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作职责(通用33篇)

乡镇工作职责(通用33篇)

乡镇工作职责 篇1

1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执行上级党委 、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代表大会决定 、决议,并报告政府工作,乡镇长工作职责。

2 、制定镇政府各项工作计划,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3 、主持召开镇政府办公会议和本级各类经济工作会议。

4 、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全镇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保持政府机关廉洁高效,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5 、积极探索镇经济建设新路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种机制,使全镇经济建设得到稳步发展,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经济目标得到实现,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6、深入调查研究,每年用二分之一时间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7 、与党委、人大密切配合,在镇党委的领导、人大和纪检委的监督下,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8 、关心干部 、职工生活和群众的疾苦,为他们排优解难。

9 、负责组织安排和实施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和镇政府各项中心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篇2

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向下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4、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

5、指导、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6、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信息。

7、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

8、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工作职责 篇3

一、乡村兽医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畜牧业发展服务的宗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搞好畜禽防疫接种,不断提高牧医技术水平,为我区畜牧业发展做贡献。

二、凡能接种的畜禽,必须全面实施免疫接种,并认真填写防疫注射卡片,打记耳标,填写各种生产统计表和疫苗接种表。

三、各种预防接种疫苗必须在有效期内接种,各类动物防疫密度要求达到90%以上。

四、积极协助动物防检部门搞好动物及其动物产品、产地的检疫,严防动物传染病暴发流行。

五、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群众开展《动物防疫法》和畜禽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力争宣传普及率达80%以上,不断提高防范意识,保护畜牧禽健康生长。

乡镇工作职责 篇4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勾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条件,扶持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6、承担镇残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8、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9、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0、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1、承担县政府和州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篇5

一、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预防措施,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畜禽健康。

二、做好疫情报告和传染病登记工作,如发生了一、二、三类传染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做好疫源处理,防止疫情扩散,对重点控制传染病要有调查、有记录、有结果;对暴发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上级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措施、有总结,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做好疫源地消毒工作,对疫点畜群的圈舍、用具、排泄物和污染物要及时严格消毒,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

五、隔离有病畜禽,对同圈舍其它畜禽要进行疫情观察,并采取应急接种和其它有效预防措施,以减少发病,降低发病率。

六、开展疫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控制疫源,积极消除隐患,堵绝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确保畜禽的健康发展。

乡镇工作职责 篇6

一、认真执行和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

三、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投拆及纠纷;

四、监督检查辖区内环保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五、及时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情况报告

六、定期对辖区内污染源实施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七、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和管控,严格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认真按时完成区环保局布置的.其它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篇7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企业方面的法律、法规;

2.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镇企业的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

3.指导和帮助辖区的企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4.指导帮助本辖区内企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做到分配合理;

5.指导和帮助辖区内各类企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6.负责收录各种经济信息,并进行筛选、传递、反馈、储存。

7.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各种统计报表,按期统计、审核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8.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保证安全生产;

9.负责辖区内企业各方面的协调关系;

10.经常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经济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1.认真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篇8

1、负责全镇共青团工作,对全镇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负责全镇团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组织开展“双推”工作。

3、负责全镇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文化活动规划,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选树、表彰各条战线优秀青少年典型,管理制度《乡镇团委工作职责》。

4、教育引导全镇团员青年树立正确择业观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组织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提高青年职工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创效作贡献。

5、指导全镇农村团组织开展基层团建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农村青年科学文化素质。

6、研究、指导全镇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作用;精心实施爱心助学希望工程和爱心圆梦大学助学活动。

乡镇工作职责 篇9

1)主管镇村各企业,协助分管领导制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年度工作目标方案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各项政策和法规。

(3)负责乡镇企业的生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并指导、监督个体私营经济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因地制宜地制定新产品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

(4)负责镇属各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合理使用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培训企业生产骨干,

(5)抓好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严格把好企业财务管理关,各企业财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开支合理。

(7)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乡镇企业的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

三、负责对乡级企业的立项,拟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和组织论证,督促企业生产建设的实施,拟定承包方案,实施行政管理。

四、指导和帮助辖区内企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帮助本辖区内乡镇企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做到分配合理。

五、负责收录各种经济信息,并进行筛癣传递、反愧储存。负责本辖区内乡镇企业各种统计报表,按期统计、审核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六、指导和帮助辖区内各类乡镇企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乡镇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保证安全生产。

