诞礼物。骑象那天,威尔很兴奋,但是大象乌娜却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边,反而带着威尔惊慌失措的冲进了丛林之中。
原来大海啸即将来临,邬娜提前嗅到了迹象,救出了威尔,威尔的妈妈却在海难中遇难了。除了一件衬衫和一瓶水外,维尔一无所有。他必须学会在丛林深处生存下去,不过幸好他不是独自一人,他还有乌娜。在乌娜的帮助下,他吃到了无花果,在小河中和乌娜玩水时看到鱼,使他想起了爸爸教他如何钓鱼。于是他用衣服来捕鱼,这样他就有鱼吃了,尽管是生的。在丛林中乌娜是站着睡觉的,他一开始就紧挨着乌娜睡在地上,但是蚂蟥太多了,后来他就找一个较高的岩石,在上面铺满了树叶造了一个“叶子床”。再后来为了安全他又在树上找个大而牢固的树杈,像小鸟一样在那儿做个睡窝。
在丛林中他结识了红毛猩猩:“另一个”、巴特、童克和查理并和它们成了好朋友。他还在一个动物避难所结识了杰拉尔丁医生。在她的帮助下,他的爷爷奶奶找到了她,但威尔说:他现在是大象的孩子,离不开丛林和丛林里的伙伴们了,不打算跟爷爷奶奶回去了。爷爷奶奶最终理解了他,卖了所有的东西也来陪威尔了。
威尔由一个不知丛林规矩、生活经验的孩子到在丛林中活了下来,并爱上了丛林和丛林的一切,他悟出了一个道理: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间,就是丛林的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