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字(精选31篇)
我曾经读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小说《第七条猎狗》。
这本书大概内容是动物和人类的事情,里面有《狼妻》《狼狈》《白狼》《灾之犬》……其中让我有新的就是《第七条猎狗了》
芭蕉寨老猎人召盘巴养了七只狗,但他挑走了其中5只猎狗,选了其中的1只勾当他的猎狗,但在一次老猎人抓一头野猪,但是后边有一个蛇洞,出来一条蛇,但被猎狗发现了,把蛇咬死了,但是老人不知道,还以为它贪生怕死不敢冲,于是打死猪,把狗准备打死,但狗被人放了。
一次,有一窝豺狗围住了老猎人,但这是,猎狗挺身而出,用生命挡住了它们的口,老猎人脱了险。
多麽感人那!但是想想我,我贪生怕死,如果是我,我肯定灰溜溜的逃跑有八里地去了。
这就是我看的《第七条猎狗》!
这个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在艰难的条件下,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她这种不放弃,不服输的精神,让我佩服,让我敬仰!
主人公丽丝,出生在美国纽约的一个家庭中,他的父母酗酒,吸毒,母亲还患有精神分裂症和艾滋病,她拼命维持自己的那个已经破烂不堪的家。但这家还是破碎了,她被迫流浪,每日靠偷东西,吃别人丢弃的食物为生,睡在地铁车厢里。当母亲因艾滋病死亡时,她深受感触,知道自己不应该沉沦下去,她要做一个正常人。她重新找了一所学校上学,她用二年时间完成了四年的课程,并以第一的好成绩申请到了奖学金,以自己独特的见解和经历进入了哈佛大学。
跟主人公比起来,我要幸福得多,但却没有她那种不放弃,不认输的精神。我的学习劲头也远不如她,地球离了谁都会转,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我们要睁大眼睛去看清世界,用意志改变自己。
暑假里,我对五年级的课文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五年级课文多长?五年级课文难吗?刚看完《窃读记》,对文字变得很好奇。作者是怎么偷的?作者会有怎样的偷窃经历?这几天看了全文《窃读记》,在里面找到了答案。我也感受到了作者林在书店里偷东西时的感受:酸、累、愁、甜、窃喜、开心,她获得知识不容易;我也认识到了林爱读书的好品质体系和她偷书的坏品质的两面性。
看完《窃读记》,我把文中的林和自己比较了一下。我发现我和林很爱看书,但是她自己去书店偷书,我和爸妈去书店买书。我能感觉到作者很节约,不愿意用家里的钱买书,但是现在我们在浪费东西。我要向林海印学习良好的储蓄品质,并动员亲朋好友向林海印学习储蓄品质。
看了这篇课文,我有了很多看法,也学到了一些东西,比如节约东西的原则。我喜欢看书!
这个寒假我读了两本书,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快乐王子》,我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快乐王子生前住在深宫里,那时他有一颗人心,却因为与世隔绝而体验不到人间的疾苦;快乐王子死候被塑成雕像,高耸在城市的上空,这时他的心是铅做的,却因为看清了城市里的肮脏与穷苦而充满悲悯之情。他的雕像镶着金子和钻石,人们都赞不绝口。当他让小燕子把他身上的金子和钻石送给贫穷的人后,在人们眼里,他却成了连个乞丐都不如的丑陋雕像。
阅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什么是付出,什么是同情,什么是内在美。快乐王子就是这样,他最后虽然变成了一尊丑陋的雕像,不再那么赏心悦目。可是有哪些人,又能看见他的内在美呢?我想是那些人的眼睛欺骗了他们,我想告诉他们:“美,有很多种,但最美的,一定是心灵美!”
