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制度(一)
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是关系到我系教职工生命安全与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的重大举措。系各级领导必须将技术安全工作列入本职工作范围,实行岗位责任制。为确保我系教学、科研实验工作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系各级领导,必须把抓好技术安全工作放在与教学、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各实验室应设技术安全人员协助系领导做好本系的技术安全工作,并经常检查技术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2、系各级领导必须经常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新生入学后应及时进行教学实验、实习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觉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的习惯。
3、对从事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内容的实验室,应按国家、学院及我系有关规定,制定出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对从事上述实验内容的人员应在系组织下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4、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5、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6、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污染环境。
7、凡对外进行各种测量、测试并出具公证数据的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都要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定,进行计量认证。计量认证工作经我院主管部门组织对实验室验收合格后,由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
8、各实验室因工作需要改变电力设施者,必须按照我系制定的《实验室安全防火管理制度》执行。
9、对一切因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按情节分别追究实验室及系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技术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国际化工程技术服务总承包商建设步伐,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包括:管理机构和职责、工程设计管理、工程风险管理、施工方案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事故管理、技术文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钻修井板块和测录试板块工程技术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技术管理网络图见附录。
第五条工程技术部、测井处工程技术管理职责
(一)工程技术部负责钻井、井下作业、钻井液、固井、钻井工具、试油测试等相关技术管理,测井处负责测井、录井和随钻测量等相关技术管理;
(二)负责组织制修订工程技术标准、规范;
(三)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和现场技术支持方案的制修订;
(四)负责组织审定重大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方案;
(五)负责组织新进入国家、地区、油气田市场项目总体工程技术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六)负责组织重、特大井下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负责工程质量管理;
(八)负责组织重点项目技术支持;
(九)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推广;
(十)负责工程技术文档管理和集团公司相关工程月报、年报的编制和上报。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境外大区技术部门管理职责
(一)负责所辖区域工程技术管理;
(二)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工程技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审定重点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方案;
(四)负责重点工程、特殊工艺关键环节验收和作业许可;
(五)负责较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参与重、特大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负责指导井下复杂情况的处理;
(七)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
(八)负责工程质量管理;
(九)负责工程技术文档管理和上报。
第七条二级单位、境外综合项目部、项目部、测井作业区技术部门管理职责
(一)负责健全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
(二)负责完善技术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负责建立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四)负责井下事故和复杂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五)负责施工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
(六)负责工程设计的审核、风险评估和施工方案编制;
(七)负责关键环节的检查验收、作业许可;
(八)负责新工艺、新技术的现场应用;
(九)负责工程技术文档的管理和上报。
第三章工程设计管理
第八条工程设计定义
(一)甲方设计是指由甲方提供、交由乙方执行的工程设计;
(二)甲方委托设计是指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经甲方批准后交由乙方执行的工程设计;
(三)自主设计是指由公司内部设计、审核、批准和执行的工程设计。
第九条工程设计编制
(一)甲方委托设计和自主设计为综合技术服务的,由工程技术研究院牵头、相关专业公司协助完成;
(二)甲方委托设计和自主设计为单项技术服务的,由相关专业公司自主完成;
(三)工程设计应在满足甲方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进行编制。
(四)规模作业(10口井以上)的区块应编制区块总体施工方案设计。
第十条自主设计和甲方委托设计审批
(一)自主设计
1、公司重大项目工程设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讨论和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或授权审批;
2、区域重点项目工程设计和区块总体施工方案设计由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负责组织讨论和审核,工程技术部主任审批;
3、其他工程设计由设计单位自行审核、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主任审批。
(二)甲方委托设计
1、公司重大项目工程设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讨论,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或授权审核后交甲方审批;
2、区域重点项目工程设计由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负责组织讨论,工程技术部主任审核后交甲方审批;
3、其他工程设计由设计单位自行审核后交甲方审批。
第十一条甲方设计
(一)施工单位(二级单位)在接到甲方设计后,要经本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复审,并组织制定具体施工作业方案。
(二)复审发现的设计缺陷要及时反馈给甲方,并按照甲方书面指示执行。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
(一)当工程目的发生变化、工程现状与设计不符或作业出现特殊情况时,需要进行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必须按照原设计流程编制并履行审核、审批手续。
第四章工程风险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风险定义
