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岗位职责(最新2篇)》由精心整编,希望在【选调生个人爱好及特长】的写作上带给您相应的帮助与启发。
考试的科目基本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相同。
《综合知识》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
哲学部分主要考察的知识点有:哲学的基本问题、世界物质统一性问题、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实践论、认识论、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等内容。
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主要考察的知识点有:市场经济的基本常识(市场的基本功能、市场经济结构、市场规则、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宏观调空(混合经济)、供给与需求平衡、可持续发展战略等。
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主要考察的知识点有: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党的基本路线、经济建设的发展战略、三个代表及其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
四、法律常识
主要包括:《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
五、行政管理
主要考察的知识点有:行政管理体制与改革、政府机构与改革、《公务员法》、行政监督等。
六、公文写作与处理
一般包括:决定、指示、通报、通告、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简报等。
七、本地地情及对策
要求考生根据本地情况结合自身所学知识来给予判断和解答。
《综合知识》的考试题型一般包括以下六种:
一、填空题
二、选择题(包括单选和多选)
三、判断题(是非题)
四、简答题
五、论述题
六、案列分析题
其中,填空题基本是取消了。论述题和案列分析题纳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考试内容。选调生的考试题型以选择题(单选和多选)、判断(是非)题、简答题为主。从分值上看,单选一般占65-75分(总分100)、多选题:15-20分(总分100)、判断(是非)题:10分(总分100)、简答题:10分(总分100)。
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0年新增选聘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9日
闽委组通〔2011〕93号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工委,政府公务员局(人事局)、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
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深化选调品学兼优的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称选调生),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和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2010年新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称新增选聘生)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0年新增选聘生选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2012年计划选调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400名,其中:2012年应届优秀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350名,分别为党政类160名(含硕士研究生48名),法院、检察院类190名(含硕士研究生60 名);2010年新增选聘生50名,分别为党政类40名(含硕士研究生2名),法院、检察院类10名。对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的选调,根据省直机关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实际需求和编制使用情况确定。接收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省里下达的本级行政编制中解决。
二、选调范围
省外列入“211工程”的重点大学,以及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3所法律专业院校(仅限报考法、检类选调生)的福建生源全日制2012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内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莆田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武夷学院全日制2012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2012届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聘用期间表现优秀,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2010年新增选聘生。
以上所有的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本科生必须在2012年8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12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12年9月1日前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新增选聘生必须在聘用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三、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学业成绩优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长观、就业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对选调工作认识正确,志愿到基层、到艰苦地方锻炼成长。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合格条件。
5、本科生应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或院校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会副部长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2年(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的,担任1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应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新增选聘生必须在聘 用期间表现优秀,有较强的基层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6、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新增选聘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
7、报考法院、检察院类的,仅限于法律专业。
8、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中成绩合格。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统一笔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法择优录用。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在聘用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突出工作业绩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新增选聘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四、选调程序
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一定程序进行选拔录取。
1、确定划分名额。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研究确定各地2012年选调生的接收名额(见附件1),并下达省内各高等院校和省外重点大学的选调名额(见附件2)。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单位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
(3)同时报送推荐人选个人材料,包括:《徐州师范大学2012年选调生推荐表》(附件2)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A4纸复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个人大学期间院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按时间顺序排列)、其他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经过学院党组织审核,加盖党组织公章、审核人签字)。
4.学校复审。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5.校内公示。对确定的学校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全面征求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名单上报江苏省委组织部。
6.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2年2月4日至10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自主选择(职位简表详见附件3)。
7.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如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则从服从志愿考生中调剂。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8.资格复审。面试前,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9.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10.人选公示。学校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11.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13.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
14.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5.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6.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
17.依法登记。选调生录用后进行集中培训,并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四、我校选调工作时间安排
1.1月4日—1月9日,宣传发动、公开报名(各学院组织)。
2.1月10日17:30前,各学院党委上报推荐人选到校就业指导中心。
3.1月11日—1月12日,学校组织初审,确定推荐人选。
4.1月13日—1月14日学校确定选调生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5.推荐人选于2012年2月4日至10日自行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五、有关要求
选调生岗位职责(最新2篇)
2.各学院要学好文件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全面的把有关精神传达到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生中,妥善安排报名工作。本通知可通过学生处网站(http://xsc.、就业信息网(http://job.查询。
3.严格把好推荐关。根据省委组织的要求,学校推荐为必须环节。毕业生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笔试后,省委组织部将对照高校上报的《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将进行资格复审,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