在人类文学的长流里,莎士比亚是一个永恒,他的戏剧创作经过了喜剧到悲剧,从浪漫到现实。卓异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篇篇锦绣,字字珠玑。今天,我就欣赏了他的光辉。
《第十二夜》讲诉了一对双胞胎兄妹经过一次海难,顺利逃生,却又意外相逢。《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两队仇家的争斗却导致了一对新人坚贞爱情的坠落。《麦克白》的凶狠,狡猾,为了王位不惜一切,真是个恶魔。
读了这本书,我长了很多见识:有兄妹情深、冤家路窄、阴险狡诈的人都有。让我感受到人与人的区别,好人与坏人的区别,不仅沉思:好人为什么这样?坏人为什么会那样?好人为什么如此少……
这本书使我体会到了文学的魅力,不禁让我深深的感叹:人,是万物的灵长;戏剧,是文学的楷模;形象,是人物的典范;语言,更是文字的光辉。文字,乃是人类的中心,学好语文,就等于学会体验文字的魅力。
初冬,像一位美丽的、高贵的、矜持的公主,舞动着她那神奇的面纱,送来阵阵凛冽的寒风。一片片枫叶飘飘洒洒,漫天飞舞,冬天的脚步近了。古人说:“春诵、夏玄、秋学礼、冬读书。”那就让我们相约冬季,携一缕清风,度一段读书的美好时光。
早晨,我们背着书包走进校园,冬天的气息扑面而来。花草树木似乎开启了“冬眠”模式,静静守候着,期待着生机勃勃的春天。这正如朝气蓬勃的我们,在老师和父母的哺育下,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为自己的成长汲取智慧和力量。
冬日里,我们手捧诗书,在静谧的时光里默默地读。徜徉书海,畅谈梦想,聆听师长的教诲。让我们以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今日立冬,正是读书的好时节。
在某一个下午,爱丽丝做了一个非常奇妙的梦,她梦到她到了一个非常陌生的地方,她遇到一些友善的鸟,还和他们一起赛跑,最后不小心吓跑他们,又变成孤单一个人,后来走着走着,看到三位园丁正在油漆,接着国王和皇后走出来,结果皇后邀请爱丽丝跟她一起玩槌球,最后爱丽丝的身体越来越大,之后她看到一扇门,便急忙的跑进去,最后终于回到现实的世界。
三、启发或佳句补充:
随便批评别人是坏习惯!
四、读后心得: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又充满想象力,因为作者写出日常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所以我非常欣赏这本书的写作风格,也很喜欢阅读这本书,另外我从故事主角身上学到:面对问题要冷静解决、思考和积极的面对,这样所有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我喜欢书,更喜欢读书。我的屋子里到处都能看见书。床头是童话书和漫画书,书桌上是百科全书、作文书、名言书等。晚上睡觉前,我都喜欢在床上读书,所以经常被妈妈抓个正着。晚上,有时候是和书一起入睡的,有时候也伴随着妈妈的唠叨入睡的。哎!我这个毛病是改不了了。
我喜欢看书,记得一年级时,老师说要往图书角捐书,妈妈让我捐一本《球球老老鼠》。我一千个不愿意,一万个不愿意,也拦不住妈妈的唠叨。那本书是那时我喜爱的书,晚上都没睡好觉。老师、爸爸都说要在书中找好词好句,可我一看就停不下来,哪里还顾得上找好词好句呀,没办法,只好现找了,哎!大家认识我了吗?我现在还是不停的读,甚至说一天只有读书作业多好呀!算了,我要去看书了!拜拜!别忘了我!
大文豪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锑;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的确,读好书好报对我们的学习`工作有莫大的帮助。
生活也是一本书,把生活当作一本书来读,放出眼光去观察它,用心灵去感悟它。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要埋怨理不清看不懂,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它需要你去慢慢体味。
读书是享受,把生活当作书来读,你会领悟更多,获取更多。
古人读书勤奋刻苦的故事很多。孙敖的“悬梁”,苏秦的“刺股”,孔子的“韦编三绝”,匡衡的“凿壁偷光”都是刻苦的典范;陶渊明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柳永说:“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亦是勤奋的楷模。勤奋,就像一把金色的钥匙,它能打开知识的宝库;又像一股飞湍瀑流,能冲开智慧的闸门。
读书需要选择。如果被书征服,便如培根所说,把自己的大脑当成草地,任别人的思想如马蹄一般践踏。那样的话,再好的书也将失去魅力和价值。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是啊!只有不断的阅读,不断的接触新的知识,我们才会真正的成长起来,每一个伟大的人的背后都有那么一段苦读书的“剧情”。
多读书,多读有益的书,这对于每个人,都是一种进步!