工程风险是指可能发生的井喷、卡钻、工程报废等井下事故和井漏、井塌等井下复杂情况。
第十四条责任划分
工程技术部、测井处是公司工程风险的管理部门,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是属地工程风险的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是工程风险的责任部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工程风险的责任人。
第十五条风险评估标准
在满足甲方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井和井下作业井控管理规定、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属地井控实施细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六条评估内容
施工单位按照环境、地质、装备、工艺分类对可能导致井喷、卡钻、工程报废等井下事故和井漏、井塌等井下复杂情况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
(一)环境风险评估
1、作业场所与高压输电线、永久性固定设施的距离是否大于75米;作业场所与民宅的距离是否大于100米;作业场所与铁路、高速公路的距离是否大于200米;作业场所与学校、医院、油库、水源、人口密集区及高危场所的距离是否大于500米;
2、作业场所是否处于草原、林区、苇场和自然保护区内;
3、作业场所布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二)地质风险评估您
1、作业井筒是否存在浅气层、含硫化氢气层、异常高压或低压油气层、异常高压或低压地层;
2、作业井筒临近区域是否存在注气、注水、地下采掘等特殊地质情况;
3、作业井筒临近区域是否发生井喷、卡钻、环境污染、工程报废等事故和井塌、井漏等复杂情况。
(三)装备风险评估
1、钻机等作业设备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井控装置配套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施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规定。
(四)工艺风险评估
1、作业过程是否存在没有从事过的特殊工艺;
2、工程设计中是否存在的特殊工艺要求;
3、施工关键环节是否需要作业许可。
第十七条工程风险控制
(一)施工单位按照工程风险评估内容逐项进行分析,根据评估标准判定工程风险级别,制定风险削减措施。
(二)按照油气井不同风险级别履行审批程序。
第五章施工方案管理
第十八条施工方案是工程设计的细化,包括组织机构、责任人、运行计划和风险评估,对重点工序和关键工艺要制定出具体施工步骤、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对各类风险要制定削减措施和应急方案。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依据工程设计制定施工方案。
第二十条公司重大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部组织讨论,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或授权审批。
第二十一条境外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井的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部组织讨论和审批。
第二十二条国内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井的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组织讨论和审批。
第二十三条常规井的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讨论和审批。
第六章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工程质量包括井身质量、取芯质量、固井质量和测、录、试资料录取质量。
第二十五条工程质量标准执行集团公司相关标准和甲方设计要求。
第二十六条工程技术部和测井处分别负责制定业务范围内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每半年召开一次工程质量分析会议。
第二十七条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境外大区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所辖油区的工程质量监督与考核,组织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每季度召开一次工程质量分析会议。
第二十八条二级单位、境外综合项目部、项目部、作业区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所辖作业区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一)井身质量的责任主体是钻井公司和钻井队,技术服务公司承担所服务定向井、水平井井身质量控制责任。
(二)固井质量的责任主体是钻井公司和钻井队,固井公司固井施工质量责任。
(三)取芯质量的责任主体是取芯服务单位,钻井队承担取芯施工作业质量责任。
(四)测、录、试资料录取质量的责任主体是测录试公司。
第七章工程事故管理
第二十九条事故分类
工程事故主要包括井喷失控事故、卡钻事故、钻具事故、钻头事故、固井事故(卡套管、掉套管、固实心套管等)、测井事故及落物事故等。
第三十条事故分级
(一)特大工程事故
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或造成重大工程报废,或原定设计使用功能严重降低的工程事故。
(二)重大工程事故
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或造成工程停工5日及以上、返工工作量超过30%及以上的工程事故。
(三)较大工程事故
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造成工程停工3日及以上5日以下、返工工作量超过10%及以上小于30%的工程事故。
(四)一般工程事故
指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下,或造成工程停工3日以下、返工工作量10%以下、工期延误1%以下的工程事故
第三十一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特大工程事故在6小时之内逐级上报至公司主管领导;
(三)重大工程事故在12小时之内逐级上报至公司主管领导;
(四)较大工程事故在24小时之内逐级上报至工程技术部;
(五)一般事故在48小时之内逐级上报至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或境外大区技术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事故处理
(一)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重、特大工程事故调查和分析,组织制定处理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二)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境外大区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较大工程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三)施工单位负责较大以下工程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四)事故处理实施单位要按照事故等级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处理进展。
第三十三条责任追究
(一)工程技术部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开展重、特大工程事故的责任调查。
(二)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境外大区技术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较大工程事故的责任调查。
(三)二级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程事故的责任调查。
(四)有责事故要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拒绝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八章技术文档管理
第三十四条建立技术文档库,实行分级管理
(一)公司文档库
工程技术部、测井处负责公司专业技术文档库的建立、完善和维护,掌握公司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及完成情况,收集、整理、保存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二)地区文档库