七、负责辖区内乡镇企业各方面的协调关系。经常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经济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八、认真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篇10

1、全面负责镇政府的工作,带头学习,宣传并坚决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根据县政府下达的任务和镇党委的统一安排,按照镇人代会提出的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思路、措施,实施重大经济项目。

2、负责提出镇行政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统筹安排,认真及时地指导工作,定期召开镇长办公会,协调关系,检查督促,使政府日常工作规范有序。

3、主持讨论确定镇年度财政预决算计划,收好、管好、用好各种税、金、费,严格财经纪律,确保收支平衡。

4、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帮助村委会和企业解决难题,处理重要的来信来访,对关系到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发扬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的作风,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5、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全力以赴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妥善地处理,并立即报告镇党委和上级政府。

6、负责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政府报告工作,听取并组织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组织办理人代会通过的各种决议和议案,负责向镇党委请示工作,向政府成员通报工作。

7、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镇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保持政府机关廉洁高效,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同时与党委、人大密切配合,在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8、积极探索全镇经济建设新路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种机制,使全镇经济建设得到稳步发展,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经济目标得到实现,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9、对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和本级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和实施。

乡镇工作职责 篇11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部署,制订综治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

二、制定并完善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三、加强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各种相关组织建设,健全并完善各项工作的网络队伍。

四、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突出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协调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五、定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村委会、社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检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各种工作合帐,切实做好软件资料规范整理存档工作,为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提出建议。

七、做好综治工作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协调、组织总结推广综治工作经验。

八、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综治工作新方法,当好镇综治委领导的参谍助手。

九、承办见义勇为人员的核实、推荐、报送表彰、保护等工作。

十、完成县综治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镇工作职责 篇12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抓好团委班子建设,指导协调基层团支部工作。

2、提出团委工作的`指导思想,负责制定团委的工作计划并促基层团组织贯彻执行。

3、抓好团干部和团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团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和党的助手作用。

4、负责指导基层团组织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共青团工作的发展;负责组织团员为社会和孤寡老人做好事,办实事,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双拥工作。

5、负责培养、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做好团委工作情况的收集和统计工作。

6、根据实际需要,组织青年突击完成有关任务,为镇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经常组织文体活动,丰富青年的文化生活;依据有关规定召开团委工作会议。

乡镇工作职责 篇13

一、认真执行《统计》及其实施细则和地方统计法规,依法行使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的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

三、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数据。

四、搜集、整理、提供本镇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历史和现实统计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定期公布本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五、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制订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镇、村、企业及社区统计台帐,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七、完成本镇领导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参谋作用。

乡镇工作职责 篇14

一、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相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法律和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

三、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等,努力行驶好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

四、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评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

五、保持与选民的密切联系,积极参加全区人大代表的“统一日”活动,通过走访、座谈、接待选民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代表作用,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篇15

站长职责:

1、负责林业站的全面工作,保证全站工作的正常开展,乡镇林业站长工作职责。

2、宣传贯彻执行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

3、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指导全镇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依法保护与管理森林资源,协助上级林业部门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5、管理与搞好植树造林、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退耕还林、林权制度改革存档等各项林业工作。

6、履行本级职能,依法审核有关林木采伐、抚育手续。

7、负责林业站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8、承担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并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工作总结《乡镇林业站长工作职责》。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尝个体林常

九、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后、产中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

乡镇工作职责 篇16

1、乡镇统计工作业务上受县统计局领导,负责组织领导、协调乡镇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对各项统计工作任务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带领全体统计人员尽职尽责,做好统计工作。

2、巩固和加强农村统计网络建设。认真选配统计人员,做到力量和任务的统一。切实保障统计经费和办公条件的落实,为统计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保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如统计人员确需调整,需征求县统计局的意见。

3、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坚持实事求是,排除一切干扰,保证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4、依法统计,认真做好乡镇内各站、所和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强对统计数字的审核、评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5、建立健全本乡镇农村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制度,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全体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乡级统计员、调查员职责

1、坚持依法统计,恪守职业道德,敬业敬岗。

2、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严格按照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加强对统计数字的设和、评估,严把数据质量关。