我爱读《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让我读懂了前所未有的课外知识。我爱读《名人的故事》因为这本书启迪了我的思维,我爱读......
我认为不爱读书的人太“可怜”了,他们不但尝不到阅读书籍的快乐,更体会不到书籍带来的无穷的智慧。
有一次,班主任让我们写作文,写秋天来了,别的同学都写“秋天来了!稻谷丰收了,水果成熟了!”
我觉得那根本就是千篇一律!我不这样写:“秋姑娘穿着金黄色的衣裳来到了人间,她用衣袖挡住了火红的太阳,把稻谷染成一大片一大片的金黄色,用手衬托出成熟的果子。秋天,使农民们的笑容格外灿烂!”
老师看完我的文章,满意的朝我点点头!
读了滥竽充数后,使我对孔夫子的那句话倍有感受:“知之为知之,不只为不知,是为知也。”
寓言中,南郭先生不会吹竽,为了索取钱财,混在行家里充数,但是不会还是不会,被迫离开了皇宫大院。我刚读这个与寓言的时候,总觉得这个故事是天上的故事,但是仔细一想,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有些同学,在老师要求背课文时,明明不会背,还和大家一起背,装摸做样,等着老师一个一个检查时,才露出马脚,要是他提前把要背的东西滚瓜烂熟地背下来,等老师检查时那种感觉多酷啊!
虽然大家都过滥竽充数的故事,但这篇文章的寓意至今仍值得借鉴。同学们,如果现在你就是这个小 “南郭先生”,那你就应该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了,所以我们要适时止步,不会装会只会只会让你心虚,而踏踏实实地做事情才是明智之举。
书被人们视为珍宝,但在我眼中书是个无处不在的知心朋友。我爱它,但我的眼睛不爱,我一看书近视度数就直线上升,为了保护我的眼睛,爸爸妈妈决定叫我少看书,可是热爱读书的我哪会轻易“罢工”。于是趁他们不在家便开始了我的“窃读生涯”。
每天早早醒来的我,不干别的,只干一件事,就是躺在床上装睡,等他们快走了,才假惺惺地打着哈欠爬下床来。跟他们说完再见,便立刻跑到窗前看着他们走远,然后就开始我的“窃读”生活。一页、两页……书的内容太好看了,使我陶醉其中,可是我不能时常地陶醉呀,耳朵还要时刻听他们回来的动静,只要他们一回来,我就立刻把书藏到桌子下面的抽屉里,赶忙描起字帖来。
没有人知道我在家窃读的事,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书陪伴着我渐渐长大,因此我热爱读书!