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境外大区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所辖区域技术文档库的建立、完善和维护,掌握本地区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及完成情况,收集、整理、保存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三)施工单位文档库
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技术文档库的建立、完善和维护,掌握本单位生产技术指标及完成情况,收集、整理、保存各种施工作业记录。
第三十五条资料上报
(一)各级技术管理部门要逐级上报工程技术资料;
(二)上报资料报出的内容和时间,必须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三)上报资料在报出前必须经过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
第三十六条保密要求
按照公司保密要求对技术文档实行保密管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工程技术部、测井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技术活动,提升技术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技术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技术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技术管理的职责、流程和要求,为公司技术创新和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技术管理职责与分工
1. 公司设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发展规划、监督技术项目实施、管理技术成果等。
2. 技术管理部门应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技术活动与公司整体战略和业务需求相一致。
3. 各部门应明确技术管理的具体职责和人员分工,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技术规划与计划管理
1. 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技术发展规划,明确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
2. 根据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技术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进度和责任人。
3. 定期对技术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技术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技术研发与项目管理
1. 设立技术研发项目,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预算和进度等要求。
2.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包括项目立项、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和验收等。
3. 加强技术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确保技术成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五、技术成果管理与应用
1. 建立技术成果管理制度,对技术成果进行登记、归档和保密管理。
2. 定期对技术成果进行评估和鉴定,确定其市场价值和应用前景。
3. 加强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六、技术资源管理与培训
1. 建立技术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技术资料、设备、软件等的管理和维护。
2. 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3. 鼓励技术人员参与外部技术交流和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七、技术风险评估与应对
1. 建立技术风险评估机制,对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预测。
2. 针对不同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预案,确保技术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3. 加强对技术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防止风险扩大和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要求,规定了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的控制要求,规定了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印刷、复审及处理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技术标准体系
一定范围的技术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3、2技术标准体系表
技术标准体系内的标准按规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及文字说明。
3、3技术标准体系表明细目录
将现行技术标准按体系表确定的层次和门类划分而编制的目录。
3、4企业技术标准
由企业自行组织编写、审定,由企业自行批准发布的适用于本公司业务范围的技术标准。
4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
4、1技术中心应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建立并及时维护技术标准体系,主要通过组织编制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来实现技术标准体系的动态管理。
4、2技术中心应对公司收集到的有关信息确定其有效性,并及时通过明细目录更改通知对技术标准体系进行维护。
4、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并向技术中心提供与本业务系统(公司)相关内容的动态信息。
4、4项目部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与工程实际相关的信息并提供给技术中心。
5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控制
5、1技术标准的使用以工程� 技术标准清单主要依据合同的要求进行确定,公司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可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5、2技术中心对公司各部门(单位)使用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和掌握。
5、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应对本业务系统(公司)技术标准文本管理及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5、4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进行策划,确定该工程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并负责自用技术标准文本的管理。
5、5在用文本的控制
5、5、1在用文本不包括图书室、资料库的库存文本。
5、5、2在用文本均为受控文本,其受控标识为标准编号。常用标准文本的有效性按明细目录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项目部技术标准在用文本的有效性以其技术标准清单中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
5、6废止标准文本的控制
废止标准的文本为无效版本,一般应回收销毁处置,同时配置相应的有效文本。如因工作需要保留使用,应加盖红色“===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5、7合订本的控制
5、7、1使用技术标准合订本时,应在技术标准文本管理目录中注明使用的技术标准所在位置(页码或总目录)。
5、7、2合订本中部分标准废止时,应在其总目录页和相应标准的首页加盖作废标识。
5、8技术标准复印文本的控制
在各项质量活动中,技术标准复印文本不应作为直接应用的依据。如不能及时配发有效版本而只能采用复印文本时,应由使用单位加盖公章或复印文本专用章予以确认。获得正式文本后应及时更换。
5、9技术标准在用文本无论使用者个人保存还是单位集中保存,使用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其有效性的控制。