3、精通农村统计业务。熟练掌握农村统计的调查、整理、审核、汇总、分析等基础知识,熟悉相关统计制度。

4、严格按照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健全农村统计台帐,搞好统计资料档案管理,严格执行资料保管制度。

5、完善乡镇内各项报表报送制度。深入村、户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加强统计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6、积极开发统计调查信息,及时撰写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统计信息和分析,完成县局年度目标和考评任务。

7、完成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村统计员、辅调员职责

1、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报表任务。

2、要依法统计,精通统计业务,严格按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认真填写每张报表,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坚决杜绝编造和随意填报数据的情况。

3、负责对村内各种统计报表和数据的手机、整理。建立统计台帐和统计档案,保证统计资料的完整。

4、定期走访被调查户,加强业务上的检查、指导。

5、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篇17

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积极开展本乡镇的动物检疫工作。

二、负责做好本乡镇辖区内动物检疫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动物检疫法规,做好动物疫病的监测、扑灭、上报及防治工作,办理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入境手续。

三、严格实施动物产品检疫,并出据检疫证明,并对检疫结果出具的证明负责。

四、在规定的范围权限内开展动物检疫工作。

五、在检疫中发现患病动物或者染病的'动物产品,有权制止其上市、运输、出售、责令并监督当事人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六、依法查处违反动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

乡镇工作职责 篇18

一、行政岗位职责

1、党委秘书岗:

(1)协助主管领导办理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

(2)负责党各类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归档、上报等工作;

(3)承办乡党委及上级各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宣传干事岗:

(1)负责全乡各行各业、各系统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要求每月在县级以上媒体报道2条以上新闻稿件或图片;

(2)负责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3)承办乡党委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人大干事岗:

(1)办理人大工作有关的日常事务;

(2)负责人大工作各类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上报及召开人代会有关材料;

(3)承办乡人大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妇女干事岗:

(1)负责全乡妇女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搞好全乡妇女各类技术培训,使每个青壮年妇女熟练掌握1-2门实用技术,向外输送技术性合格人才;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共青团书记岗:

(1)负责全乡团员及青少年工作;

(2)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纪检检察(信访)干事岗:

(1)办理纪检、检察、信访工作有关事项;

(2)负责纪检、检察、信访各类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归档、上报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武装干事岗:

(1)办理民兵训练、防灾抢险、兵役登记等有关事项;

(2)负责武装工作各类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归档、上报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岗:

(1)有较强地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负责全乡辖区内治安、民调、重点人口管理、禁毒等工作,拟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类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归档、 上报等事项;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政府文书兼统计岗:

(1)协助主管领导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全乡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各类资料的收集、统计等工作;

(2)负责政府各类文件、资料的起草、审核、印发、归档上报和传送等工作;

(3)承办乡政府及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经工作。

10、劳务助理岗:

(1)办理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有关事项;

(2)负责劳务管理有关材料的起草、统计、印发、归档、上报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民政助理岗:

(1)办理社会救济、城镇低保、残疾人帮扶等有关日常事务;

(2)负责民政工作有关材料的起草、统计、归档、上报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农业助理岗:

(1)办理农业及农村工作相关事务;

(2)负责农业各类材料的起草、统计、审核、归档、上报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3、微机操作岗:

(1)执行国家和部门有关文秘工作的规定,

(2)按行文文规范及时准确打印各类文件、材料表册;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4、会计岗:

(1)贯彻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规定,保证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其它会计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负责财政预(决)算、预算收支各类报表,制订收支计划等工作;

(3)负责机关后勤和资产管理,健全各类管理制度;

(4)承办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5、司机岗:

(1)遵守交通法规、爱岗敬业

(2)积极参加交通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和学习;

(3)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检修养护,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16、厨师岗:

(1)保证早、中、晚三餐按时就餐;

(2)做到符合卫生标准,饭菜多样多。

二、事业单位岗位职责:

1、农业技术综合服务岗: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技术推广有关规定;

(2)独立指导完成各类示范点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农机管理岗: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农业机械推广有关规定;

(2)负责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及车辆的检审验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林业技术服务岗:

(1)贯彻执行国家及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负责退耕还林、植树种草的技术指导和封山禁牧的保护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水利水保技术指导岗:

(1)贯彻执行国家及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负责全乡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计生管理岗: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规定;