明代学者吴梦祥为了督促自己学习,给自己定下了一份学规。学规中写道:“古人读书,皆须专心致志,不出门户。如此痛下工夫,庶可立些根本,可以向上。或作或辍,一暴十寒,则虽读书百年,吾未见其可也。”吴梦祥的这个学规明确的告诉我们,读书必须专心致志,下苦功夫,而不能三心二意,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如果学一阵,停一阵,晒一天,冻十天,时而勤奋,时而懈怠,不能持之以恒,即使读了多年的书,也不见得会有成效。
俗话讲: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心似平原走马,易放难收。学习不可能一帆风顺,而是处处有困难,心就像平原上跑了的马,放出去就不容易收拢回来。所以孟子说:“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要想真正学到一点东西,掌握一门学问,就必须把心收在学习上,把注意力集中在所学的东西上,专心致志,持之以恒,才有可能取得较好的学习成果。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沙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这就是歌德说的。
现在由我来介绍一本好书——《青蛙王子副班长》我一那到书,翻开来看,书的作者是伍美珍姐姐,我看了前几章就觉得很好看,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很有趣,主要讲的是“一个外号为‘胖青蛙’的秦超逸,在班里原本是个很不起眼的中等生,他平时却有着自己的乐趣。因为损友的一次捉弄,他戏剧般地当上了副班长。他曾因为这个默默无闻的”官位“而遭受过同学的打击和嘲笑,可他却以自己的爱心和智慧,最终做出了一件令大家十分惊讶的事情……
你们想不想知道这本书有多么有趣吗?想知道的话就请你们看《青蛙王子副班长》。
暑假,我读了《寓言故事》。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掩耳盗铃》这则寓言,这则寓言讲的是一个人掩住了自己的耳朵,伸手去偷人家铃铛的故事。我觉得这个人是愚笨的,把自己耳朵掩住了,自己听不见,但是别人是能听得见,他这种做法其实是自欺欺人的行为。
我之前也做过这种事情。刚学习钢琴课的时候,一开始兴趣很高,后来爱贪玩了。上课的时候心不在焉的听着。下课回家去练习,开始一小节几小节的练着,后面开始玩小动作了,坐不住了,一会上个厕所,一会喝点水,还有时呆坐那一动不动。时间一长,就造成了做事情拖拖拉拉。妈妈叮嘱就当耳旁风,当作没有听见。
读了这则寓言,我才明白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是不对,欺骗了别人只是一时,长此以往就会坑害自己。
说起读书,似乎没什么好说的,似乎也有千言万语诉说不尽。
我至今觉得遗憾的是我并没有从小就培养起读书的兴趣,回想起来,初中以前也就看了两本课外书吧,一本是《安徒生童话》,一本是关于象棋的书籍。前者看的时候年龄已经稍大了,仍被其中的情节所吸引,看完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于是相见恨晚是我每看完一本书之后的最大感触,从高中开始,我便爱上了读书,你可以理解为这是对繁琐高压的高中生活的一种逃避,我更倾向于理解是这是对自己空虚的内壳的一种迟到的补给。
那会看书我是既挑剔又不挑剔的,挑剔在于我只看所谓正统意义上的书,比如《史记》、《三国演义》、《红楼梦》、《金瓶梅》等等,不挑剔又表现在凡是被普遍认为是好的书,我都看。
现在回想起来,那种对读书的渴求,真是青春时期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我的记忆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年度倾情巨献的《黑天鹅紫水晶》。
这本书大致讲了约翰·维廉斯遇到了现已绝种的袋狼,原本却想给在捕食黑天鹅的袋狼拍照,但却一不小心救了黑天鹅紫水晶,黑天鹅紫水晶因为丈夫被袋狼吃了,所以将约翰·维廉斯视为她的“丈夫”。
这其中包含了一卷尘封已久的羊皮日记;一场人与天鹅的恩怨故事;一段代代相传的血海深仇;一份生死相依的珍贵感情。黑天鹅紫水晶可称得上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母亲,好像只有人类社会的妈妈才可以享用的称谓,可是,黑天鹅紫水晶她,就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为了她的孩子,为了那几只半成鹅,她牺牲了自己。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用黑天鹅来血祭三百多年前的先祖?为什么要杀死这些鲜活的生命?血腥的屠杀,已经持续了三百多年。那些美丽的黑精灵,那些可爱的黑精灵,竟成了愚昧的殉葬品。
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人类欺凌动物、残杀动物、奴役动物的历史应该永远画上句号了。
我是一个不爱读书的孩子,学习成绩一般。我的母亲是一名教师,她非常焦虑,每天都在想如何让我成为一个书虫。