6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印刷
6、1技术中心统一管理企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印刷等工作。
6、2企业技术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a)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b)为提高产品质 量和技术进步 ,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c)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d)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6、3制定企业技术标准的原则:
a)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b)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c)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d)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e)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f)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g)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6、4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是: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6、5审查企业技术标准时,根据需要,可邀请企业外有关人员参加。
6、6各级企业技术标准管理部门根据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按照实际需要,以年度工作计划形式提出技术标准编制计划。
6、7企业技术标准的编写工作由技术中心组织进行,由具体使用单位或由若干单位联合成立编写小组负责起草。企业技术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见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企业技术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见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6、8编写小组将完成的技术标准草案在该项标准使用覆盖的范围内征求意见,进行适当处理,并填写《征询意见汇总处理表》。凡被要求征求意见的单位(部门)有义务认真审查标准草案,其责任人为该单位(部门)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6、9编写小组对征询意见处理完毕后,向技术中心提出讨论稿,由技术中心采取会审或函审形式组织标准讨论稿的审定工作。
6、10编写小组负责处理审定意见,并形成报批稿交技术中心报批。
6、11编写小组提供的申报文件内容及格式
6、11、1《企业技术标准报批报告表》
6、11、2《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任务来源,制订的目的和意义,工作简要过程;采用、参考国内外标准资料情况;标准主要内容的解释(修订标准时应增加新旧标准内容的对比并写明修订理由 );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其它应予说明的内容。
6、11、3《征询意见汇总处理表》
6、12审定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6、12、1《函审表决书》
6、12、2《企业技术标准审定纪要》
6、12、3《审定人员名单》
6、13企业技术标准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企业技术标准批准通知书》见附件6、
6、14企业技术标准由技术中心统一编号发布和组织印刷。企业技术标准编号的内容及格式见下图。幅面要求见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第8章。
年份
顺序号
专业类及企业代号
企业技术标准代号
7企业技术标准的复审及处理
7、1企业技术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营生产的需要,由技术中心组织有关单位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7、2企业技术标准的复审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会议审查或函审,一般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复审结束后,审查小组应写出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经技术中心审查同意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企业技术标准复审报告表》见附件7、
7、3企业技术标准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a)不需要修改的标准确认继续有效,确认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顺序号和年号。当该标准重版时,在该标准封面上标准编号下写明“××××年确认有效”字样。
b)需作修改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修订的标准顺序号不变,把年号改为修订的年号。
c)已无存在必要的标准,予以废止。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技术活动的有序进行和技术成果的有效利用,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特制定本技术管理制度。
二、技术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技术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质量、市场等部门,以及从事技术工作的员工。
三、技术管理职责
1. 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管理计划、监督技术活动的执行,确保技术成果的质量和安全。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技术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技术活动的顺利进行。
3. 员工应严格遵守技术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技术操作,保证技术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四、技术活动管理
1. 技术活动应遵循科学、规范、创新的原则,确保技术成果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市场需求。
2. 技术活动应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制定,确保技术活动的安全可控。
3. 技术活动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技术成果进行归档和保密,确保技术成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五、技术成果管理
1. 技术成果应进行评估和认定,确保技术成果的实用性和创新性。
2. 技术成果应进行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确保公司的技术成果不受侵犯。
3. 技术成果应进行推广和应用,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
六、技术培训与交流
1. 公司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 员工应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七、技术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技术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同时,对于因违反规定造成技术损失或泄密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需经公司决策层审批后实施。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所有。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省内项目部必须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要求后才能交付验收,每一检验批验收时,须提供质保书、试验报告单、自检记录、技术复核记录给质量员,并在自检人员签字的基础上才能验收。整理的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钉等)应符合归档要求。