(2)负责全乡计生管理、环孕检和重点对象的月访视,做好表、册、卡、簿“四统一”,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计生统计岗: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规定;

(2)依照《统计法》准确上报人口与计划生育各类报表;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综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计生服务岗: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计生服务、婚育保健有关规定;

(2)负责全乡育妇保健、环孕检及重点对象的月访视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文体岗: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文体工作的有关规定;

(2)负责全乡文化体育工作,加强对各行各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广播电视岗: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广播电视宣传有关规定;

(2)负责全乡广播宣传及有线电视播转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村镇建设岗: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村镇建设有关规定;

(2)负责全乡小康示范村建设、村镇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篇19

一、负责收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完成本辖区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和整理工作。

二、负责对主要统计数据的审查和质量评估,负责对统计数据的提供、使用和公布。

三、对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撰写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四、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单位登记、年检及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的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

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六、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七、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国情国力调查、抽样调查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所有专业统计报表的整理、存档工作。

九、负责统计站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工作,加强统计人员的计算机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乡镇工作职责 篇20

1、要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水保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为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服务的方向,树立全面、优质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市水利部门共同搞好工作,以促进农村水利水保事业的发展;

2、在工程建设上,根据当地农业生产、乡镇企业、人民生活的需求,在市水利水保局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做好所辖区域内水利水保区划、规划、勘测设计、计划、工程建设、效益分析等工作;

3、在工程管理上,负责建立健全镇、村水利水保管理服务组织,落实好各项管理承包责任制,确保工程效益,搞好工农业供水,并按规定协助收缴水费;

4、学习和普及水利水保科学知识,推广节水、节能和水土保持先进经验及水利水保科技成果,开展技术革新,科学试验等工作、搞好水利水保业务指导和镇、村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5、为各级领导部门当好参谋,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和农村水利基本建设,乡镇水利站工作职责,工作总结《乡镇水利站工作职责》。帮助镇、村制定保护与使用农村水利水保设施的乡规民约,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保设施以及其他违反水利水保法规的案件,协调处理当地水事纠纷;

6、完成市水利水保局下达的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统计工作和其他任务。

乡镇工作职责 篇21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方法制度。

二、负责统计站全面工作,检查和督促各专业统计人员做好业务工作和各项统计调查工作,认真审核上报的各种报表和资料,确保上报的时间和质量。

三、加强对全镇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搞好与其他条线部门的协调关系,内部团结一致,通力协作,形成全方位工作的合力。

四、带领全站人员,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研究和探索统计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内在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写好统计调查文章,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五、按规定时间组织好站内人员的学习和基层统计人员的学习,组织召开好办公会议和基层统计人员会议,经常总结分析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采取措施克服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开创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主持统计站全面工作,负责各专业数据 综合资料汇编、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抽 负责工业、建筑业统计 负责服务业统计 样调查、劳动工资统计、负责农业、农产量统计、富民监测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

乡镇工作职责 篇22

1、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安监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安监站的工作。

2、组织全站人员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安监站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技术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本站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持召开站务会,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协助乡镇 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

4、每月向县安监局书面报告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遇有重大事故隐患或涉及重大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所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安监局。

5、组织制定全站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及时检查总结贯彻落实情况。

6、组织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指导、协调村级安全生产工作。

7、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报告和统计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完成乡镇政府领导和上级安监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篇23

1、宣传和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法规、方针和政策。

2、受上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委托,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划定、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

3、依据各极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和复垦开发;

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工作;

5、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实行以证管地;

6、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检查监督本区域内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7、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篇24

1、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按程序进行规划审查、共识、听证和报批,乡镇城建办工作职责。

2、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

3、负责乡镇、村庄规划区内农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程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范围内规划实施情况的日常巡查、批后管理和规划执法工作,可以采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措施。

5、负责协调相关局和乡镇各部门工作关系。

6、负责落实县规划局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负责乡总体规划,包括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8、负责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并监督村庄按照规划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建设。

9、负责完善乡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道路排水系统、环卫设施、绿化美化、路灯等设施建设等详细规划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乡的环境整治工作,包括乡主次街道和乡域主干公路治理。杜绝店外占道经营,物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禁止乱贴广告,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倒现象。

1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定并监督实施乡内的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和协调乡区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乡内环境监测工作,处理和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为投资引进工作进行环境保护咨询和服务。