今天是星期天,我没有学习,这让我妈妈很生气。她把《实用文摘》都整整齐齐地放在书桌上,找了个凳子,让我坐下来看《靠墙思考》这篇作文。我妈规定每天早上必须“对着墙”20分钟。你脑子里想什么都可以,就是不准离开凳子。
迫于母亲的“威胁”,我只好乖乖地“面壁”。听着窗外朋友们的笑声,心里感觉像小猫在挠。但我是“弱势群体”!我别无选择,只能闭着眼睛抗议。
十分钟过去了,我妈对我的禁令还是没有解除。闭眼好没意思。我不得不仔细看看《实用文摘》。以上文章吸引了我。在我知道之前,我喜欢阅读。
书也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读过《德国家庭小工厂》后,我知道了德国人的动手能力很强,而且每家每户都有地下室呢!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我”参观了卡尔先生的小工厂,他说把这个小工厂建在地下室的原因是,这样可以避免产生噪音,就算有噪音也影响不到其他人,而且,地下室可以节省居住空间。我也看了他放工具的地方,简直让我目瞪口呆,那是因为那些工具就有尽有,排放得井然有序,而且,地下室大部分的事都是他干的,只有设计和盖房子的事是请人帮忙的,他还修理过家中的东西,比如:汽车、机动游艇之类的。
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自己动手的重要性,也让我充分理解了中国的一句名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句话告诉我们,自己动手可以获得丰富的物资和粮食。我还明白了德国人居然有许许多多震惊世界的发明和发展的原因,看来我对德国人的理解实在是太少了。
每个周末,每个节日,每个假期,我都会与好朋友相邀,当许多志同道合的人邂逅于同一个地方——书店。每次来到书店,都有一种特别的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情感,再加上那书墨的香,比走进大自然更清新,比来到海边更清爽,比感受山风更清凉……书香似花香,是百花齐放的香,千种,万种;如草香,是坚强不阿的香,千缕,万缕;是树香,是顶天立地的香,千感,万感……我爱书香的感觉。
书乐,情
书带来的也是无穷的乐趣。我们几个书友常常聚在一起,讨论自己从书看到的奇闻异事趣事,还有感人的事,不但打发走了无聊的时间,而且带来的是乐趣和上课掌握不到的知识,开阔了视野。书乐像蛋糕,甜甜的,令人回味;如可乐,刺激的,喷涌而出;似咖啡,浓浓的,香味四溢……我爱书乐的情感。
书情,恋
书香的感加上书乐的情等于我对书的感情——恋。书怀抱着我,我依靠着书,天天的形影不离,日日的相依为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情感与日俱增。书情如山水画,山清水秀,吸引着人;似水墨画,牵动着人;像油画,色彩斑斓,勾引着人……我爱书情的恋思。
每当我走进图书馆,看到一群群人坐在地上看书,我总会想起林,一个躲在角落里看书的孩子,也是偷书的作者。
原文里的偷笔记比文中丰富多了,故事也精彩多了。这些精彩的内容不断吸引我的注意力,让我如痴如醉。
在原文的偷笔记里,作者“偷”过几次,她有不同的感受。作者觉得有点幸运,因为自己喜欢的书没有被别人买过;因为书店里所有的顾客都在看着她,觉得很尴尬;我觉得特别不愿意被我所看到的和书中的情况所吸引,因为我很高兴她在书店外安全地下雨;因为没有看到此刻没读过的书,觉得凄凉无神;因为那个耳朵里插着铅笔的助理很兴奋,很感激她没有把想看的书卖掉,一直放在那里,直到她来。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很多不同的道理,其中我学到了书籍作为“珍宝”是多么珍贵。
所以要多读“宝贝”,多读“宝贝”。我也学会了我们应该有一份爱,用这份爱去帮助像林这样的孩子。
我看的是一本书名为《笑猫日记》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保姆狗照顾一只叫帅仔的小狗时产生了许多感情。可是后来,帅仔越长越漂亮,有许许多多的人都很喜欢他。渐渐地,保姆狗的主人也喜欢帅仔了。把对保姆狗的爱全部转移在帅仔身上了。保姆狗失宠了。于是,它一直想把帅仔除掉。但是,他最后却把自己给弄死了。
我通过看这本书,懂得了一个道理:如果你很善良,那你就会很幸福、快乐。如果你有一颗非常强烈的嫉妒心,那你就会丧失理智的。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要是我是保姆狗的话,我一定不会嫉妒帅仔的。
所以,如果你想幸福的话,那你就不能嫉妒别人哟,还要善良噢。
大作家高尔基以前说过这样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他其实说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人类要努力地攀登,攀登书籍的阶梯。而书籍做成的阶梯上方,是一座金碧辉煌的知识宫殿,所以,我们必须要努力地去攀登,去汲取。
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人们常把小学、中学、大学阶段的学习形容为在“书山“上攀登,在“学海“中遨游。所以,我们就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我。