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处审查存档,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未设分公司、办事处的项目,由项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质量处审查。
第五条、上交公司的资料需原件,必须装订成册,建立总分目录,厚度控制在40mm以内,并装入档案盒。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第六条、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度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及时检查、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总包范围内所有资料必须一同上交公司存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针对工程特点,及时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4、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工艺管理规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5、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用过程中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为加强公司资料室的统一管理,更�
一、资料室内资料包括技术资料,图书,期刊,光盘。资料按保密级别分为一般和高级。一般级别的资料员工均可借阅;对于高级级别的资料,员工需到管理员处填写资料借阅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借出。
二、技术质量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资料室的相关工作,包括技术资料的归档,图书、期刊的`借阅以及资料室卫生的保持等。
三、资料室管理员在每次借阅结束后,负责将期刊和图书摆放整齐,保持桌面和地面整洁,下班后关闭照明电,关窗锁门。
四、无特殊原因,管理员不得将持有的钥匙交与其他员工使用或让其它员工代为管理资料室的工作。
五、由于工作需要,某些部门可能需要外购技术图书。具体操作流程和申请(报销)表见附表一。外购回的图书应及时到管理员处办理登记,经管理员签字后财务方可予以报销。
六、借阅者注意事项:
1.需要从资料室借出资料的员工,必须先到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取走资料。
2.为有效利用现有资料室资源,原则上规定图书的借阅时限为1个月,技术资料的借阅时限为1周。有特殊情况的,可到管理员处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3.在借阅期间,借阅者要保持资料整洁,不得在资料上乱写乱画,剪取部分页和插图。资料如有丢失,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丢失的图书按双倍价格赔偿;丢失的档案资料每份按500元赔偿,2份则按1000元赔偿,依此类推。
4.若在资料室查找资料时,请保持室内卫生。
七、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课题管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1、国家各类科技计划课题;
2、国家部委科技计划课题;
3、省科技计划课题;
4、省自然科学基金课题;
5、外单位协作课题;
6、公司科研课题。
第三条科研课题的管理(包括课题申请与课题实施、经费管理、结题与验收、成果管理等)由技术中心以及各研究室负责。公司各有关部门应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各类研究工作给予支持和保证,协助技术中心的各部门解决研究进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以保证科研计划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第四条科研课题实行逐级申报,凡申报人员应按不同类型项目的=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经所在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的时间相要求报送技术中心。
第五条中心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对初审合格的项目,送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题报总经理批准后正式立项。
第六条课题负责人接到批准通知半个月内,应填写好课题计划任务书,报技术中心审批,作为拨款和验收的依据,批准后,该课题即正式列入技术中心科研课题管理的范畴。
第七条根据公司和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任务及外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研究任务,由中心统一编制本年度科研计划。课题研究起止年限的划定,以课题经费下达时间为依据。如课题经费于当年第二季度前下达,以本年七月份为研究起始时间;如课题经费于当年第二季度后下达,则以第二年一月份为研究起始时间。
第三章课题的实施
第八条课题下达后,课题组必须按批准的课题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开始研究工作。研究中主要注意做好科研原始资料包括各项数据的收集、核对和整理,认真填写《科学研究记录本》,及时向科技管理部门反馈研究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信息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九条研究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或延长年限、改变项目承担人员增加科研经费等变动,课题负责人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所在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技术中心审批。申请延期一般只能一次,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第十条课题协作单位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变更时,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报告,并经其所在部门及合作单位签署意见,报技术中心审批。
第十一条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必须保持稳定,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确需变更时,按下列规定办理:
1、课题负责人因病休等特殊原因,离开该课题研究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由所在部门提出合适人员代理代选,经部门审批,报中心备案。如代理课题负责人不属原课题组成员,批准后,作为增补的课题组主要成员。离岗超过一年,须更适合的课题负责人,由所在部门提出更换人选,经部门审查后,报中心审批。如无合适的人选,按中止课题实施办理。
2、课题组主要成员因主客观原因不能完成其分担的研究任务的,允许退出,并由课题组负责人及所在部门提出更换人选。课题组主要成员的更换报技术中心审批。
第十二条在研究课题执行过程中,中心科技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深入科研工作现场,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加强对课题经常性的督促与检查,及时帮助科研人员解决一些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三条技术中心每年统一组织一次对课题实施情况的年度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项目研究进展、经费使用、论文发表及成果推广情况、存在的问题如今后工作打算等。对进展缓慢,经费使用不当的课题组及时提出警告。
第十四条凡未经同意,不按时填报年度进展报告的项目,暂缓其科研经费的使用,逾期不纠正、补报的,按中止课题实施办理。
第十五条�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技术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结题与验收
第十七条结题是指课题完成后,对课题进行全面的总结。课题结束后,须及时办理结题手续,由课题负责人对科研文件材料加以系统整理,认真填写课题总结报告、课题经费决算表及仪器设备购置清单,经所在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技术中心进行审查,然后由技术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结题验收,对其完成质量作出综合评价。撤消或中止实施的课题,也按结题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课题结束后,用课题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可转入新课题的研究,或交所在部门使用。剩余的科研经费可转入新课题研究或由技术中心收回。
