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岗位职责(精选8篇)
职责描述:
1、负责律所债权事业部工作;
2、负责公司在当地业务的法务工作;
3、全职,协助业务部门开展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任职要求:
1、有债权律师从业经验;
2、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3、熟悉当地司法人脉;
4、人品端正,诚信,重承诺,能成单工作压力;
岗位描述:
1、 负责律所发展规划的实施;
2、 负责律所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3、 负责律所的业务拓展和项目实施;
4、 负责律所与伙伴单位的协同与合作,并协调其他合伙人共同推动律所发展;
5、 主导律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岗位职责要求:
1、 尊重律所规章制度,认同敢为人先、拼搏创新的发展理念;
2、 30-45周岁,具有5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其中至少3年以上独立带团队经验;
3、 具有优秀的`专业教育背景和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具有司法系统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学历者优先;
4、 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及创新意识,拥有一定的项目资源/案源或具备相应的项目资源/案源开发能力;
5、 熟悉并擅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的诉讼或非诉业务,能够领导团队运作和实施项目;
6、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7、 工作作风严谨,品行端正、笃信务实,具有良好的律师执业操守,无不良执业记录。
岗位优势:
1、 拥有行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 具有相对稳定的项目资源/案源;
3、 提供5a写字楼办公室,位于徐家汇商圈,交通便利,毗邻沪闵高架/内环通达上海各地区。
1.代理客户各类争议解决案件,为国际及国内的客户在民商事领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2.参与重大的诉讼和仲裁案件,独立处理较复杂诉讼业务;
3.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4.对律所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方面的培训及指导;
5.完成管理合伙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持有律师执业证;
2. 3-5年以上争议解决业务或知识产权业务律师执业经验,具备独立出庭经验和能力;
3.在行业内拥有良好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处罚;
4.思维活跃,思路清晰,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观念,积极性、主动性强,吃苦耐劳,能够承担较强的工作压力。
1.积极、主动地完成办公室主任及律师交办的各项事务,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人。
2.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打字技能和口头表达能力,提高日常接待工作水平。
3.管理并使用文字处理机及其辅助设备,及时打印,认真校对,妥善保存律师交给的全部业务资料。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文字处理机、复印机、电传机、传真机和打字机等办公室设备,保持其清洁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热情、主动、礼貌地接待来访客人,及时提供茶水。
6.接听电话,填写电话记录及时向有关律师报告,接、打电话时应热情、礼貌、高雅。
7.每日收、发来往函电,报纸和其他邮件,并根据规定进行登记。
8.负责办公室卫生,始终保持桌面、地面、窗台、玻璃、沙发座套和烟、茶具的整齐和清洁,定时清除垃圾。
9.办理办公室主任和律师临时交办的事宜。
1.在本所主任的领导下,履行律师职责,依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利益,全面开展律师业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2.严格遵守《律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制定的有关规定,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办案程序。
3.坚持收结案登记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原则,保证办案质量。
4.积极开拓律师新业务、新项目,探索提供法律服务的新途径,做好诉讼、仲裁、非诉讼代理、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代书等律师业务。
5.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本所的工作监督及行为规范检查。
6.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培养高尚情操,提供高素质的法律服务。
7.不得私自向当事人支取任何费用,不得非法代有关机关或人员向当事人支取费用。
8.努力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9.协助本所主任总结律师工作经验。
10.完成本所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承办同级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为公职律师提供出庭或从事其他法律事务时所需的律师函、介绍信等有关文书,并做好有关收结案登记、业务归档、统计、印章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2.指导、协调各政府部门公职律师的'法律业务,特别是为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法律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组织专家论证。
3.协助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承担部分法律援助案件。
4.组织公职律师进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执业素质。
5.负责公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査和监督。
6.开展各部门公职律师的合作与交流,维护其合法权益等。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负责全县土地的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的评估确定工作。
3.负责日常地价管理,建立土地资产台账、档案。
4.负责承办全县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资产评估工作。
5.负责承办全县改组、改制、合作、合资企业的土地资产评估工作。
6.负责进行地产市场的`调查、预测、收集、整理,编印公布有关地产信息,提供地产咨询服务工作。
7.负责进行地产评估人员的培训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一、主任岗位职责:
负责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
二、专职律师岗位职责:
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1 、担任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
2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经济项目的谈判;
3 、担任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法律顾问;
4、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指导律师助理的业务工作。
三、律师助理岗位职责:
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协助执业律师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一)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二)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协助律师整理、起草相关文书材料;
(三)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等;
(四)在得到律师所指派和当事人授权情况下,可以协助律师接
收、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五)办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法律事务。
四、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日常行政事务:
(一)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人事进行管理;
(二)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收接案登记、印章使用、案件归
档、投诉处理等业务问题进行管理;
(三)负责办理事务所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事务;
(四)负责办理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本所财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认真编制财务报表;
(二)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