乡镇工作职责 篇25

一、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会议日程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会议期间的各项职责。

三、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所在代表小组的安排,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学习、调查、视察、评议等各项活动。

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地为民代言、敢于为人民利益说真话,实事求是地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

五、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做好群众工作,协助本级政府和自己所在单位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推行工作。

六、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敢于与社会腐败现象、违法行为、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七、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向选民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选民监督。

八、积极完成乡镇人大主席团、所在代表小组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单位依法下达的各项任务,在生产、工作和各种社会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乡镇工作职责 篇26

(一)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听取和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四)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六)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开展活动。

(七)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八)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九)受理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履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在乡辞职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副乡长中决定代表人选。

(十)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一)根据本级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届和本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十二)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十三)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待的其它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篇27

(一)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帮助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四)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积极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篇28

一、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财产由乡镇畜牧兽医站统一管理,建立财产登记簿,各乡镇兽医站指定一名人员为国有资产专管员,具体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管理、使用报损工作。

二、固定资产要有计划添置,对专控资产,先申报审批后方可购买;对购置、拨付、捐赠资产要及时入帐。

三、对闲置资产处理,必须履行有关程序,如评估、审定等,处理资产所售资金要及时入帐专储,用于固定资产的

乡镇工作职责 篇29

一、监督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讨论决定本乡镇重大事项,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决定。

四、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五、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副乡(镇)长。

六、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

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八、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九、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乡镇工作职责 篇30

一、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法规和条例,承担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畜牧生产任务、科技项目、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使畜牧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搞好畜牧业生产调查、统计,制定和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方案。

三、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速畜禽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引进优质饲料和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推广、普及新兽药和牧医新技术。

四、发展壮大乡镇站的经济基础,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有利保障。

五、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积极开展畜牧科技示范和畜牧生产发展的指导工作。

六、负责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兽医诊所、兽药经营部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疫(菌)苗保管、免疫注射、检疫登记、疫情报告和种畜禽等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制度。

八、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本部门工作年初有计划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上报。

乡镇工作职责 篇31

1、协助本村两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村民和学校开展普法工作;

2、协助本村两委依法治理和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

3、协助本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登记建档工作;负责和协助对重大或突发性矛盾纠纷(信防人员)上报、汇报工作;负责组织村民小组调解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4、负责本村村矫正联系工作;负责落实村矫正对象近亲属监督人员;负责联系村矫正对象帮教志愿者;负责汇报本村矫正对象的活动及表现情况;

5、负责本村刑释人员回归后的谈话帮教工作;负责了解和掌握帮教安置对象中“三无”人员(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亲可投),并及时做好谈话和汇报工作,协助本村做好力所能及的.安置工作;负责掌握本村刑释解教回归人员基本情况,并及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

6、负责为本村村(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正确引导村(居)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特困村(居)民和残疾人联系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行政人员工作职责。

乡镇工作职责 篇32

1、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倡导“四自”精神。

2、心想、情系、利谋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3、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工作,承担本级残疾人工作的日常事务。

4、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文化教育等工作。

5、宣传残疾人事业,大力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

6、承担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主要工作,包括入户调研、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落实个性化方案。

7、帮助残疾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负责做好对残疾人扶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9、管理好残疾人工作档案。

10、指导本辖区内社区(村)残协开展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篇33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规划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规定,乡镇规划办工作职责。

2、负责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本地乡村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

3、负责办理镇内所有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并按规定收取村镇设施配套费有关费用,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

4、负责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及时处理违章建筑。

5、负责本辖区征地、划拨、转让、出让管理。

6、负责处理在建设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7、负责镇、区、村市容卫生的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8、协助房管部门对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

9、按照规定,组织房地产开发公司制订开发计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管理” 。

10、负责按照总体规划和镇府要求,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

11、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受理范围:

1、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

2、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市政、管线及其它工程设施等。

3、房屋宅基地纠纷。

4、建筑工地的劳资纠纷。

5、市政设施、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的投诉。

6、协助国土部门调处相关土地纠纷。

三、办事指南

1、提出申请

2、填写《建房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报建资料

3、受理

4、现场勘察

5、本办审核报建资料

6、镇府主管领导审批

7、交纳报建费

8、报送区规划局办理“两证一书”

9、通知建设单位(个人)领劝两证一书”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