第十九条凡批准撤消或中止实施的课题,除及时中止其科研经费的使用外,所购置的仪器设备由中心全数收回,交其所在部门调剂使用。结余经费上交有关部门或纳入公司科研基金,用于支持其它研究工作。
第二十条凡未经批准,不按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暂缓其科研经费的作用。对于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取得研究结果,又不能及时作出说明和采取补救措施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受理其新的申请。对课题完成质量优秀、成果突出的课题负责人,对其今后课题申报予以表彰和奖励外,还予以优先立项。
第二十一条各类课题未经结题者,一律不受理其鉴定或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对有关科研文件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并及时归档。归档要求按《技术中心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对于国内外合作或委托研究课题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二0xx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1、按规定组织专项安全交底,编制作业预案;
2、管道及分配器的修理和技术升级必须做到:
(1)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
(2)管道的补焊、更换分配器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作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1、在组织、管理施工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
4、在施工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负责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6、参加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7、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8、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对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扩建、改建、挖潜及革新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双师型”素质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与承担课程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实践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工作基本要求
1、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能够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研究教学方法,讲究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4、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学生成绩评价等)到位,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5、及时向教研组反馈教学情况。
三、兼职教师管理
1、兼职教师要按教学要求认真填写教学计划和进度表,并于开学第一周交教务处。
2、兼职教师要认真编写教案,教务处不定期抽查教案,不定期听课。
3、兼职教师要按课程表上课,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迟到一次教务处提出批评,迟到两次教务处扣除一课时的课时费,迟到三次将对外聘教师予以解聘。
4、兼职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确有事需要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主任审批后方可生效。
5、兼职教师应认真组织教学,教书育人,不得在课堂上讲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上课要布置适量的作业,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对作业要进行全部批改和部分批改。
6、兼职教师上课应认真考勤,学生有违纪现象要提出批评。
7、教学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教务处反映,并尽快处理解决,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8、学期结束时,兼职教师应按要求完成命题、批改试卷、登分、填写试卷分析等工作。
9、兼职教师如发生教学事故,将视情况扣发当月课酬直至解聘。
10、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保障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技术管理制度。
二、技术管理体系
公司设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的技术工作。
技术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技术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技术规划与研发
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技术发展规划,明确技术发展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
鼓励员工进行技术创新,支持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促进公司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对重大技术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实施和验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目标的达成。
四、技术标准与规范
制定并执行公司的技术标准,确保产品设计、生产和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定期对技术标准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加强技术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技术标准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五、技术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建立完善的技术保密制度,对公司的核心技术、商业秘密和重要技术资料进行严格保密。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登记、保护和管理。
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转让、合作等活动进行审查,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六、技术培训与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技术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鼓励员工参加技术交流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技术视野。
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技术人才。
七、技术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对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和保管,方便查阅和使用。
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清查和整理,防止档案遗失或损坏。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本制度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