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总是太过于被动地去读书,往往是体会不到读书的乐趣的。捧一纸书香,打开一点温存的光,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文字随着时光的舞步从你眼前滑过……这时,你就会感觉到,读书是一件多么让人快乐的事情!读书是一种情绪,那一抹书香带来的舒坦是最好的心理试剂。去读书吧,你必须会有更多的发现。
多读书,还应读好书。读书要应有个选取性,对书本中的知识也要有选取的采纳,就是所谓取其精华。
我喜欢读书。
我读过很多书。上天下地入海,你能想到门类的我都读过:文学的、数学的、英语的、历史的、音乐的、体育的、美术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心理的……就连菜谱和杂志我也看。所有看过的书加起来有几百本了,其中几乎四分之一是数学的,还有不少故事书。
我看学校图书角看书也有一段“历史”。从二年级下学期开始,我看了《细米》《根鸟》《草房子》《三角地》《甜橙树》《山羊不吃天堂草》和《福尔摩斯探案集》(三、四本),还有五本忘了名字的书,加起来足足有十三本书了。一下课我就借来看,有时还会不小心带回教室或是家里去看(看了,我是送回原处的)。每次扫完地我还会看上至少半小时。
家里的书也很多。尽管我每天都看,但我还是没看完。家里的那些杂志之类的书,我都看了好几遍。妈妈偶尔也会从图书馆借来几本给我看。
我愿在书的海洋里徜徉!
书,是良师,更是益友。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以来最深、最明了的体会。
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的道理人所共知,再加上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会经常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人人都想读书,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至理名言,可是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人只体会到读书的无比之苦,我却更多地感悟到读书的无限之乐。
我不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也不是把读书单纯的当成一种无所事事时候的消遣,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之先贤、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生化的过程。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快乐王子》的童话故事书,令我受益匪浅。
这个童话故事主要写的是有一个王子,名叫快乐王子。他死后,被人建成雕塑立在城市的中心。他身上缀满了纯金箔片,他的眼睛是两粒闪亮的蓝宝石,还有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他手捏着的剑柄上闪闪发光。可为了帮助穷苦的百姓,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也因破烂不堪而被拆除。在市民们将小王子的雕像放进火里融化时,小王子的心怎么也融不掉,人们便把小王子的心和那隻死了的小燕子都扔进了垃圾箱。小王子和小燕子的行为感动了上帝。最终,他们在天堂快乐地生活着。
虽然快乐王子的外表是一座雕像,心也是用铅造的,但他内心深处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可是现在的人,不愿意去帮助别人。就像我,连水笔都不肯借给别人。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心裡暗暗下决心,要像快乐王子一样乐于助人。
我喜欢小燕子帮助快乐王子完成他的愿望的那种乐于助人的精神,更喜欢快乐王子牺牲自己换取别人快乐的精神。这些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句话也印证在了我的读书历程中。
第一次令我记忆犹新的阅读是我4岁时母亲送我的童话书,虽然文中有许多字我不认识,但是,书中彩色图画让我迷上了所谓只有“图”的书。
六岁时,父亲为我买了一本连环画——西游记,虽然字会读了,但很多问题依然困扰着我,而我一步步摸索,由“南部嵊州”是什么到孙悟空是什么样的人,可以说,读完这一本书我就基本学会了如何吃透一本书。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对“看什么书”来了兴趣,几乎每一个月来书城时,我都要花上一个下午来选书——首先初选,这个时候这一些书都是根据我个人的爱好来选,复选之后,留下的十几本书都己“接触及格线”,看完简介,“决赛”结束,这时候的书一定是精华,是值得看的书。
书,丰富了我的生活,当然,我对书绝对不会是一时热,看书这个好习惯我一定会坚持!
每一个阅读的心,背后都隐藏着一个希望被人阅读的梦,凡尘孤寂,双脚伴我行走世间,我选择听一宿梵唱,吻尽书香。
打开泛黄的书页,寻找心灵的老友,有女神行走人间路,弱水三千取一瓢的张爱玲,有踏碎凌霄,放肆桀骜的孙悟空,有山水行程,榆关畔行的纳兰性德。
阅读是学习,阅读是充实,阅读是体味文化,阅读是回顾历史,阅读是精神的旅行,阅读是思想的驰骋,阅读是与前人会心的交流,阅读是自我灵魂的感悟。
阅读就是如此美好,它不会因为你的身份高低贵贱,而对你卑鄙或嫌弃。阅读总能让你敞开心扉,叩问灵魂!
从前的日子里,心灵每天都在流浪。而今,自己早已不再猜想,关于自己是快乐还是忧伤!把故事变成自己,把自己变成下一个阅读的故事,把自己写成书,放在书架上,任他人来人往…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生活就是要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记好书,这样才能一步一步的走向最高峰。
书,很多人不爱读书;书,很多人觉得无趣。那是因为他们没有读出滋味来,书是要慢慢地看;书是要细心地读;书是要津津有味的读出品位来。其实看书也有好处:能让作文有提高,还能从中运用到一些好词好句呢!
现在我给大家推荐一些书:《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夏洛的网》、《柳林风声》、《绿山墙的.安妮》。
我想,读书是很重要的,有一本好书就等于有一个好朋友,有一本好书就能受益一生。但是,读书千万别看什么漫画书,因为迷上漫画书可不好,看久了会学坏,慢慢的,会变成坏学生。
看书能使你写好作文,增长更多的见识,所以我们一定要看更多的好书!
这个寒假,我读了《柳林风声》这本书。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许多动物朋友:敦厚老实、爱与朋友分享的河鼠;调皮机灵、爱动脑筋、但又经不起诱惑的鼹鼠;爱闯祸、又极度挥霍浪费结果把自己弄进监狱还差点丢掉家园的蟾蜍;宽厚老实、不苟言笑、但外冷内热,率领大家帮助蟾蜍夺回家园的老獾先生……
文章通过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故事,揭示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使我们明白了伟大的友情和家的含义。
这本书有趣温馨,像一缕温暖的阳光,像一滴滴晶莹的露水,充满了诗情和画意,滋润了我们的心灵,使我明白了知错就改等道理,也使我感受到了友情的珍贵,体会到了家的美好与温馨。
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书上好比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句话让我受益匪浅。我因为读书还有两三个小故事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有一次星期天,妈妈去外婆家了让我一个人在家看会书,我去厨房烧了点水,过了一会水开了,我急忙去端水不小心被把手烫了一下,我突然想起以前看书时里边教的一个小妙招,手摸耳朵可以降温。
我赶紧两手摸着耳垂,不一会灼热感消退了不少,我又照着书中所说烫着的地方抹一点牙膏,清凉又止痛。还有一次我在院子里玩被蜜蜂给蛰了,
我想起书中的小妙招用盐和肥皂水洗被蛰到的地方能够杀菌消炎,我照着书中所教把蛰到地方泡了一会,果然没那么疼了,看来平时多读书、多看书真是益处多多啊。
我还喜欢看名著,尤其是《水浒传》。
哇塞!大刀关胜一人大战十五辆战车、林冲和秦明才能勉强和他打平手、梁山好汉英勇善战、气度不凡
我就是这样一个爱好读书的人,在书中我仿佛进入了他们的故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